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立法會

臨立會CB(1)1007號文件
(此份會議紀要業經政府當局審閱)

檔 號: CB1/PL/PLW

臨時立法會規劃地政及工程事務委員會
會議紀要


日 期:1998年1月15日(星期四)
時 間:上午11時30分
地 點:立法會大樓會議室A

出席委員:

何承天議員(主席)
簡福飴議員(副主席)
何世柱議員
何鍾泰議員
袁 武議員
梁振英議員
葉國謙議員
劉皇發議員
顏錦全議員

其他出席議員:

李啟明議員

缺席委員:

夏佳理議員
楊 釗議員
程介南議員
蔡根培議員
霍震霆議員

出席公職人員:

項目IV及V

規劃環境地政局首席助理局長/規劃
馮永業先生

項目IV

拓展署九龍拓展處處長
余熾鏗先生

拓展署總工程師/發展研究部
陳兆安先生

項目V

渠務署助理署長/操作維修
張達烱先生

渠務署總工程師/土地排水
高泳漢先生

列席秘書:

總主任(1)1
梁慶儀小姐

列席職員:

高級主任(1)2
鄧曾藹琪女士


I. 通過會議紀要
(臨立會CB(1)742號文件)

事務委員會與房屋事務委員會於1997年12月2日擧行
的聯席會議紀要獲確認通過。

II. 下次會議日期及討論事項

2.事務委員會下次會議將在1998年2月27日(星期五)上
午10時45分擧行;議員同意在該次會議中討論丁屋政
策。

III. 上次會議後發出的參考文件
(臨立會CB(1)702號文件 ─ 由地政主任會提交的函件,
反對把新界收地的工作外判的建議)

3. 議員察悉該份文件的內容。

IV.在啟德機場原址進行的九龍東南發展計劃 ─ 淨
化和開拓地盤

(臨立會CB(1)763(01)號文件)

4.主席告知,所有臨時立法會議員(尤其環境事務委員
會委員)獲工務小組委員會邀請,出席該小組委員會於
1998年2月17日擧行的會議,參與討論上述議題。

5.規劃環境地政局首席助理局長在簡介時解釋,政府
計劃在啟德機場停用後,把該處騰空的土地,連同九
龍灣填海區一併進行發展。他表示,由於政府承諾的
房屋發展計劃要求在2003年年初在現時機場用地建成
樓宇,可供第一批目標人口遷進入住,因此有需要清
理該幅用地,以期在1999年年底前可提供一個絕對安
全的環境展開房屋建造工程。

6.拓展署九龍拓展處處長補充,因為以往有航空燃料
及其他物質滲漏,因此有需要清除該處地底污染的情
況,以淨化該幅用地。被發現的污染物包括有毒及易
燃的物質,例如石油、苯和沼氣等;此等物質如流出
地面,便會對市民的健康及安全構成影響。建議進行
的工程包括:

  1. 在北面的停機坪進行地下淨化工程;

  2. 拆卸現時的建築物,包括北面的停機坪的公共
    服務設施;以及

  3. 拆掉現時的停機坪和平整地盤。

7.在回應議員的提問時,拓展署總工程師/發展研究
部表示,淨化及地盤平整工程將在北面的停機坪進行
。最近的勘探工作顯示,南面的停機坪並無污染的跡
象。拆掉南面停機坪的工程可在較後階段才進行。他
預期,在完成北面停機坪的工程後才進行南面的工程
,並不會有任何困難。儘管南面停機坪地帶亦會發展
,但整體發展建議的詳情須在九龍東南發展可行性研
究完成後,才會在1998年2月公布。

8.議員對新機場出現污染的可能性表示關注。身兼機
場管理局董事局成員的何世柱議員表示,赤鱲角機場
的設備較50年代建成的啟德機場為佳,各議員察悉何
議員的意見。儘管如此,事務委員會要求政府當局就
防範此一問題而採取的措施提供一份參考文件。

(會後補註:政府當局已提供所需資料,該份資料已隨
臨立會CB(1)863號文件送交議員參閱。)

9.至於進行淨化的方法,拓展署總工程師/發展研究
部向議員保證會以在環保方面可以令人接受的方法進
行。為達到此一目的,政府當局已聘用包括來自美國
的顧問提供專業意見。美國也曾出現類似的地底污染
個案,而香港面對的問題與之相比已不算嚴重。具揮
發性的污染物可通過喉管吹氣及燃燒予以清除,而揮
發性較低的污染物的毒性則可藉加強細菌作用予以清
除。

V. 洪水的預防及控制
(臨立會CB(1)763(02)號文件)

10.渠務署助理署長(操作維修)簡要地解釋政府當局為
解決參考文件中所詳述的水浸問題而展開的 3 方面計
劃:長遠的結構工程措施,短期改善及管理措施,規
劃和立法措施。他重點介紹當局將會委任顧問公司,
進行治理深圳河工程第三期工程的設計工作。當局又
把元朗主要防洪渠及錦田主要防洪渠下游的啟用日期
從 1998 年年底提前至1998年6月。當局並正考慮在港
島北部建造排水隧道系統的可行性;推行該計劃耗資
約10億元。

11.就一名議員對深圳水庫在1998年1月15日排洪表示
關注,渠務署助理署長( 操作維修 )告知議員,當日排
洪速度僅為每秒30立方米,而如此小規模的排洪並不
會對新界北部的排水系統造成任何嚴重的影響。渠務
署助理署長 (操作維修) 承認有需要在進行任何排洪工
序前預先作出通知,讓鄰近居民作好準備,以防範可
能出現的水浸情況。他又表示當局與深圳有關部門已
達成協議,除緊急情況外,須在最少兩小時前作出有
關排洪的通知。

12.至於與大型基礎設施建造工程有關的排水問題,渠
務署助理署長 (操作維修) 證實,在展開大量工程前,
會首先進行排水系統影響評估。此等研究會就工程在
建造期間及完成後的排水需要進行評估。

13.一名議員詢問,市民因建築工程引致水浸而造成財
物損失,可循何種渠道索償。渠務署助理署長(操作維
修)表示,如工程是按照排水系統影響評估的建議進行
,在正常的情況下,是不會導致水浸的。不過,如發
現承建商因疏忽導致水浸,受影響的居民可透過政府
有關部門向承建商就其損失申索賠償。

14.議員強調有需要嚴格管制建築地盤,以避免排水系
統受地盤的廢物淤塞。渠務署助理署長( 操作維修 )同
意此乃主要問題所在,而解決此問題實有賴建造業的
合作。當局正考慮是否可以根據《水污染管制條例》
向承建商就棄置建築廢物導致排水系淤塞及水污染情
況採取管制行動。與此同時,在市政總署及區域市政
總署的協助下,該署正加緊清理路旁溝渠及排水井的
工作。

15.關於紓緩新界的水浸問題所實施的措施,渠務署助
理署長 (操作維修) 解釋,當局現已展開長遠的結構工
程措施,包括河流整治工程計劃。此等計劃會為新界
建立一個廣泛的河道系統,將洪水排放出海;以及為
位於低窪易受水浸威脅鄉村而設的鄉村防洪計劃。當
局在鄉村的四周興建土壆,以防止洪水溢出河岸,流
入鄉村。土壆內的雨水徑流會引入貯水塘,然後抽進
排水渠。雖然主要的河道系統是為應付50年一遇的大
暴雨而設,但河堤的設計甚至可應付 200 年一遇的大
暴雨。渠務署助理署長 (操作維修) 補充謂,大部分在
新界的小規模排水改善工程是根據鄉郊改善策略計劃
而進行的。為加速進行工程,當局將於1998年初採取
設計及建造顧問合約形式來進行若干工程。

16.一名議員察悉及關注西九龍的排水系統改善計劃只
是為應付直到2007年期間的50年一遇的大暴雨而設,
鑑於厄爾尼諾現象對天氣產生的效應,他認為應改善
排水系統至能應付 200 年一遇的大暴雨。渠務署助理
署長 (操作維修) 解釋,新建的主要排水系統是為應付
200 年一遇的大暴雨而建造,但要把現有排水系統的
改善範圍擴大至舊區如西九龍,則不但不切實際,亦
不符合成本效益。他補充謂,西九龍雨水排放系統改
善計劃第 I 期工程將與西九龍污水排放改善工程同步
進行,以盡量減少掘路對市民造成的不便。隨著計劃
的第I期及第II期工程在2004年完竣,該區的雨水排放
系統將可應付20年一遇的大暴雨。當局會進一步改善
該系統,當第III期工程在2007年完竣時,該排水系統
將可應付50年一遇的大暴雨。

17.在回應一名議員對旺角及深水埗水浸黑點的關注時
,渠務署助理署長 (操作維修) 表示,當局已展開緊急
的補救措施,包括為該區的主要排水系統進行清除淤
泥的工作,該項工程會在本年的雨季前完工。解決該
問題的一個長遠方法,是在西九龍雨水排放系統改善
計劃下,增加現有系統的排水量。至於一名議員提出
安裝隧道系統以解決排水問題的建議,渠務署助理署
長( 操作維修 )解釋,此一系統對港島區會相當有效,
但由於地形不同,對西九龍則未必有效及未必可行。

18. 議事完畢,會議於下午12時45分結束。



臨時立法會秘書處
1998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