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CR(98-99)43

財務委員會討論文件

1998年11月13日


總目173-學生資助辦事處
分目153學生書簿津貼


    請各委員批准擴大學校書簿津貼計劃的適用範圍,把直接資助計劃資助的本
    地私立學校的合資格學生包括在內。

問題

學生資助辦事處負責發放的學生書簿津貼,現時只發給就讀於官立及資助類別學校
的合資格學生。雖然現時給予本地直接資助計劃學校的津貼,包括有一津貼項目,
讓學校可提供資助予家境清貧的學生,用以購買課本和文具,但是這項安排未如理
想,也不能切合學生的需要。

建議

2.我們建議由1998/99學年開始,擴大學生資助辦事處管理的學校書簿津貼計劃的
適用範圍,把就讀於本地直接資助計劃學校(下稱「直資學校」)的學生包括在內。
因此,由同一學年開始,直資學校將不再獲提供書簿津貼這個項目。

理由

3.政府給予直資學校的經常津貼款額,是按學校的實際學生人數而定。有關的經常
津貼款額是根據政府就每個資助類別中學學額承擔的平均開支計算得出,當中已包
括書簿津貼這個項目,目的是協助家境清貧的學生購買所需的課本和文具。由於這
項津貼僅是一個平均數額,而是否發放書簿津貼予清貧學生,乃由個別直資學校酌
情決定,因此這項由學校負責發放津貼的安排,未必能切合學生的實際需要。

4.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我們建議由1998/99學年開始,擴大學校書簿津貼計劃的適
用範圍,以包括就讀於本地直資學校的合資格學生。這項安排可使就讀於直資學校
的清貧學生可像其他在官立及資助類別學校就讀的學生,直接向學生資助辦事處申
請書簿津貼,並按照他們的實際需要獲得資助。由於本地直資學校不再需要照顧學
生在這方面的需要,因此在給予這些學校的津貼中,將刪除書簿津貼這個項目1。當
局早前曾檢討國際學校學額的問題,其後決定直接資助計劃會由1995年開始,逐步
停止向國際學校提供資助。因此,我們並不建議把學校書簿津貼計劃的適用範圍擴
大至包括直接資助計劃資助的國際學校的學生。

對財政的影響

5.目前,直接資助計劃資助的本地私立中學有十間。根據這些學校在1998年 9 月的
實際學生人數、學校書簿津貼計劃和高中學費減免計劃2過去的領取津貼率,以及
1998/99學年獲批撥的學生書簿津貼額3,我們估計建議的安排可令這些直資學校
約3 700名學生受惠,涉及的全年經常費用在1998-99年度為280萬元。由於日後提供
予直資學校的經常津貼會刪除書簿津貼這個項目,故概括而言,取消該書簿津貼所
省卻的款額,應可抵銷這項建議所需的開支。

6.學生資助辦事處向直資學校的合資格學生發放學生書簿津貼,會令其開支超出
1998-99年度的核准撥款額。如各委員批准這項建議,所需的額外開支會以總目40
「教育署」分目325「直接資助計劃」項下省回的撥款抵銷。我們會在1999-2000年
度預算草案總目173「學生資助辦事處」分目153「學生書簿津貼」項下預留足夠款
項,支付這項建議所需的開支。

背景資料

7.學校書簿津貼計劃提供現金津貼予官立及資助類別學校(包括買位學校和按位津貼
學校)合資格的小一至中七學生,以供購買所需的課本和文具。申請獲批准的學生可
得到全數或半數津貼,視乎其家庭的人數和收入而定。我們會根據學生所需的課本
和文具的平均價格,每年修訂津貼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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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統籌局
1998年11月


1. 直資學校現時所得的經常津貼中,書簿津貼這個項目約佔1%。在1998/99學年開始時,每所
直資學校平均所得的經常津貼額為每名學生每年28,000元。

2. 由於學校書簿津貼計劃是由1998/99學年開始才把適用範圍擴展至中四至中七的學生,故沒
有這個計劃過去的高中學生領取津貼率可供參考。不過,由於學校書簿津貼計劃和高中學費減
免計劃均採用相同的審批準則,所以我們參考高中學費減免計劃的領取津貼率,以估計有多少
直資學校的中四至中七學生可能會獲得學校書簿津貼計劃資助。

3. 1998/99學年學生書簿津貼的全數津貼額為:小一至小六1,221元;中一至中三1,766元;中四
1,592元;中五978元;中六1,463元;中七41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