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1999-2000)10

財務委員會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討論文件
1999年5月19日

總目43-土木工程署
分目001薪金
    請各委員向財務委員會建議,把土木工程署轄下土力工程處下述編外
    職位改為常額職位-

      1個政府土力工程師職位
      (首長級薪級第2點)
      (116,650元至123,850元)

      2個總土力工程師職位
      (首長級薪級第1點)
      (98,250元至104,250元)

問題

土木工程署署長需要首長級人員繼續提供輔助,以便在新斜坡記錄冊內所登記的斜坡1
實施防止山泥傾瀉計劃,以及管理持續執行的斜坡安全工作,包括保存和更新斜坡記
錄冊、推廣斜坡維修工作、加強法定的巖土工程管制和進行斜坡維修審核工作。

建議

2.土木工程署署長建議把土木工程署轄下土力工程處下述三個編外職位改為常額職位-

  1. 一個政府土力工程師職位(首長級薪級第2點),出任人員負責掌管防止山
    泥傾瀉工程科;

  2. 一個總土力工程師職位(首長級薪級第1點),出任人員負責掌管防止山泥
    傾瀉工程科轄下的防止山泥傾瀉工程部;以及

  3. 一個總土力工程師職位(首長級薪級第1點),出任人員負責掌管港島科轄
    下斜坡安全部。
理由

加速推行防止山泥傾瀉計劃

3.香港地勢山多,雨量又大,加上山坡的發展密集,很易受到山泥傾瀉的威脅。我們
一直致力促進本港的斜坡安全。在1990-91至1994-95這五個年度,土木工程署在防止
山泥傾瀉計劃下鞏固了約270個政府斜坡,並對大約300個私人斜坡進行了「安全篩選」
2研究,以便採取執法行動。1994年發生觀龍樓山泥傾瀉事件後,當時的工務科進行了
一次斜坡安全檢討。所得結論是,在防止山泥傾瀉計劃下進行舊人造斜坡鞏固工程的
速度過於緩慢,而很多私人業主並不知道他們需對物業範圍內斜坡的安全負責。此外
,斜坡安全檢討亦指出需要研究修訂法例的建議,以加強對私人斜坡和私人發展工程
的法定巖土工程管制。

4.土木工程署在1995年4月1日開始實施為期五年的加速防止山泥傾瀉計劃,藉此鞏固
約900個政府斜坡,以及就約1 500個私人斜坡進行「安全篩選」研究,並負責向公眾
提供有關斜坡安全的資訊和教育。這個五年計劃主要處理土木工程署在1977-78年度編
製的斜坡記錄冊內所登記的斜坡。我們估計當加速推行的防止山泥傾瀉計劃在2000年
年初完成時,本港的山泥傾瀉總體風險將減至1977年風險程度的50%。

5.為加速推行防止山泥傾瀉計劃,以及提高公眾對斜坡安全的認識,財務委員會在1995
年4月批准開設三個首長級編外職位,包括一個政府土力工程師和兩個總土力工程師職
位,為期五年,直至 2000年3月為止。土力工程處副處長(防止山泥傾瀉工程)負責防止
山泥傾瀉工程和與工程有關的專責組別的整體管理,以確保加速推行的防止山泥傾瀉
計劃能夠順利進行。總土力工程師 (防止山泥傾瀉工程)負責管理斜坡勘測和設計鞏固
工程的顧問合約,以及管理所有斜坡鞏固工程合約。總土力工程師(斜坡安全 )則負責
管理新斜坡記錄冊的編製工作和電腦化斜坡資訊系統的運作;推行公眾教育和資訊宣
傳工作,以及審核私人業主和政府部門的斜坡維修工作。土力工程處副處長(防止山泥
傾瀉工程)、總土力工程師(防止山泥傾瀉工程)和總土力工程師(斜坡安全)的職責說明分
別載於附件1至附件3。土力工程處的組織架構則載於附件4

6.土木工程署最近編製了一份新斜坡記錄冊,以取代舊記錄冊,新記錄冊登記了全港
所有大型人造斜坡。為了實施長遠的改善斜坡安全策略,我們已制定一項擴大推行的
鞏固和維修計劃,以涵蓋新記錄冊內新增的斜坡,並進一步減低山泥傾瀉的風險。

7.在這項長遠策略下,土木工程署會在現有加速推行的防止山泥傾瀉計劃完成後,隨
即在2000年年初展開一項擴大推行的防止山泥傾瀉計劃,為期十年,以處理那些可能
影響建築物和交通繁忙道路的高風險斜坡。防止山泥傾瀉計劃擴大推行後,將有更多
舊有不合標準,且會影響已發展區和主要道路的斜坡因實施防止山泥傾瀉措施而獲得
改善。該計劃的目標是由2000年起每年鞏固250個不合標準的政府斜坡,以及勘測300
個私人斜坡。所完成的工作量約相當於加速推行防止山泥傾瀉計劃前的五倍;若以每
年完成鞏固工程的政府斜坡數目計算,則較加速推行防止山泥傾瀉計劃下所處理的斜
坡增加約40%。我們估計當擴大推行的防止山泥傾瀉計劃在2010年年初完成時,本港
的山泥傾瀉總體風險將減至1977年風險程度的25%。在1977年前建成且需採取山泥傾
瀉風險緩減措施的斜坡資料詳載於附件5

8.擴大推行防止山泥傾瀉計劃後,所有高風險斜坡會在2010年或以前獲得處理。不過
,該項計劃並未包括數以千計的舊有斜坡,它們的風險程度雖然較低,但仍須予以處
理。部分在七十年代末期後建成的斜坡,其穩固程度亦有可能退化,以致需要進行鞏
固工程。鑑於公眾對斜坡安全期望很高,加上預期人口和山坡發展項目均會增加,防
止山泥傾瀉工作在2010年後仍須大規模地持續進行,以確保公眾安全。

加強斜坡維修和法定巖土工程管制

9.定期維修對於確保本港的斜坡安全十分重要。土木工程署一直循下列三方面處理斜
坡維修問題-

  1. 保存和更新收錄斜坡資料的新斜坡記錄冊。市民可免費查閱記錄冊內的
    資料。斜坡業主亦可從記錄冊取得重要的斜坡資料,以方便進行斜坡維
    修和改善工程;

  2. 加強有關斜坡維修的公眾教育和宣傳。透過這些宣傳教育運動,我們可
    提高市民對斜坡安全的認識,並使私人斜坡業主和其代理人更明白他們
    有責任維修斜坡以符合規定的安全標準;以及

  3. 審核其他負責斜坡維修的政府部門在維修新斜坡記錄冊內約40 000個政
    府斜坡方面的工作表現,並提供協助。
10.自斜坡安全部在1995年成立以來,上述措施所發揮的效用均得以加強。過去數年所
得經驗,加上各有關方面的正面回應,再次證明當局需要繼續努力,以長期執行這些
措施、定期進行檢討和調整策略,以配合社會不斷改變的需求。

11.對私人斜坡和私人發展工程採取迅速有效的法定巖土工程管制,可防止新的不合標
準私人斜坡的出現,從而改善斜坡安全。我們在過去幾年一直檢討與巖土工程有關的
現存法例和條例,並參與有關地下帶水管道、拆卸承托斜坡及土地的建築物和地盤平
整工程專門承造商註冊事宜的法例修訂工作。我們會進一步提出修訂法例和訂立新條
例/規例的建議,以加強法定巖土工程管制。我們需繼續參與這些修訂和新訂法例的
擬備工作。

改為常額職位的建議

12.由於保障斜坡安全是政府一項長遠的重要承擔,加上管理和推行防止山泥傾瀉工作
不斷帶來挑戰,致令我們需要對現有與未來問題進行深入剖析,並在資源和策略上作
出周詳規劃,故我們建議把上述三個職位改為常額職位。

13.當該項為期五年的加速推行防止山泥傾瀉計劃完成後,土力工程處副處長(防止山泥
傾瀉工程)便會就另一項為期十年的擴大推行防止山泥傾瀉計劃負責有關策劃和管理工
作。此外,他也會負責制定適當的防止山泥傾瀉策略,以便在2010年後處理新斜坡記
錄冊內其他可能需要關注的斜坡。總土力工程師 (防止山泥傾瀉工程)會推行擴大的防
止山泥傾瀉計劃,負責管理斜坡勘測與設計鞏固工程的顧問合約,以及管理斜坡鞏固
工程合約。他會在2010年後繼續監管斜坡勘測和鞏固工程。總土力工程師(斜坡安全)
則負責執行斜坡安全職能,包括改善斜坡維修和法定的巖土工程管制,並着重定期檢
討和調整策略,以配合公眾不斷改變的需求,以及履行新的政策承諾,向公眾積極提
供斜坡安全方面的意見。考慮到過往數年執行斜坡安全工作的經驗和所得的回應,我
們建議修訂總土力工程師(斜坡安全)的職責,修訂職責說明載於附件6

對財政的影響

14.按薪級中點估計,實施上述建議所需增加的年薪開支為3,869,400元;建議職位所涉
及的每年平均員工開支總額(包括薪金和員工附帶福利開支)則為6,799,848 元。我們已
在1999-2000年度的預算內預留足夠款項,支付這項建議的開支。

背景資料

15. 土力工程處在斜坡安全方面的職責包括-

  1. 防止山泥傾瀉工作,包括鞏固舊有不合標準的政府斜坡、提出在非政府
    管理的土地上進行防止山泥傾瀉工程,以及基於安全理由清拆寮屋;

  2. 促進市民對斜坡維修的認識;

  3. 提供山泥傾瀉警報和緊急服務;

  4. 視察新的建築和土木工程,以確保工程符合巖土工程標準;

  5. 就土地用途計劃提供意見,以盡量減低山泥傾瀉的風險,以及在政府土
    地規劃文件中加強有關巖土工程的部分;以及

  6. 研究山泥傾瀉的勘測工作和預防措施,以及印發指引文件。
16.在1995年7月公布的立法局《研究觀龍樓塌泥事件及有關事宜專責委員會報告書》
中,專責委員會提出多項建議,包括政府應積極採取措施加強市民對斜坡安全和維
修責任的認識,以及每六個月向立法局規劃地政及工程事務委員會提交斜坡安全進
展報告。自此之後,政府向該委員會提交合共六份參考文件,匯報進展情況。

17.1977-78年度編製的舊斜坡記錄冊登記了大約10 000個斜坡,當時,大部分斜坡均
位於香港和九龍的市區。最近完成的新斜坡記錄冊則登記了全港所有大型人造斜坡,
所包括的斜坡約有54 000個,其中約37 000個是在1977年土力工程處成立前建成的舊
斜坡。這些舊斜坡可能已不合標準,故此有需要進行勘測和改善工程。

18.有關新斜坡記錄冊內已登記人造斜坡的維修和鞏固事宜的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已
在1998年7月20日呈交立法會參考。

公務員事務局的意見

19.政府已審慎考慮以其他方法提供所需服務,包括重行調配人手,並已顧及資源增值
計劃下有關提高效率與生產力的需要。我們認為,本文件所載建議是最合適的方法。
公務員事務局考慮到長遠的工作需要,支持把編外職位改為常額職位的建議。

首長級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的意見

20. 首長級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表示,有關建議是恰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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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務局
1999年5月

EC(1999-2000)10附件1

土力工程處副處長(防止山泥傾瀉工程)
職責說明

職級:政府土力工程師(首長級薪級第2點)

主要職務和職責

就防止山泥傾瀉計劃下各項工程的整體管理工作,向土力工程處處長負責,以確保各
項工程能遵照有關規定、符合開支計劃,以及如期完成和不超出預算。其職務包括-

  1. 控制和監察分配予各項工程的資源;

  2. 為防止山泥傾瀉工程科制定工程管理程序;

  3. 核准防止山泥傾瀉工程科和專責組別所擬備的計劃目標和個別工程的
    工作時間表;

  4. 就影響工程進度的重要事項與內部和外界有關方面聯絡,以解決重要
    的協調問題,以及提出那些需由土力工程處處長參與的事宜;

  5. 核准更改工作指示等的要求,並把涉及重大的工程範圍修改事宜轉達
    上級處理;

  6. 檢討和核准因工程更改而需進行的重新策劃工作;

  7. 檢討各專責組別的工作進度,以及調解工程管理人員與專責組別之間
    的紛爭;

  8. 向土力工程處處長和土木工程署署長報告各項工程的進展情況;

  9. 出任防止山泥傾瀉委員會的主席;以及

  10. 出任各顧問遴選委員會的主席,以委聘顧問進行有關防止山泥傾瀉的
    研究和工程。

EC(1999-2000)10附件2

總土力工程師(防止山泥傾瀉工程)
職責說明

職級:總土力工程師(首長級薪級第1點)

主要職務和職責

就防止山泥傾瀉計劃下各項斜坡鞏固工程,向土力工程處副處長(防止山泥傾瀉工程)
負責。其職務包括-

  1. 為各項由內部人員設計的防止山泥傾瀉工程,擬備重新計算工程數量的合約;

  2. 為防止山泥傾瀉工程擬備收費合約列表和進行相關的設計工作;

  3. 管理和監督承辦防止山泥傾瀉工程的承建商;

  4. 管理負責進行穩定性研究,或勘測、設計和監督防止山泥傾瀉工作的顧問;

  5. 就私人業主不遵行法定公告的指令而代為進行的工程,向建築事務監督提
    供巖土工程方面的意見;

  6. 制定和管理承辦防止山泥傾瀉工程的承建商名冊;

  7. 管理和監督承辦防禦計劃的防治工程的承辦商;以及

  8. 管理和保存與防止山泥傾瀉工程部工作有關的記錄和資訊系統。

EC(1999-2000)10附件3

總土力工程師(斜坡安全)
職責說明

職級:總土力工程師(首長級薪級第1點)

主要職務和職責

就下述職務向土力工程處副處長(港島)負責-

  1. 管理新斜坡記錄冊的編製工作,並確保該記錄冊能妥善存備和定期更新;

  2. 處理市民查閱斜坡記錄冊資料的申請;

  3. 監督有關斜坡維修方面持續進行的公眾教育和宣傳工作;

  4. 制定政策和採取所需的行動,以改善私人業主負責的斜坡維修工作;

  5. 審核其他政府部門在履行斜坡維修職責方面的表現,並向工務局匯報;

  6. 管理基於斜坡安全理由而進行的非發展性寮屋清拆計劃;

  7. 就有關非發展性清拆計劃的建議,跟進有關工作,包括接見受影響的寮
    屋居民、處理請願和投訴、答覆立法會和區議會的質詢,以及出席立法
    會各事務委員會和區議會的會議;

  8. 確定並展開研究和工程,以減低天然斜坡出現泥石滾下的危險情況;

  9. 管理和保存與斜坡安全部工作有關的記錄和資訊系統;以及

  10. 出任跨部門非發展性清拆聯絡小組主席。

EC(1999-2000)10附件5

1977年前建成且需採取山泥傾瀉風險緩減措施的斜坡資料

受1977年前
建成斜坡影響的設施
山泥傾瀉風險緩減措施工作目標
大廈、學校、主要道路
和寮屋等
1995年前採取的防止山泥傾瀉措施630個政府斜坡
500個私人斜坡
五年的加速防止山泥傾瀉計劃
(1995年至2000年)
900個政府斜坡
1 500個私人斜坡
十年的擴大防止山泥傾瀉計劃
(2000年至2010年)
2 500個政府斜坡
3 000個私人斜坡
其他措施,包括清拆寮屋、重建
工程下的鞏固工程,以及加強維
修工作 屬於此類別的所有其他斜
低至中等交通流量的
道路、遊憩用地和郊
野公園等


(約共21 000個)
須處理的較低風險斜坡,包括在
重建工程下進行鞏固的斜坡,以
及須加強維修的斜坡 需跟進的斜
坡數以千計

註-

  1. 新斜坡記錄冊共登記大約37 000個1977年前建成的斜坡,以及17 000個1977
    年後建成的斜坡。在現階段,1977年後建成的斜坡普遍無須採取防止山泥
    傾瀉措施。

  2. 我們預計當五年的加速防止山泥傾瀉計劃在2000年年初完成時,本港的山泥
    傾瀉總體風險將減至1977年風險程度的50%。當擴大推行的防止山泥傾瀉計
    劃在 2010年年初完成時,山泥傾瀉總體風險將進一步減至1977年風險程度
    的25%。

EC(1999-2000)10附件6

總土力工程師(斜坡安全)
職責說明

職級:總土力工程師(首長級薪級第1點)

主要職務和職責

就下述職務向土力工程處副處長(港島)負責-

  1. 策劃、控制和管理新斜坡記錄冊及電腦化斜坡資訊系統,以確保系統維持
    良好運作和定期更新,供市民和其他政府部門使用;

  2. 制定發布斜坡資料的策略和採取所需行動,以應市民的需求;

  3. 檢討斜坡維修和斜坡安全的公眾教育與宣傳工作,制定和推行有關策略,
    以應市民的需求;

  4. 制定政策和採取所需行動,以改善私人業主負責的斜坡維修工作;

  5. 審核其他政府部門在履行斜坡維修職責方面的表現,並向工務局匯報;

  6. 檢討、制定和實施有關建議,以加強對私人斜坡和私人發展工程的法定巖
    土工程管制;

  7. 管理和保存與斜坡安全部工作有關的記錄和資訊系統;以及制定政策和採
    取行動,向市民積極提供有關斜坡安全的意見。

EC(1999-2000)10附件4

1.本文內「斜坡」一詞泛指由人工削填而成的削土坡和填土坡,以及護土牆。

2.「安全篩選」研究旨在確立表面證據,以便根據《建築物條例》向私人斜坡業主發出危險斜坡修
葺令,要求他們鞏固其不合標準的斜坡。研究內容包括覆核斜坡的背景資料和數據、透過航攝照片
查核斜坡的地理歷史和特徵、進行實地勘察和巖土穩定性評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