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CR(1999-2000)3
財務委員會討論文件
1999年4月23日
基本工程儲備基金
總目710-電腦化計劃
選舉事務處
新分目「增強選民登記電腦系統的功能以進行1999年區議會選舉和2000年立法
會選舉」
請各委員批准開立為數25,521,000元的新承擔額,用以增強現有的選民登記電
腦系統的功能,以便為第一屆區議會選舉和第二屆立法會選舉提供充分支援。
問題
選舉事務處現有的選民登記電腦系統未能提供充分支援,以便1999年11月舉行的第
一屆區議會選舉和2000年9月舉行的第二屆立法會選舉能有效率地進行。
建議
2.總選舉事務主任根據資訊科技署署長的意見,建議開立為數25,521,000元的非經常
承擔額,用以增強選舉事務處選民登記電腦系統的功能,以配合第一屆區議會選舉
和第二屆立法會選舉的選舉安排。政制事務局局長支持這項建議。
理由
3.選民登記電腦系統的現行設計和配置,主要是依據1998年 5 月第一屆立法會選舉
所採用的選舉安排而制定。選民登記電腦系統由選 --
舉事務處管理,主要功能如下-
- 貯存和更新登記選民的選民記錄;
- 印製投票通知書、標籤、其他通知書和選民登記冊;
- 向候選人提供正式選民登記冊上有關部分的電子複本和印文本,方便他們進
行競選活動;以及
- 在投票日為選民提供聯機查詢服務。
4.我們需要增強選民登記電腦系統的功能,確保上述工作得以順暢地進行,以便為
1999年區議會選舉和2000年立法會選舉提供支援服務。我們需要增強系統的功能,
原因如下-
- 為進行第一屆區議會選舉,我們將在1999年年中根據法定準則重新劃定區議
會選區範圍,我們須把登記選民編配入新的區議會選區。我們也須編製新登
記冊,新登記冊須在1999年9月印備;
- 當局會在2000年年初為第二屆立法會選舉進行一項大規模的選民登記運動,
屆時輸入數據和處理事項的工作均會增加。我們須提升現有選民登記電腦系
統的處理能力,以應付增加的工作量;
- 我們汲取上屆立法會選舉選民登記運動的經驗,認為有需要增強選民登記電
腦系統一些與登記工作相關的功能,以提高選民登記工作的效率。有關功能
增強後,會增加選民記錄(例如選民的語言選擇)的貯存量;
- 我們會改善設備,方便民政事務處職員取閱選民資料。目前,民政事務處如
需查核選民登記冊上某些資料,例如某項提名是否有足夠的登記選民簽署,
便要向選舉事務處查詢。民政事務處的電腦直接接達選民登記電腦系統後,
職員查核資料會更方便快捷;以及
- 為舉行第二屆立法會選舉,我們必須提供與選民登記電腦系統聯繫的電腦設
施,以進行-
- 預先投票試驗計劃;以及
- 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選舉和選舉委員會選舉。
對財政的影響
非經常費用
5.估計增強現有選民登記電腦系統的功能所需的非經常費用總額為37,051,000元,分
項數字如下-
| 1999-2000 千元
| 2000-2001 千元
| 總計 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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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經常開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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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硬件和軟件
| 1,443
| 2,209
| 3,652
|
(b) 電腦場地準備工程
| 44
| 867
| 911
|
(c) 專業服務
| 0
| 6,306
| 6,306
|
(d) 合約員工服務
| 7,498
| 4,834
| 12,332
|
(e) 應急費用(上述(a)項至(d)項的10%)
| 899
| 1,421
| 2,320
|
小計
| 9,884
| 15,637
| 25,521
|
---|
非經常員工開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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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資訊科技署
| 5,365
| 4,347
| 9,712
|
(g) 選舉事務處
| 909
| 909
| 1,818
|
小計
| 6,274
| 5,256
| 11,530
|
---|
總計
| 16,158
| 20,893
| 37,051
|
---|
我們現申請批准開立(a)項至(e)項所需的25,521,000元非經常承擔額。
6.關於上文第5段(a)項,365萬2,000元的開支是用以購置電腦、打印機、網絡設備和
軟件。
7.關於上文第5段(b)項,91萬1,000元的開支是用以安裝電源插座和管道設施,以及敷
設導線。
8.關於上文第5段(c)項,630萬6,000元的開支是用以僱用技術支援服務等專業服務,
以增強選民登記電腦系統的功能。
9.關於上文第5段(d)項,1,233萬2,000元的開支是用以聘用合約員工進行系統推行工
作。由於這是一項重要計劃,資訊科技署或需從這項承擔額撥款聘用合約員工進行
其他工作,以便騰出內部人員推行措施,增強選民登記電腦系統的功能。
10.關於上文第5段(f)項,971萬2,000元是資訊科技署用以推行這項計劃的員工開支。
這筆開支是按一名高級系統經理10個人工作月、一名系統經理18個人工作月、一名
一級系統分析/程序編製主任 28個人工作月、一名二級系統分析/程序編製主任
12個人工作月、一名高級資料處理督導5個人工作月、一名資料處理督導16個人工
作月、一名助理資料處理督導16個人工作月和一名資料處理員 151 個人工作月的所
需費用計算。我們需要增設三個職位,分別為一個高級系統經理、一個系統經理和
一個一級系統分析/程序編製主任職位。我們已在1999-2000年度的預算內預留撥款
作此用途。其他人手需求會由資訊科技署現有的編制應付。
11.關於上文第5段(g)項,181萬8,000元是選舉事務處計劃推行小組理論上所需的員工
開支。這筆開支是按一名高級行政主任4個人工作月、一名一級行政主任12個人工作
月、一名高級文書主任4個人工作月和一名助理文書主任20個人工作月的所需費用計
算。這些人手需求會由選舉事務處現有的編制應付。
每年經常費用
12.選民登記電腦系統的功能增強後,在系統維修保養方面,由2002-03年度起,每年
所需增加的經常費用為1,559,000元。分項數字如下-
| 2000-01 千元
| 2001-02 千元
| 2002-03和
以後每年 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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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硬件和軟件的維修保養
| 120
| 152
| 206
|
(b) 合約員工服務
| 451
| 1,353
| 1,353
|
總計
| 571
| 1,505
| 1,5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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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計劃
13. 擬議的推行時間表如下-
| 每個工作項目下所有功能 的目標完成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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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項目
| 區議會選舉(a)
| 立法會選舉(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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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設計和採購工作
| 1999年8月
| 2000年4月
|
系統發展和推行工作
| 1999年10月
| 2000年8月
|
準備電腦場地和敷設導線
| 1999年11月
| 2000年9月
|
電腦系統生產運作
| 1999年11月
| 2000年9月
|
(a) 包括把登記選民編配入區議會選區。
(b) 包括在2000年年初進行的大規模選民登記運動。
背景資料
14.選舉管理委員會(下稱「選管會」)是一個獨立的法定機構,選舉事務處作為選管
會的行政部門,負責提供行政支援服務,協助該會有效履行《選舉管理委員會條例
》訂明的法定職能,包括-
- 檢討選區的分界,以便就如何劃分選區提出建議;
- 進行和監督選舉,包括監督選民登記和相關的推廣活動、規管選舉程序、作
出其他選舉事務安排,以及採取其認為適當的步驟,以確保選舉是在公開、
誠實和公平的情況下進行;
- 不斷檢討(b)段所提述的事項;以及
- 向行政長官報告任何關於選舉的事項。
區議會選舉
15.《區議會條例》訂明,香港特別行政區(下稱「香港特區」)劃分為18個地方行政
區,各設一個區議會,由2000年1月1日起生效。區議會選舉將在1999年11月底舉行
,為390個新區議會選區各選出一名議員,選區範圍將在1999年年中根據法定準則
劃定。
第二屆香港特區立法會選舉
16.香港特區第一屆立法會的任期將在2000年 6 月30日屆滿,第二屆立法會選舉將在
2000年9月舉行。為籌備第二屆立法會選舉,當局會在2000年年初進行一項大規模的
選民登記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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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事務局
1999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