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
九龍巴士(一九三三)有限公司(九巴)專營權



引言

在一九九七年七月十五日,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向
九巴批出新專營權,以營辦 368 條路線的公共巴士服
務。新專營權為期九年十一個月,由一九九七年九月
一日起生效。

專營權的條款

2.九巴的新專營權不受利潤管制計劃的規限,這項安排
與其他專營巴士公司相同。

3. 我們亦在新專營權內引入改善條款,以加強政府的監
管措施,以及準備日後在公共巴士服務方面引入更多競
爭。新條款包括 -

  1. 非專利路線

    在新專營權內訂明九巴所營辦的路線,不會享有
    獨營權,這項安排與其他專營巴士公司相若。

  2. 公開營運和財務資料

    我們增訂新規定,要求九巴提供更多有關巴士服
    務的資料,以增加運作上的透明度。

  3. 中期檢討

    根據新專營權的條款,政府會在新專營權生效第
    四年後進行「中期」檢討,以評估九巴的表現。
4.新專營權的詳情載於夾附的臨時立法會參考資料摘
要,此摘要已於一九九七年七月十五日派發給議員傳
閱。

取消九巴的利潤管制計劃

5.在一九九七年八月二十七日,臨時立法會通過決議案
,使利潤管制計劃不適用於九巴的新專營權。

運輸局
一九九七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