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CR(1999-2000)16
財務委員會討論文件
1999年6月11日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的建議
本文
附件載有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所提建議的摘要。
2.在1999年 5 月19日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會議上,委員通過向財務委員會建議批准
議程文件EC(1999-2000)10至12所載的建議。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曾審議的有關文件
先前已送交各委員考慮,故此不再附上。
3. 請各委員批准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的建議。
4. 政府首長級職位編制的最新情況如下-
| 常額職位
| 編外職位
| 總數
|
---|
把1999年5月7日委員批准的職位
計算在內的情況
| 1 495
| 69
| 1 564
|
文件編號EC(1999-2000)10
| 3
| -3
| -
|
文件編號EC(1999-2000)11
| -
| 1
| 1
|
文件編號EC(1999-2000)12
| -
| 2
| 2
|
已撤銷的編外職位
| -
| -1 (註)
| -1
|
| ______
| ______
| ______
|
總數
| 1 498
| 68
| 1 566
|
| ______
| ______
| ______
|
註:地政總署的一個助理首席律師職位(首長級(律政人員)薪級第1點)已於1999年
5月13日到期撤銷。
----------
庫務局
1999年5月
1999年5月19日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會議所討論的建議摘要
EC文件編號
| 開支總目
| 建議
|
---|
EC(1999-2000)10
| 總目43-
土木工程署
|
向財務委員會建議,開設下述常額職位,以便就有關
在新斜坡記錄冊內的登記斜坡實施防止山泥傾瀉計劃
繼續提供首長級支援,以及管理持續執行的斜坡安全
工作 -
1個政府土力工程師職位
(首長級薪級第2點)
(116,650元至123,850元)
2個總土力工程師職位
(首長級薪級第1點)
(98,250元至104,250元)
並刪除三個編外職位,分別為一個政府土力工程師
職位(首長級薪級第2點)和兩個總土力工程師職位(首
長級薪級第1點),以作抵銷。
|
EC(1999-2000)11
|
總目46-
公務員一般
開支(土地
註冊處營運
基金)
|
向財務委員會建議,保留下述編外職位,為期四年
,由1999年6月21日起生效 -
1個副首席律師職位
(首長級(律政人員)薪級第2點)
(116,650元至123,850元)
並刪除下述常額職位,以作抵銷-
1個高級律師職位
(總薪級第45至49點)
(76,485元至88,115元)
出任人員負責協助土地註冊處處長為《土地業權條例
草案》擬本定稿、把該條例草案提交行政會議和立法
會,以及策劃和籌備業權註冊制度的推行工作。
|
EC(1999-2000)12
|
總目143-
政府總部:
公務員事務
局
|
向財務委員會建議作出下述安排,以處理公務員體
制改革的工作 -
-
保留下述編外職位,為期18個月,由1999年7月
1日起生效-
1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職位
(首長級薪級第2點)
(116,650元至123,850元);以及
-
開設下述編外職位,為期12個月,由1999年7月
1日起生效-
1個首席行政主任職位
(首長級薪級第1點)
(98,250元至104,25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