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立法會
Provisional Legislative Council


臨立會CB(2)147號文件
檔號:CB2/PL/HS


臨時立法會衛生事務委員會

會議紀要


日 期  : 1997年7月22日(星期二)
時 間  : 下午2時30分
地 點  : 立法會局大樓會議廳


出席委員 :

鄧兆棠議員(主席)
梁智鴻議員(副主席)
王紹爾議員
李鵬飛議員
胡經昌議員
張漢忠議員
曹王敏賢議員
陳婉嫻議員
程介南議員
楊孝華議員


缺席委員 :

莫應帆議員

列席秘書 :

總主任(2)4陳曼玲女士


列席職員 :

高級主任(2)9馬健雄先生
高級主任(2)4麥麗嫻女士





I. 選擧主席及副主席
(臨立會CB(2)52號文件)

李鵬飛議員獲選推擧主持是次推選會議。

2. 李鵬飛議員提醒議員,以便選出主席。他請議員
留意《臨時立法會議事規則》第77(6)條,並指出議
員如果他們若是與衛生事務委員會有關的政府諮詢
組織的主席/副主席(組織名單列於臨立會 CB(2)52
號文件附錄I),便不符合資格參選。

3. 梁智鴻議員提名鄧兆棠議員出任事務委員會主席
。王紹爾議員及胡經昌議員和議。由於並無其他提
名,李鵬飛議員宣佈鄧兆棠議員為事務委員會主席
。鄧兆棠議員隨即接手主持會議。

4. 曹王敏賢議員提名梁智鴻議員出任事務委員會副
主席。李鵬飛議員和議。由於並無其他提名,主席
宣佈梁智鴻議員為事務委員會副主席。

II. 職權範圍

5. 議員察悉臨時立法會在1997 年7月16日會議席上
通過的職權範圍。

III. 1997立法年度擧行會議的時間

6. 議員同意在1997年8月19日上午8時30分擧行首次
會議,其後和在每月第 2 個星期一擧行以後的定期
會議。

IV. 討論事項

7.除了在會議席上提交的待議事項一覽表所載的 5
項問題外,議員同意事務委員會亦應討論下述事
項:

  1. 調查病人因輸血而感染愛滋病的原因;

  2. 檢討醫生的人手狀況,包括本港醫科畢業生
    人手供過於求多的情況;

  3. 評估新成立的學生健康服務及考慮政府當局
    對建議將合併舊有計劃與新服務合併一事所
    持的意見觀點;及

  4. 資助健康醫護的資助制度。
將1997年8月19日會議的討論的事項

8. 鑑於上文第55(a)及(b)兩段的事項急需處理,議員
同意在首次會議席上討論該兩項問題。

研究計劃

9. 議員同意要求臨立會秘書處資料研究及圖書館服
務部研究下列4項與本港健康醫護制度有關的問題:

  1. 長遠的健康醫護政策;

  2. 健康醫護的資助事宜;

  3. 公共健康醫護服務的現行收費政策;及

  4. 提供予老人的醫療服務。
10. 會議於下午2時48分結束。

臨時立法會秘書處
1997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