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 期: | 2000年3月27日(星期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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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 間: | 下午2時30分 |
| 地 點: | 立法會大樓會議室A |
立法會CB(1)1203/99-00號文件 -- 1999年12月28日會議的紀要(已發出)
(下午2時35分至4時30分)
| 立法會CB(1)799/99-00(05)號文件 | -- | 政府當局就助理法律顧問於1999年11月2日及12月10日發出的信件(分別於1999年11月5日及12月24日發出的立法會CB(1)305/99-00(02)及676/99-00(06)號文件)所作的回應 |
| 立法會CB(1)1044/99-00(01)號文件 | -- | 法案委員會接獲的意見書就政策及草擬方面提出的事項一覽表的最新版本(截至2000年2月22日) |
| 立法會CB(1)1193/99-00(01)號文件 | -- | 逐條審議條例草案時提出的事項的最新版本(截至2000年3月16日) |
| 立法會CB(1)1193/99-00(02)號文件 | -- | 條例草案第77條-- "證據規則的適用情況"的節錄(截至2000年3月23日)(只備英文本) |
| 立法會CB(1)1193/99-00(03)號文件 | -- | 《商標條例草案》及《商品說明條例》所採用的不同用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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