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WSC(1999-2000)35

財務委員會
工務小組委員會討論文件
1999年6月2日

總目711-房屋
土地拓展
土木工程-土地發展
561CL-天水圍的進一步發展計劃-餘下基礎設施及地盤平整工程
    請各委員向財務委員會建議,把561CL號工程計劃提升為甲級;按付款當日
    價格計算,估計費用為7億6,880萬元,用以進行天水圍進一步發展計劃的
    餘下工程。
問題

為了進一步發展天水圍,以滿足本港對房屋用地的增加需求,我們需要完成天水圍預
留區餘下的基礎建設和地盤平整工程,以配合天水圍的發展計劃。

建議

2. 拓展署署長建議把561CL號工程計劃提升為甲級;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估計費用
為7億6,880萬元,用以在天水圍預留區進行餘下的基礎建設和地盤平整工程。房屋局
局長支持這項建議。

工程計劃的範圍和性質

3.561CL號工程計劃原來的工程範圍,包括在天水圍預留區和發展區進行各項基礎建
設工程,為天水圍建議的進一步房屋發展提供所需設施。1998年2月,財務委員會批
准把561CL號工程計劃的主要部分提升為甲級,編定為563CL號工程計劃(見下文第19
段)。現擬提升為甲級的561CL號工程計劃餘下部分項目,包括在預留區東北部,以及
天華路以北至西面排水道以西的範圍內進行的工程,詳情如下-

  1. 在第114、118、119和121至123區進行地盤平整工程(共74公頃);

  2. 建造D3道路(一條長約1.5公里的雙程雙線分隔行車道);

  3. 建造兩條行車天橋(長度分別約為540米和100米),以及一條橫
    跨西面排水道的行人/單車橋(長約100米);

  4. 建造設有單車徑的散步廣場;

  5. 建造附屬排水渠和污水渠,在一段西面排水道鋪襯混凝土,並
    進行環境美化工程;

  6. 闢設濕地(36公頃)和相關的林地(30公頃);以及

  7. 就上述(a)至(f)項工程實施環境監測與審核計劃。
理由

4. 政府在1994年決定進一步發展天水圍,使天水圍成為增加房屋供應量的主要地區。
因此,我們已指定把發展區內約23公頃土地和預留區(總面積為213公頃)內約70公頃土
地進一步發展為住宅區。這些地區到2003年全面發展後,會提供約62 500個房屋單位
,供約190 000人居住。為配合擬在天水圍進行的進一步發展計劃,我們需要因應分期
完成的建屋計劃,提供所需的基礎設施。

5.我們已在1998年年中動工闢設563CL號工程計劃下大部分的基礎設施。這些工程會在
1999年8月至2001年年底分期完成,以便為入住預留區初期建成的房屋的居民提供所需
設施。隨着人口逐漸增加,我們需要在預留區西面外圍建造D3道路。該道路為一條區
域幹道,為預留區北面的發展項目提供另一條較為直接的對外連接通路。我們在建造
D3道路時,需要同時建造兩條行車天橋、一條行人/單車橋、散步廣場和單車徑。

6.當局在發展預留區時,填平一條舊河道的部分淡水動植物生長地和一小段東面臨時
排水道。由於失去動植物生長地,我們會在預留區第114區和第118區部分地方補闢一
幅36公頃的濕地。此外,我們會在第118和119區種植林木,在第122和123區噴射植草
,以及在第 121區平整政府、機構或社區用地。闢設濕地和林地,除可為本土動植物
提供多種不同的生長地和吸引特別品種的雀鳥外,還可作為緩衝區,減低人類對在附
近米埔自然保護區覓食的雀鳥的滋擾。闢設的濕地會設有一個蘆葦圃1。這個蘆葦圃會
有過濾徑流的作用,流經該處的徑流會先由蘆葦除去部分污染物,然後才流入后海灣。

7.預留區內現有西面排水道會維持現狀,不會鋪襯混凝土,以保存重要的動植物生長
地。不過,我們會在天華路附近現有一道充氣堤壩對下一段長500 米的下段水道的底
牀鋪襯混凝土。我們這樣做是由於該處位置最易堆積砂石和潮水造成的沉積物,鋪襯
混凝土會有助保養維修和清理該段水道。

對財政的影響

8.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估計這項工程計劃的建設費用為7億6,880萬元(見下文第9段)
,分項數字如下-

百萬元
(a) 地盤平整工程32.0
(b) 道路工程43.0
(c) 渠務工程和西面排水道底牀的混凝土鋪襯工程44.0
(d) 行車天橋和行人/單車橋294.0
(e) 闢設濕地125.0
(f) 環境美化工程24.0
(g) 環境監測與審核計劃4.0
(h) 顧問費68.0
    (i) 施工階段
8.0
    (ii)駐工地人員方面的員工開支
60.0
(i) 應急費用63.0
_______
小計697.0(按1998年12月
價格計算)
(j) 價格調整準備金71.8
_______
總計768.8(按付款當日
價格計算)

由於內部人手不足,拓展署署長建議委聘顧問監督擬議工程。按人工作月數估計的顧
問費分項數字載於附件。

9. 如獲批准,我們會作出分期開支安排如下-

年度百萬元
(按1998年12月
價格計算)
價格調整
因數
百萬元
(按付款當日
價格計算)
1999-200045.01.0262546.2
2000-2001160.01.06217169.9
2001-2002257.01.09934282.5
2002-2003180.01.13782204.8
2003-200440.01.1776547.1
2004-200515.01.2188618.3
_____________
697.0768.8
_____________

10.我們按政府對1999至2005年期間工資和建造價格趨勢所作的最新預測,制定按付款
當日價格計算的預算。由於擬議工程涉及大量土方工程,工程數量或會因實際的巖土
情況而變動,故我們會以重新計算工程數量的標準合約形式,為工程招標。另外,由
於合約期超過21個月,合約會定有可調整價格的條文。

11. 估計這項工程計劃每年的經常開支為1,066萬元。

公眾諮詢

12.我們在1997年1月7日,就天水圍進一步發展計劃的最後勘測研究報告,徵詢元朗區
議會交通及運輸委員會的意見。委員對擬議工程並沒有異議。

13.1997年1月23日,我們就天水圍進一步發展計劃的基礎建設工程的環境影響評估研
究結果,徵詢元朗區議會環境改善委員會的意見。委員沒有對研究結果提出反對意見。

14.我們在1998年1月16日,根據《前濱及海床(填海工程)條例》的規定,在憲報公布建
議在一段西面排水道鋪襯混凝土的工程,其後並沒有接獲反對書。行政長官會同行政
會議在1998年3月26日批准進行擬議工程。我們並在1998年3月27日,根據《道路(工程
、使用及補償)條例》的規定,在憲報公布建議的道路計劃,其後並沒有接獲反對書。
運輸局局長在1998年6月12日批准進行道路工程。

對環境的影響

15.根據《環境影響評估條例》,D3道路建造工程屬於指定工程項目,當局須就建造工
程和道路通車申領環境許可證。至於在西面排水道其中一段水道鋪襯混凝土的工程,
由於在1998年3月26日獲當局根據《前濱及海床(填海工程)條例》批准進行,故可獲豁
免列為指定工程項目。

16.我們曾進行一項環境影響評估研究,以評估天水圍進一步發展計劃下整體工程項目
在施工期間和有關設施啟用後,對環境造成的影響。這項評估研究已在1997年3月完成
。1997年4月21日,環境問題諮詢委員會(現已改稱環境諮詢委員會)通過環境影響評估
報告的結果和建議。由於擬議工程不會對環境造成長遠影響,因此無須實施長期的紓
減環境影響措施。我們會在合約內訂明適當的環境管制條文,並會根據條文的規定實
施措施,控制施工期間的塵埃、噪音、工地流出的水和發出的氣味對環境造成的影響
,以符合既定的標準和準則。

土地徵用

17.我們會收回約0.56公頃農地。徵用和清理土地會影響一項住宅構築物和其內的四名
居民。房屋署署長會按照現行政策,安排合資格的家庭入住公屋。徵用和清理土地所
需的費用估計為1,250萬元,這筆費用會在總目701「土地徵用」項下撥款支付。

背景資料

18. 我們在1997年6月把561CL號工程計劃提升為乙級。

19.1998年2月,財務委員會批准把561CL號工程計劃的一部分提升為甲級,編定為563
CL號工程計劃,稱為「天水圍的進一步發展計劃-道路交界處改善工程、地盤平整及
主要基礎設施工程」;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估計費用為31億6,320萬元。我們在1998
年7月展開工程,預定在1999年8月至2001年年底分期完成工程。

20.1997年8月,我們在562CL號工程計劃「天水圍的進一步發展計劃-基礎設施及餘下
地盤平整工程:顧問費及地盤勘測」下,委聘顧問為工程計劃進行詳細設計工作。顧
問已大致完成561CL號工程計劃餘下工程的詳細設計和圖則。我們計劃在1999年10月
展開擬議工程,在2003年年中完成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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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局
1999年5月

PWSC(1999-2000)35附件

561CL-天水圍的進一步發展計劃-餘下基礎設施及地盤平整工程

估計顧問費的分項數字

顧問的員工開支預計的人
工作月數
總薪級
平均薪點
倍數估計費用
(百萬元)
(a) 施工階段的顧問費
    (i) 合約管理
專業人員
技術人員
33
20
40
16
2.4
2.4
5.0
1.0
    (ii) 擬備工程完成
    後的修訂圖則
專業人員
技術人員
6
22
40
16
2.4
2.4
0.9
1.1
(b)駐工地人員方面的
員工開支
專業人員
技術人員
250
932
40
16
1.7
1.7
26.7
33.3
______
顧問的員工開支總額68.0

1.採用倍數2.4乘以總薪級平均薪點,以計算員工開支總額(包括顧問間接費用和利潤)
,是因為有關人員會受聘在顧問的辦事處工作。如工地人員由顧問提供,則採用倍數
1.7。(在1998年4月1日,總薪級第40點的月薪為62,780元,總薪級第16點的月薪為
21,010元。)

2.上述數字是根據拓展署署長擬定的預算計算得出。這項工程計劃的顧問工作已納入
天水圍進一步發展計劃的整體顧問合約內。我們會在獲准撥款後,與顧問商議顧問費
和駐工地人員方面的員工開支。

1.濕地內的蘆葦圃是以指定種類的泥土種植某種類的蘆葦而成。蘆葦圃範圍的大小、水深和水流速
度均經過特別設計,藉以除去徑流的有機和金屬污染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