臨時立法會

房屋事務委員會資料文件
出售公屋予住戶計劃

目的

本文件旨在說明政府計劃將公屋售予住戶一事的目
前情況。

背景

2.向公屋住戶出售公屋,是促進更多市民自置居所
的房屋策略的重要一環。有關計劃讓公屋家庭有機
會購買所居住的單位,從而:

  1. 滿足市民在自置居所方面日益增加的需
    求;以及

  2. 使公屋住戶成為社會上資產擁有者。

3.我們已因應在長遠房屋策略評議諮詢期裏所收到
的建議及意見而檢討過去所作的各項建議。市民普
遍支持當局推行新計劃,按負擔得來的價格將公屋
單位售予住戶。

現時情況

4.我們會確保根據計劃而出售的單位,其售價既能
吸引準買家,同時對社會大眾公平。所訂售價會以
單位的重置成本1為基礎,再按照單位所處地點、樓
齡及其他相關因素進行調整。

5.房屋委員會現正制定計劃的運作詳情,包括:

  1. 訂立靈活的按揭貸款安排;

  2. 檢查有關單位的情況,並在出售單位前
    進行必須的翻新工程;

  3. 提供結構保證期;

  4. 成立業主立案法團;

  5. 設立維修保養基金;以及

  6. 制定合理的轉售條件。

未來路向

6.我們會在未來十年內讓最少250000個居住在租住公
屋的家庭有機會以合理和負擔得來的價格購買他們
所居住的單位。

7.我們預期房屋委員會會適時地提供計劃詳情,使政
府能在本年年底前訂出實施計劃,以便在一九九八
年年初推出首批25000個單位發售。


1.重置成本等於建築成本加間接費用及發展成本。 一個典型單
位(40平方米)(實用面積)的重置成本大約是4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