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CR(1999-2000)25

財務委員會討論文件

1999年6月25日

貸款基金
總目252-給予學校/教師的貸款
新分目「私立學校改善斜坡貸款計劃」
    請各委員批准開立為數一億元的承擔額,為私立學校提供貸款,以便
    這些學校鞏固不合標準的斜坡。
問題

部分私立學校1已接獲建築事務監督根據《建築物條例》第 27A條發出的危險斜坡修葺
令,限令這些學校修補其須負責修葺的不合標準斜坡,可是這些學校難以在短時間內
籌得資金,以便展開所需的勘測和鞏固工程。

建議

2.教育署署長建議為私立學校提供貸款,以便這些學校遵照危險斜坡修葺令的規定,
鞏固其須負責修葺的不合標準斜坡。教育統籌局局長支持這項建議。

理由

3. 當局就不合標準斜坡發出危險斜坡修葺令後,有關人士便須立即進行修補工程鞏固
斜坡,以盡量減低發生山泥傾瀉的危險2。建築事務監督已向22所私立學校發出危險斜
坡修葺令,下令這些學校修補31幅其須負責修葺的不合標準斜坡。在這22所私立學校
中,有16所已表示難以在短時間內籌集資金進行所需的鞏固工程。

4.為了確保公眾,特別是受影響學校的學生和職員的安全,我們認為有必要為接獲危
險斜坡修葺令的私立學校提供備用貸款,以便這些學校進行修補不合標準斜坡的工程
,所涉及的工作如下-

  1. 僱用認可人士和合資格土力工程師研究、設計和監督斜坡鞏固工程;

  2. 僱用合資格承建商進行巖土勘探工作,包括實驗室測試;以及

  3. 僱用合資格承建商進行斜坡鞏固工程。
5. 為使有關學校能迅速採取補救行動,我們建議借款學校無須接受財政狀況審查,也
就是說,學校無須證明其財政狀況。向私立非牟利學校提供的貸款屬免息貸款;而向
私立牟利學校提供的貸款,則會按「無所損益 」利率3收取利息。貸款計劃的詳細內容載於
附件。

6. 如獲委員批准,教育署會隨即邀請受影響的學校申請貸款。該署會在諮詢委員會的
協助下,管理貸款計劃和批撥貸款。諮詢委員會由土木工程署和屋宇署兩個部門的政
府人員組成,委員會其中一項工作是建議應批出的貸款額,以確保工程費用與工程規
模相稱。

對財政的影響

7. 教育署署長根據下述因素估計貸款計劃需款約一億元-

  1. 在防止山泥傾瀉措施計劃4下,勘測和鞏固一幅不合標準斜坡平
    均所需的費用約為 400萬元(按 1998年12 月價格計算)。這是現
    階段供評估鞏固斜坡工程平均費用的最新估計數字;以及

  2. 根據有關學校在1999年3月作出的初步回應,最少會有 16所私
    立學校需要財政援助,以鞏固共 22幅不合標準斜坡。
8.這項貸款計劃是一項循環的貸款安排,也就是說,借款學校的還款會記入該計劃的帳
目下,可再借給其他新的申請學校 (舉例來說,現時合標準的斜坡日後可能變為不合標
準。) 不過在任何情況下,尚未清還的貸款總額無論何時均不得超逾核准的承擔額。我
們會在計劃推行一年後,根據貸款提取率和所批撥的貸款額,檢討承擔額是否足夠。假
如證實有必要提高承擔額,我們會呈請財務委員會批准。

9.由於教育署署長會重行調配現有人手,以應付因管理貸款計劃而增加的工作量,故對
人手方面並無影響。

損失的利息

10. 目前,政府的「無所損益」利率為每年 6.25厘,較發鈔銀行的平均最優惠貸款利率
低兩厘。以這個利率計算,免息貸款予非牟利學校,倘於五年內收回貸款,則每 100萬
元貸款便會損失約159,000元利息;倘於十年內收回貸款,則每100萬元貸款便會損失約
315,000元利息。

背景資料

11.土力工程處就1 965幅可能對學校構成影響的斜坡進行視察後,確定有 31幅不合標準
斜坡須由22所私立學校負責修葺。建築事務監督已就這些斜坡發出危險斜坡修葺令。受
影響的22所學校中,15所已委聘認可人士和合資格土力工程師處理21幅不合標準的斜坡
。至於餘下十幅不合標準斜坡,一幅已進行鞏固工程、一幅正由建築事務監督5處理,其
餘八幅仍有待有關學校採取行動。該22所學校全部均合資格申請擬議計劃下的貸款。

12.接獲危險斜坡修葺令的資助學校,鞏固斜坡的費用會悉數由政府在總目708「基本工
程儲備基金」分目 8023EC「為接獲危險斜坡修葺令的斜坡進行修葺工程」項下撥款支
付。接獲危險斜坡修葺令的直接資助計劃學校,如工程所需費用為200萬元或以下,可
由學校的經常津貼撥款支付,因為經常津貼已包括保養維修方面的開支。如修補斜坡
的所需費用超過200萬元,直接資助計劃下的非牟利學校可向政府申請非經常補助金。
這類大規模修補工程會由總目708「基本工程儲備基金」整體撥款分目 8100QX「獲得
教育資助金資助的建築物的改建、加建、維修及改善工程」項下撥款進行。至於直接
資助計劃下的牟利學校,則可向政府申請貸款作緊急維修用途,緊急維修包括斜坡修
補工程。這類貸款須經由財務委員會批准。

13. 教育署已諮詢有關的學校協會,他們均支持擬議貸款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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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統籌局
1999年6月

FCR(1999-2000)25附件

私立學校改善斜坡貸款計劃

貸款的目的

向接獲危險斜坡修葺令的私立學校(直接資助計劃下的學校除外)提供貸款,以便這些學
校鞏固不合標準的斜坡。

貸款額

2.借款學校無須接受財政狀況審查,但當局會在考慮有關工程所需的費用總額後,才決
定批給個別學校的貸款額。我們會要求申請的學校提交由註冊承建商及/或已根據《建
築物條例》註冊的認可人士就所需進行工程擬備的收費建議細目,作為支持其申請的證
明文件。

發放貸款

3.我們會因應工程的實際進度分期發放貸款。借款學校須提交由認可人士認證的進度報
告和付款證明及/或由註冊承建商認證的發票,以資證明。我們可諮詢屋宇署署長,以
核實有關方面所匯報的進度。

利息

4.牟利學校須按照「無所損益」利率繳付利息。教育署署長在聽取諮詢委員會的意見後
,可向非牟利學校提供免息貸款。如有非牟利學校在獲批貸款後轉為牟利學校,有關學
校須由轉作牟利學校時開始,按照「無所損益」利率就其尚未清還的貸款繳付利息。依
此類推,如牟利學校轉作非牟利學校,則在轉為非牟利學校後,其尚未清還的貸款便無
須繳付利息。

還款

5.借款學校一般最多可分 60 個月分期清還貸款的本金或本金和利息。如借款學校有充
分理由,還款期可延長至最多120個月。第一期還款會在最後一次提取貸款的一個月後
到期繳付。借款學校如事先得到教育署署長批准,可選擇提早清還貸款。如有任何未
經批准而逾期未還的款項,我們將會按當時的最優惠貸款利率收取利息,以彌補行政
費用,直至欠款悉數償還為止。

抵押

6.借款學校須為貸款提供足夠的抵押,抵押可以是物業的法定押記、銀行保證或教育署
署長認為滿意的其他形式的抵押。教育署署長在考慮個別個案的情況後,亦可豁免為貸
款提供抵押的規定。如屬無抵押貸款,申請的學校須提供擔保人。

1.本文件所述的私立學校不包括已加入直接資助計劃的學校。根據直接資助計劃,該等學校可如下
文第12段所述,獲得財政援助修補斜坡。

2. 一般來說,危險斜坡修葺令規定斜坡業主須在修葺令發出後兩個月內聘任認可人士統籌所需進行
的工程,並在其後六至八個月內提交補救建議予建築事務監督審批。建議獲核准後,斜坡業主理應
按照經核准的補救建議進行工程。根據《建築物條例》第 40(1B) 條的規定,任何人無合理辯解而沒
有遵照送達他的危險斜坡修葺令行事,一經定罪,可處罰款50,000 元和監禁一年。如該命令不獲遵
從的情況持續,則每一天另處罰款5,000元。

3. 根據「無所損益」原則所釐定的利率,較發鈔銀行的平均最優惠貸款利率低兩厘。這個計算方法
可確保「無所損益」利率緊貼市場的貸款利率,政府既不賺取利潤,也不會招致虧損。庫務署署長
會在每月月底檢討利率,如最新利率與現行利率相差一個百分點或以上,又或現行利率已超過六個
月維持不變,利率便會作出調整。

4.防止山泥傾瀉措施計劃是土力工程處自1977年起持續推行的計劃,目的是減少香港發生山泥傾瀉
的危險。

5.如情況緊急,建築事務監督會進行所需工程,消除私人斜坡引致的迫切危險,並會向斜坡業主收
回有關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