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WSC(1999-2000)36
財務委員會
工務小組委員會討論文件
1999年6月2日
總目703-建築物
治安-警察
229LP-在警察訓練學校提供戰術訓練綜合設施
請各委員向財務委員會建議,把229LP號工程計劃提升為甲級;按付
款當日價格計算,估計費用為1億6,120萬元,用以在警察訓練學校興
建戰術訓練設施。
問題
香港警務處(下稱「警務處」)缺乏戰術訓練設施,未能為新入職的警務人員提供有效的
戰術訓練。
建議
2.建築署署長建議把229LP號工程計劃提升為甲級;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估計費用為
1 億 6,120萬元,用以在黃竹坑海洋公園道的警察訓練學校興建室內戰術訓練設施。保
安局局長支持這項建議。
工程計劃的範圍和性質
3.擬建的戰術訓練設施為一座兩層高的混凝土建築物,會在警察訓練學校足球場現址
興建,地盤面積約為3 500平方米。這座建築物的總樓面面積估計為6 655平方米,除
設有模擬香港典型街道和建築物的戰術訓練場地外,還有多個觀察點和一個控制室,
用以監察訓練過程和觀察學員的表現。擬議設施會經過特別設計,可以營造逼真的環
境,一如警務人員在日間和夜間乘坐警車或電單車執勤,或徒步巡邏時日常遇到的情
況。此外,擬建建築物內還設有訓示室、課室、貯物室和職員辦公室,並裝有消減噪
音的隔音設備。訓練設施的特點如下-
- 建築項目
- 各種模擬處所,包括住宅樓宇、商店、地鐵站和食肆;
- 活動間隔和模擬街道設施。透過轉換這些間隔和設施,可以營造
不同的環境,配合不同的訓練目的和戰術的訓練,並可以同時為
多支隊伍提供訓練設施;以及
- 有上蓋的樓梯、升降機大堂和樓梯平台,以便訓練戰術手法和搜
索技巧;
- 設備和裝置
- 由無線電控制的閃現靶;
- 可調校光暗的照明設備;
- 可播放模擬聲音的播音設備;以及
- 閉路電視系統和錄影設施,方便教官觀察和檢討學員的表現。
理由
4. 為所有警務人員提供適當的槍械和戰術訓練極為重要,原因如下-
- 訓練能加強警務人員在遇到某種特定的情況時,控制局面的能力,例如
如何走近和對付在街上、車上和建築物內的持械/危險疑犯,以及在處
理涉及槍械的案件時,如何封鎖和搜查案發現場。有關訓練使他們能更
有效地執行職務;
- 訓練使警務人員在遇到罪案時,能更有效地控制局面,並減少拔槍或開
槍,從而盡量避免引致不必要的傷亡或造成損毀。在1990至1998年期間
,警察開槍事件(不包括使用化學噴霧的刑事案件)的數字如下-
1990 | 1991 | 1992 | 1993 | 1994 | 1995 | 1996 | 1997 | 1998
|
---|
31 | 28 | 30 | 27 | 17 | 14 | 9 | 7 | 4
|
1998年,罪犯開槍的案件有六宗,一共鳴槍13響,而警察開槍事件只有四宗
,僅發射了九發子彈。事件中沒有途人被警務人員的流彈所傷。上述數字充
分顯示槍械和戰術訓練的重要性;
- 我們需要確保警務人員有足夠能力處理涉及警察或罪犯開槍的案件,因
為在司法程序中,司法人員必定會對開槍事件嚴加審查;以及
- 為警務人員提供足夠和適當的訓練,對建立一支專業的警隊,以及取得
市民的信心和支持相當重要。
5.警務處現時缺乏戰術訓練設施。目前,警務人員若要進行戰術訓練,只能暫時借用
設於青山的軍方模擬城市靶場。這項設施是特別為進行軍事訓練而設,並不適合用以
訓練警務人員應付在本港街道遇到的日常情況。此外,新入職的警員須在警察訓練學
校接受訓練,並在該處留宿,對他們來說,青山模擬城市靶場的地點頗為偏遠。
6.警務處在1994年採取權宜之計,在警察訓練學校的壁球場和觀眾席豎設隔板等,把
壁球場改作模擬樓宇內部設計的臨時訓練場地,用以進行50小時的戰術訓練。礙於地
方所限,這些臨時設施營造的環境不能靈活轉換,而且欠缺真實感,戰術訓練的質素
難免受到影響。
7.建議的訓練設施啟用後,警察訓練學校每年可為約2 000名新入職的警員和200名新
入職的督察提供戰術訓練。為盡量善用資源,新的訓練設施每年亦會供約2 000名修
讀進修和升級課程的警務人員進行訓練,如情況許可,還可供其他警察單位進行訓
練。訓練內容包括運用武力和槍械的戰術;對付持械或危險疑犯的戰術;在街上、
車上和建築物內對付疑犯的戰術手法;以及封鎖和搜查處所與市內地點的方法。
對財政的影響
8.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估計這項工程計劃的建設費用為1億6,120萬元(見下文第10段)
,分項數字如下-
| 百萬元
|
---|
(a) 筏基 | 8.1
|
(b) 建築工程 | 70.1
|
(c) 屋宇裝備 | 29.7
|
(d) 渠務和外部工程 | 6.4
|
(e) 家具和設備 | 16.3
|
(f) 合約管理方面的顧問費 | 5.9
|
(g) 應急費用 | 11.4
______
|
小計 | 147.9 | (按1998年12月
價格計算)
|
(h) 價格調整準備金 | 13.3
_______
|
總計 | 161.2 | (按付款當日價
格計算)
|
按人工作月數估計的顧問費分項數字載於附件。
9.229LP號工程計劃的建築面積約為7 150平方米。擬議設施的設計切合戰術訓練的特殊
性質,並能營造日間、夜間、室內和室外的逼真環境。按1998 年12月價格計算,建築
費用的單位價格(以建築工程和屋宇裝備兩項費用計算)為每平方米13,958元。我們認為
上述價格合理。
10. 如獲批准,我們會作出分期開支安排如下-
年度 | 百萬元
(按1998年12月價格計算) | 價格調整
因數 | 百萬元
(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
|
---|
1999-2000 | 3.8 | 1.02625 | 3.9
|
2000-2001 | 60.9 | 1.06217 | 64.7
|
2001-2002 | 54.3 | 1.09934 | 59.7
|
2002-2003 | 28.9 | 1.13782 | 32.9
|
| _______ | | _______
|
| 147.9 | | 161.2
|
| _______ | | _______
|
11.我們按政府對1999至2003年期間工資和建造價格趨勢所作的最新預測,制定按付款
當日價格計算的預算。由於我們可以預先清楚界定工程範圍,出現不明確情況的機會
甚微,故會以固定總價合約形式,為工程招標。
12.估計這項工程計劃會引致每年的經常開支增加388萬元,當中包括員工、維修保養
工作、公用設施和彈藥方面的開支。
公眾諮詢
13. 我們在1998年6月徵詢南區臨時區議會的意見,區議員均支持進行這項工程計劃。
14.我們已把有關這項建議的文件呈送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議員和立法會其他議員傳
閱。我們安排有興趣參觀警察訓練學校的議員在1999年1月26日前往該校參觀,並向他
們講解工程計劃的詳情。出席這次參觀活動的議員對上述建議均表支持。我們為未能
在1999年1月26日參觀警察訓練學校的議員安排第二次參觀活動,日期為1999年4月20
日。出席第二次參觀活動的議員也對這項工程計劃表示支持。
對環境的影響
15.建築署署長委聘的顧問在1996年2月完成初步環境檢討。環境保護署署長已審核檢
討結果,所得的結論是無須進行環境影響評估。我們會在訓練設施裝設隔音和滅聲設
備,以減輕進行訓練時所造成的噪音滋擾。我們會實施有關合約訂定的紓減環境影響
措施,以控制施工期間的噪音、塵埃和地盤流出的水所造成的滋擾。
土地徵用
16. 這項工程計劃無須徵用土地。
背景資料
17.對警務人員來說,槍械和戰術訓練十分重要。警務處有責任為警務人員提供適當訓
練,使他們在行動時行事正確,以免危害其他警務人員或市民,造成不必要的傷亡。
警隊的槍械和戰術訓練主要包括三方面,即基本知識、判斷力和戰術,詳情如下-
| 內容 | 所需場地的類型
|
---|
基本知識
|
技術知識、槍械的安全/適當處理、射擊訓練等 | 正規靶場
|
判斷力 |
何時使用槍械、確定目標、發射次數等 | 小型靶場
|
戰術 | 如何走近罪案現場、利用現成的掩護物、在持械
對峙局面中以兩人或多人一組行動等 | 戰術訓練設施
|
18.以往,戰術訓練只限警察機動部隊、衝鋒隊和刑事單位等特別組別的警務人員參加
。在九十年代初期,由於愈來愈多罪犯使用火力強大的槍械犯案,警察槍械政策委員
會在1992年成立工作小組,檢討警隊的戰術訓練。根據檢討所得的結果,所有新入職
的警務人員均確實需要接受戰術訓練。因此,戰術訓練在1994年納入警察訓練學校為
新入職警務人員開辦的訓練課程內。由於缺乏專作這類訓練用途的設施,警務處遂採
取權宜之計,把警察訓練學校的壁球場改作訓練用途(詳見上文第6段)。
19.我們在1996年9月把229LP號工程計劃提升為乙級。我們委聘顧問擬定建議計劃大綱
、制定詳細設計和擬備合約文件,估計所需費用為736萬元。這筆費用已在1997 年6月
在整體撥款分目3100GX「為工務計劃丁級工程項目進行可行性研究、小規模勘測工作
及顧問費」項下撥款支付。我們計劃在1999年11月展開建造工程,在2001 年5月完成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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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
1999年5月
PWSC(1999-2000)36附件
229LP-在警察訓練學校提供戰術訓練綜合設施
顧問費詳情
估計顧問費的分項數字
顧問的員工開支 | | 預計的人
工作月數 | 總薪級
平均薪點 | 倍數 | 估計費用
(百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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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約管理
|
(a) 建築 | 專業人員
技術人員 | 14.6
19.8 | 40
16 | 2.4
2.4 | 2.2
1.0
|
(b) 工料測量 | 專業人員
技術人員 | 8.6
13.9 | 40
16 | 2.4
2.4 | 1.3
0.7
|
(c) 結構工程
| 專業人員
技術人員 | 3.3
4.0 | 40
16 | 2.4
2.4 | 0.5
0.2
_______
|
總計 | 5.9
|
註
1.採用倍數2.4乘以總薪級平均薪點,以計算員工開支總額(包括顧問間接費用和利潤)
,是因為有關人員會受聘在顧問的辦事處工作。(在1998年4月1日,總薪級第40點的
月薪為62,780元,總薪級第 16點的月薪為21,010元。)
2.施工階段工作的顧問費,是選定負責本文件第19段所述擬備建議計劃大綱和制定詳
細設計等工作的顧問所報總價中的部分費用,我們可選擇是否採納這部分的報價。假
如229LP號工程計劃獲提升為甲級,建築署署長會安排進行所需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