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CR(98-99)74
財務委員會討論文件
1999年2月5日
獎券基金
總目341-非經常補助金
分目138中華基督教禮賢會香港區會
請各委員批准發放為數8,141,000元的補助金予中華基督教禮賢會香港區會,
以便該會為設於新界葵涌葵盛東邨的護理安老院進行裝修工程,並購置家具
和設備。
問題
我們有需要為長者提供更多的院舍照顧服務,以應付不斷增加的需求。
建議
2.社會福利署署長建議從獎券基金撥出為數8,141,000元的補助金,供中華基督教禮
賢會香港區會為設於新界葵涌葵盛東邨的護理安老院進行裝修工程,並購置家具和
設備。
理由
3.擬開辦的護理安老院位於葵盛東邨相連的第六和第七座的地下和一樓,建築樓面
面積為2 744平方米,可提供地方開設128個護理安老宿位,以應付服務需求。擬在
葵盛東邨開辦的護理安老院的位置圖載於附件1。
4.護理安老院為體弱多病、肢體傷殘或認知能力有缺損的長者提供居所,並安排一
般起居照顧和若干護理服務。目前,長者對這類院舍服務的需求十分殷切。截至
1998年12月止,共有19 000名長者在輪候入住護理安老院。擬開辦的護理安老院會
在1999年3月投入服務,提供128個受資助宿位。連同其他陸續推行的計劃,在1998-
99至2001-02年度這段期間,總共會增設7 980個受津貼宿位(包括受資助宿位和根據
買位計劃購買的宿位),以紓緩宿位不足的情況。
5.現把承諾在2001-02年度結束前提供的受津貼安老院舍宿位數目,載列於
附件2的
圖表。
對財政的影響
6.估計開辦護理安老院的建設費用為8,141,000元,計算如下-
| 千元
|
---|
(a) 裝修工程
|
(i) 建築工程,包括水管和渠務工程(只限衞生設施) | 2,369
|
| 2,842
|
| 262
|
(iv) 付予房屋署以進行內部裝修工程的2%間接費用 | 109
|
(b) 家具和設備
| 2,559
|
| _____
|
總計
| 8,141
|
---|
| _____
|
7.社會福利署署長在審核中華基督教禮賢會香港區會的計劃和工程預算時,已徵詢
房屋署署長的意見,並認為計劃和預算合理。家具和設備的費用是按宿位數目相同
的護理安老院現時的供應規格而定。
8.中華基督教禮賢會香港區會營辦擬建的福利設施每年所需的經常資助金總額(包括
發還中華基督教禮賢會香港區會的租金、地租和差餉),估計為 1,178 萬元,詳情如
下-
|
| 千元
|
---|
| (a) 個人薪酬
| 9,929
|
| (b) 其他費用
| 2,355
|
| (c) 租金、地租和差餉
| 1,986
|
______
|
| 小計
| 14,270
|
減去:
| 宿費收入
| (2,491)
|
______
|
| 所需的資助金總額
| 11,779
|
| 即約
| 11,780
|
---|
______
|
曾考慮的其他方案
9.財務委員會委員曾在1998年10月30日審議有關從獎券基金撥款進行的另一項類似
的工程計劃[見FCR(98-99)38號文件]。會上,部分委員提出的其中一個問題是,受資
助院舍宿位和向私人營辦商購買的宿位,兩者在費用上的比較。營辦一個受資助護
理安老院宿位,所需的經常費用為每年108,300元,另加獨立特建的護理安老院每個
宿位平均276,000元的建設費用;至於透過「改善買位計劃」購買的宿位,每個宿位
平均費用為92,000元,而透過這個計劃所購買的宿位所要求的服務水平也較過去所
購買的為高。我們已在財務委員會參考文件FCRI(98-99)19號提供更詳盡的資料。
10.政府已制定策略,透過受資助院舍和直接向私人營辦商購買的宿位,滿足長者對
院舍照顧服務的需求。我們相信,發展這種多元化服務的模式,可為長者提供更多
選擇、以更合乎成本效益的方式加快提供這類宿位,以及有助私人營辦商改善服務
質素。我們一直在檢討這方面的策略,以實踐增加受津貼宿位數目的承諾。到目前
為止,過去數年從獎券基金撥款,以興建受資助院舍,並為這些院舍購置家具和設
備的核准工程計劃,會提供超過2 000個宿位(包括這項建議工程計劃所提供的128個
宿位)。此外,我們已透過「改善買位計劃」,成功向私營安老院購得首批660個宿
位。鑑於市場反應良好,加上私人營辦商有更多高質素宿位可供我們選擇,故我們
現正作好準備,在1998-99年度餘下數月再增購200至300個宿位。與此同時,我們會
繼續進行以提供院址為本的計劃,確保日後能提供足夠的合適院址,供營辦安老院
之用。我們會密切監察市場反應和發展多元化服務的進展情況,以具成本效益的方
式,為有需要的長者提供更多受津貼宿位。
背景資料
11.《政府獎券條例》第6(4)條訂明,財政司司長有權從獎券基金撥款資助社會福利
服務的發展。然而,按照慣例,倘有關建議的經常財政負擔超過某一上限,財政司
司長會呈請委員批准該項建議。委員在1996年10月批准把財政司司長根據獲轉授的
權力批准經常開支分目項下追加撥款的上限增至1,000萬元,因此這方面的撥款上限
亦相應提高至1,000萬元。由於政府就這項工程計劃每年所承付的經常開支超過1,000
萬元,我們現把這項建議提交各委員審批。津貼及獎券基金諮詢委員會支持這項計
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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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生福利局
1999年1月
FCR(98-99)74附件2
受津貼安老院舍宿位的供應情況
|
| 承諾目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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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
|
1997-98年度
終結時所提供
的宿位數目
(a)
|
1998-99年度終結時
可增設的宿位數目
(包括中華基督教禮
賢會香港區會工程
計劃提供的宿位)
(b)
|
2001-02年度
結束前可增設
的宿位數目
(c)
|
2001-02年度
結束前的宿位
總數
(a)+(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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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受津貼院舍 宿位
| 15 966
| 1 626
| 6 580註 | 22 5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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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護養院宿位
| -
| 1 400
| 1 400
| 1 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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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位總數
| 15 966
| 3 026
| 7 980
| 23 9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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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我們會密切監察市場反應和發展多元化服務的進展情況,確保能夠達到我們承諾增加受津貼
宿位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