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八年一月二十六日
臨時立法會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會議
檢討個別職系的薪級


引言

本文件載述有關公務員薪俸政策,以及個別職系薪級檢
討機制的資料。

公務員薪俸政策

2. 當局在釐訂公務員薪酬時,會考慮薪酬水平是否足以
吸引、挽留及激勵優秀人才為市民提供有效率的服務。
公務員的薪酬,對公務員本身和他們所服務的市民來說
,均須公平合理。

薪酬對比關係

3. 釐訂公務員薪酬的其中一個重要考慮因素,是要確保
政府與私營機構的薪酬保持大致相若。為了達致這個目
標,當局不時會進行基準研究,找出須具備某類學歷的
職位在私營機構所支取的起薪,然後用這些數據訂定基
準,以計算政府在聘用具備相若學歷的人員時須提供的
起薪。

4. 在釐訂基本職級的頂薪和基本職級以上職級的薪級時
,當局會參照同一組別內一個或多個主要職系的現行薪
級,然後根據既定的內部對比關係和附件所列的各項因
素,調整某職級的薪級。採取這個廣分職級法,是要避
免因為工作性質略有不同而要為同一學歷組別內不同的
職系進行不必要的薪酬調整。

5. 為確保政府與私營機構的薪酬保持大致相若,當局每
年會對私營機構進行薪酬趨勢調查,並會參照所得的結
果,釐訂公務員每年薪酬調整的幅度。

薪級調整

6. 調整職系、職級薪級的建議,可由職員、部門管理層
或公務員事務局提出。首先,公務員事務局會審慎研究
支持調整薪級的理據(在適當情況下委託顧問協助),
並會徵詢職系首長的意見和諮詢受影響的員工。倘建議
獲公務員事務局支持(若有財政影響,則須獲庫務局支
持),當局便會徵詢有關諮詢委員會1的意見。諮詢委
員會會獨立評估檢討薪酬的理據,方法包括工作評估、
與職員和部門管理層會晤,以及徵詢公務員事務局的意
見。其後,諮詢委員會會向行政長官提供意見。

7. 諮詢委員會提供的意見獲正式接納後,當局會向人事
編制小組委員會1及財務委員會提交建議,然後才實行
薪酬調整措施。

8.謹請議員留意本文件的內容。

公務員事務局
一九九八年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

釐訂個別職系薪酬水平須考慮的因素

只用於調整起薪

    入職條件中訂明的取得資格後所獲的相關工作經驗

    除一般資格外所具備的特殊或獨特技能及知識(技
    術或專業職系不適用)

    入職條件中訂明的額外資格
    持有相關的學位(只適用於學位職系)

    用於調整起薪及/或頂薪

厭惡性或危險職務

    執行職務時可能會與市民衝突,而執行人員亦會
    冒身體受傷的危險

    因輪值需要而明顯地影響正常家庭生活

    不論天氣如何,均須執行戶外職務

    須在公眾假期及星期日或非正常工作時間當值

    規定工作時數

上述因素只於下列情況才影響薪級的釐訂:

    這些因素所造成的影響,遠超一般對同一組別內
    相類職系的要求;

    固有的職務,構成有關職級或職系人員正常工作
    的一部分;

    經常的職務;及

    所屬職級人員最少有75%受到影響。

1. 公務員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就非首長級、非紀律人員的有關
事宜提供意見;紀律人員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就紀律人員(紀
律部隊首長除外)的有關事宜提供意見;首長級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
委員會則就首長級人員的有關事宜提供意見。

2. 根據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的職權範圍,該委員會負責研究當局提交
的建議,並在適當情況下向財務委員會提議,按照有關諮詢委員會
提供的意見,改變公務員職級及職系的結構 ( 包括薪級、新職系及
新職級),並提議對受影響職級的職位作出相應的增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