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WSC(98-99)49

財務委員會
工務小組委員會討論文件
1998年12月2日

總目707-新市鎮及市區發展
新界北部發展
土木工程-排水設施及防止侵蝕工程
53CD-新界東北部發展計劃-粉嶺、上水及腹地的主要排水道
    請各委員向財務委員會建議-

  1. 把53CD號工程計劃的一部分提升為甲級,稱為「下梧桐河及雙魚
    河的河道治理工程」;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估計費用為4億3,120
    萬元;以及

  2. 把53CD號工程計劃的餘下部分保留為乙級,改稱為「上梧桐河的
    河道治理工程」。
問題

我們需要在梧桐河和雙魚河進行河道治理工程,以紓緩粉嶺、上水和腹地低窪洪
氾區的水浸問題。

建議

2.拓展署署長建議把53CD號工程計劃的一部分提升為甲級;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
,估計費用為4億3,120萬元,用以在下梧桐河和雙魚河進行河道治理工程。工務
局局長支持這項建議。

工程計劃的範圍和性質

3. 53CD號工程計劃的範圍包括-
  1. 在梧桐河(上梧桐河和下梧桐河)和雙魚河的主要河段進行河道治理工程;

  2. 築建維修通路,並進行相關的渠務工程;

  3. 重建受河道治理工程影響的行車橋、過河行人橋和其他現有設施;以及

  4. 實施紓減環境影響措施。
4. 現建議提升為甲級工程計劃的部分項目包括-
  1. 擴闊和挖深下梧桐河、雙魚河和有關的支流,並更改河道;

  2. 築建維修通路,並進行相關的渠務工程;

  3. 重建上文(a)項所述受河道治理工程影響的兩條現有過河行人
    橋和其他設施;

  4. 實施紓減環境影響措施,包括進行環境美化工程和魚塘修復工
    程,並在河曲補闢濕地;以及

  5. 就上文(a)項至(d)項所述的工程實施環境監測和審核計劃。
理由

5.梧桐河和雙魚河河道的闊度和深度不足,無法有效地把洪水排往深圳河,以致
河流盆地的鄉村和耕地,在颱風或暴雨期間,容易發生水浸。位於盆地和盆地附
近的房屋和其他財物屢遭洪水淹沒,導致重大的經濟損失,而運輸、通訊、社會
和商業活動亦因而中斷。

6.我們在1989年5月完成梧桐河研究。這項研究建議我們在梧桐河盆地進行全面的
河道治理工程,以紓緩水浸問題。另外,我們在52CD號工程計劃下進行一項土地
排水及防洪研究。這項研究已在1993年6月完成,所得的結果除肯定梧桐河研究的
建議外,還提出梧桐河盆地河道治理工程的竣工日期,應與治理深圳河計劃1配合。

7.我們為配合深圳市政府的治河工程,在1995年5月展開治理深圳河計劃,預期在
2000年年底或以前完成深圳河下游與梧桐河交匯的一段河道的治理工程。我們需
在1999年2月展開建議的河道治理工程,以便梧桐河盆地河道治理工程的竣工日期
可與治理深圳河計劃配合。

8.工程的部分項目包括築建所需通路,以便日後維修保養河道。此外,由於進行
擬議工程須拆卸現有的過河行人橋,我們會在羅湖和河上鄉重建兩條行人橋。

對財政的影響

9. 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估計這項工程計劃的建設費用為4億3,120萬元(見下
文第10段),分項數字如下-

百萬元
(a) 河道治理工程194.0
(b) 道路和渠務工程32.0
(c) 重建過河行人橋等工程18.0
(d) 紓減環境影響措施36.0
(e) 環境監測和審核計劃10.0
(f) 顧問費-37.0
    (i) 施工階段
4.0
    (ii)工地員工開支
33.0
(g) 應急費用33.0
______
小計360.0 (按1997年12月
價格計算)
(h) 通脹準備金71.2
______
總計431.2 (按付款當日
價格計算)
______


由於拓展署內部沒有足夠人手進行這項工程計劃,我們建議委聘顧問監督有關工
程。按人工作月數估計的顧問費分項數字載於附件

10. 如獲批准,我們會作出分期開支安排如下-

年度百萬元
(按1997年12月
價格計算)
價格調整
因數
百萬元
(按付款當日
價格計算)
1999-200090.01.12890101.6
2000-2001195.01.19663233.3
2001-200260.01.2684376.1
2002-200315.01.3445420.2
__________________
360.0431.2
__________________


11.我們按政府對1999至2003年期間工資和建造價格趨勢所作的最新預測,制定按
付款當日價格計算的預算。由於建議工程涉及大量土方工程,而工程數量或會因
實際的巖土情況而變動,故我們會以重新計算工程數量的標準合約形式,為工程
招標。另外,由於合約期超過21個月,合約會定有可因應通脹調整價格的條文。

12. 我們估計每年所需的經常開支為398萬元。

公眾諮詢

13.我們分別在1997年7月17日和7月18日就建議的工程諮詢北區有關的鄉事委員會
和北區臨時區議會。各委員和區議員均支持這項工程計劃。

14.我們在1997年11月28日根據《前濱及海床(填海工程)條例》的規定,在憲報公
布建議的工程。其後我們接獲世界自然(香港)基金會基於環境理由提交的反對書
。為解決該會所關注的問題,我們計劃實施為期兩年的竣工後環境監測計劃,以
及管理和保養將在河曲闢建的濕地的長期計劃2。反對者同意建議的紓減環境影響
措施,並撤回反對書。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在1998年3月27日批准進行建議的工
程。

對環境的影響

15.我們在1997年10月完成上述工程計劃的環境影響評估。評估所得的結論是,實
施建議的紓減環境影響措施,可減輕這項工程計劃對環境造成的影響,使影響程
度不會超出既定標準和準則的規限。有關措施包括採用適當的設計,以盡量減少
以混凝土灌築河牀,以及在河道治理工程完成後,在工地範圍內的休憩用地重新
種植花木、在荒廢的河曲闢建濕地和修復魚塘。環境問題諮詢委員會在1997年11
月24日通過上述環境影響評估報告。

16.我們會把建議的紓減環境影響措施悉數納入詳細設計內,並在施工期間實施這
些措施。我們亦會在施工階段和竣工後兩年期間進行環境監測和審核計劃,並定
期向環境問題諮詢委員會提交生態監測和審核報告。實施紓減環境影響措施及環
境監測和審核計劃估計所需的費用已計算在工程計劃的整體預算費內。

土地徵用

17.我們會收回約19公頃農地,以便進行上述工程計劃。徵用和清理土地會影響73
戶,涉及207人和298項構築物。房屋署署長會按照現行政策,安排合資格的受清
拆影響人士入住公屋。徵用和清理土地估計所需的3億9,300萬元費用,會在總目
701「土地徵用」項下撥款支付。

背景資料

18. 我們在1992年11月把53CD號工程計劃提升為乙級。1995年7月,財務委員會批
准把53CD號工程計劃的一部分提升為甲級,編定為72CD號工程計劃,稱為「新界
松柏朗及大頭嶺鄉村防洪工程」,以便在石上河的低窪鄉村範圍進行防洪工程。
工程在1996年2月展開,在1998年8月完成。

19.1996年6月,財務委員會批准把53CD號工程計劃的另一部分提升為甲級,編定
為85CD號工程計劃,稱為「粉嶺、上水及腹地的主要排水道:地盤勘測及顧問費」
,以便就粉嶺、上水和腹地的主要排水道工程進行所需的工地勘測工作、環境影
響評估和詳細設計工作。我們在1996年7月委聘顧問進行85CD號工程計劃下的詳
細設計工作。顧問已完成擬議工程的詳細設計,並已擬備圖則。

20.我們計劃在1999年2月動工,預期在2001年3月竣工。我們會在稍後進行53CD號
工程計劃餘下的工程項目,以便在2002年年中或以前完成該等工程。

---------

工務局
1998年11月

PWSC(98-99)49 附件

53CD-新界東北部發展計劃-粉嶺、上水及腹地的主要排水道

估計顧問費的分項數字

顧問的員工開支 預計的人
工作月數
總薪級
平均薪點
倍數估計費用
(百萬元)
(a) 合約管理專業人員
技術人員
17
10
40
16
3.0
3.0
3.0
0.6
(b)擬備工程完成後的
修訂圖則
專業人員
技術人員
1
4
40
16
3.0
3.0
0.2
0.2
(c)駐工地人員方面的
員工開支
專業人員
技術人員
140
374
40
16
2.1
2.1
17.4
15.6
________
顧問的員工開支總額37.0
________




1.採用倍數3乘以總薪級平均薪點,以計算員工開支總額(包括顧問間接費用和利潤)
,是因為有關人員會受聘在顧問的辦事處工作。如駐工地人員由顧問提供,則採用
倍數2.1乘以總薪級平均薪點。(在1997年4月1日,總薪級第40點的月薪為59,210元
,總薪級第16點的月薪為19,860元。)

2.上述數字是根據拓展署署長擬定的預算計算得出。這項工程計劃的顧問工作已納
入粉嶺、上水及腹地的主要排水道工程的整體顧問合約內。

1 我們通常會先完成下游河段的河道治理工程,然後才逐步進行上游的工程。這是由於即使
加闊上游河道,如下游河段的河道仍然狹窄,根本不能起防洪作用。因此,梧桐河的河道
治理工程須待沿深圳河下游的工程展開後,始能進行,而我們已因應這個情況籌劃這項工
程計劃的施工計劃。

2 這項計劃會由漁農處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