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WSC(1999-2000)42
西鐵(第一期)會在2003年通車。日後的元朗站、朗屏站和天水圍站所在地方附近一帶的
現有道路網和交通轉駁設施,將不足以應付西鐵(第一期)通車後的交通需求。
建議
2.路政署署長建議把37TR號工程計劃的一部分提升為甲級;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估計
費用為6億8,510萬元,用以為九廣鐵路公司(下稱「九鐵」)西鐵(第一期)工程計劃的元
朗段進行主要基建工程。運輸局局長支持這項建議。
工程計劃的範圍和性質
3.37TR號工程計劃的建議範圍包括-
理由
5.九鐵在1997年12月完成「西鐵西部技術研究」。研究結果確定有需要提供上文第3段
所述的各項主要基建設施,以配合西鐵(第一期)元朗站、朗屏站和天水圍站在2003 年
啟用。
元朗站分段
6.我們需要興建公共運輸交匯處,並建造相關的行車通道、單車徑和行人通道,連通元
朗站,以方便乘客轉乘其他交通工具。擬建的公共運輸交匯處會設置兩個共設有15個停
車處的巴士站;兩個總共可容納8輛小巴的專線小巴站;3個總共可容納20輛的士的的士
站和一個可供8輛一般車輛上落乘客的地方。
7.元朗站會在現時朗日路的北面,以高架車站形式興建;有關的一段朗日路現時為一條
東行車道,接通兩段青山公路的東行交通。西鐵(第一期)工程計劃須把毗連新元朗中心
北面外圍的朗日路闢作專線,供巴士和專線小巴通往元朗站下面公共運輸交匯處的西面
部分。因此,這段朗日路不再是供一般車輛通行的路線。為了提供連接路,接通兩段青
山公路的東行交通,以及提供行車通道通往舊墟、新元朗中心和元朗站下面公共運輸交
匯處的東面部分,我們需要沿元朗站北面外圍築建一條新的通路。擬建的新通路最終會
連通舊墟發展計劃1下擬建的通路。
8.為方便舊墟和元朗市鎮的居民徒步前往元朗站,我們需要築建兩條行人天橋,分別橫
跨沿元朗站北面外圍築建的新通路和現時的青山公路。
朗屏站分段
9.我們需要興建公共運輸交匯處,並建造相關的行車通道、單車徑和行人通道,連通朗
屏站,以方便乘客轉乘其他交通工具。朗屏站會以高架車站形式興建。該站礙於地方所
限,不能直接在車站下面或沿車站旁邊設置足夠的交通轉駁設施,以致這些設施要分別
設於車站南端和北端地面。擬建的公共運輸交匯處會設置一個設有 5個停車處的巴士站
;6個總共可容納40輛小巴的專線小巴站;4個總共可容納24輛的士的的士站;以及一個
供4輛一般車輛上落乘客的地方。
10.由於朗屏站受到現有道路和溝渠的限制,我們需要為現有的朗業街/安樂路和宏達
路/媽橫路重新定線。經重新定線後,朗屏站下車站柱墩之間的西行行車道和車站柱
墩北面的東行行車道可分別連通朗屏站北面和南面的公共運輸交匯處。有關工程亦會
包括重建現有行人路和單車徑。
11.為方便行人往來東頭工業區與公共運輸交匯處的北面部分,我們需要築建一條新的
行車通道連行人路,連通公共運輸交匯處與朗業街和宏業西街/宏業南街。
12.為提供一條行車通道由宏樂街通往公共運輸交匯處的南面部分,我們需要把宏樂街
與朗業街交界處由現時的T字路口闢為燈號控制的十字路口。
天水圍站分段
13.我們需要興建公共運輸交匯處,並建造相關的行車通道、單車徑和行人通道,連通
天水圍站,以方便乘客轉乘其他交通工具。擬建的公共運輸交匯處會設置一個設有9個
停車處的巴士站;6個總共可容納18輛小巴的專線小巴站;2個總共可容納 23 輛的士的
的士站;以及一個可供11輛一般車輛上落乘客的地方。
14.我們需要築建兩條行人天橋,一條橫跨天福路,連通天耀h與天水圍站,另一條橫
跨屏廈路,連通屏山與公共運輸交匯處。礙於實際環境所限,我們不能在橫跨天福路
的行人天橋建造斜道,但會設置一道自動梯和一部供肢體弱能人士使用的升降機。
15.由於要符合車站設計的要求,並且需要設置通路通往天水圍站和公共運輸交匯處,
我們需要把天福路/屏廈路/天耀路交界處北移,並為天福路和屏廈路重新定線。我
們也需要重新設計天福路/屏廈路/天耀路交界處,以提供車輛切線路段和A車道,
方便車輛駛往公共運輸交匯處。此外,我們需要在公共運輸交匯處的進入路和出路各
闢設一個燈號控制路口。
16. 我們打算委託九鐵在進行西鐵(第一期)工程計劃時,一併進行37TR號工程計劃。以
一份單一合約批出同區相關的工程,一方面避免兩項工程計劃在配合上出現問題,另
一方面則確保兩項工程計劃同時完成。根據經驗所得,這項安排可省回達10% 的工程
預算費。
對財政的影響
17.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估計這項工程計劃所需的費用為6億8,510萬元(見下文第18段)
,分項數字如下-
| 百萬元 | ||||||||||||||||||||||||||||||||||||||||||||||||||
|---|---|---|---|---|---|---|---|---|---|---|---|---|---|---|---|---|---|---|---|---|---|---|---|---|---|---|---|---|---|---|---|---|---|---|---|---|---|---|---|---|---|---|---|---|---|---|---|---|---|---|
| (a) 元朗站分段 | ||||||||||||||||||||||||||||||||||||||||||||||||||
45.9
|
11.5
|
26.2
|
40.2
| (b) 朗屏站分段
|
27.3
|
82.8
|
7.6
|
10.5
| (c) 天水圍站分段
|
54.6
|
廈路交界處 73.7
|
5.4
|
15.6
|
32.1
| (d) 為上文(a)(ii)項所述的工程實施紓減環境影響措施 | 4.0
| (e) 為上文(c)(ii)項所述的工程實施紓減環境影響措施 | 35.5
| (f) 支付予九鐵的間接費用 | 78.0
| (g) 應急費用 | 55.1 | _____ 小計 | 606.0 | (按1998年12月 | 價格計算) (h) 價格調整準備金 | 79.1 | _______ 總計 | 685.1 | (按付款當日 | 價格計算) | |||||||||||||||||||
18. 如獲批准,我們會作出分期開支安排如下-
| 年度 | 百萬元 (按1998年12月 價格計算) | 價格 調整因數 | 百萬元 (按付款當日 價格計算) |
|---|---|---|---|
| 1999-2000 | 13.3 | 1.02625 | 13.6 |
| 2000-2001 | 84.8 | 1.06217 | 90.1 |
| 2001-2002 | 105.6 | 1.09934 | 116.1 |
| 2002-2003 | 211.3 | 1.13782 | 240.4 |
| 2003-2004 | 191.0 | 1.17765 | 224.9 |
| ________ | ________ | ||
| 606.0 | 685.1 | ||
| ________ | ________ |
19.我們按政府對1999至2004年期間工資和建造價格趨勢所作的最新預測,制定按付款
當日價格計算的預算。九鐵會以總價合約形式為工程招標,而合約不會定有可調整價
格的條文。
20. 我們估計擬議工程引致的每年經常開支為2,040萬元。
公眾諮詢
21. 路政署和九鐵的代表就37TR號工程計劃下的主要基建工程連同西鐵(第一期)工程計
劃,在1998年2月26日諮詢元朗臨時區議會;在1997 年7月15日諮詢十八鄉鄉事委員會
;在1997年9月29日諮詢屏山鄉事委員會;在1997年9月30日諮詢鬻禷m事委員會;以
及在1998年1月17日諮詢八鄉鄉事委員會。各鄉事委員會的委員原則上支持進行這項工
程計劃,惟對擬議工程在施工期間可能會造成的噪音滋擾和交通影響表示關注。我們
已在環境影響評估研究和交通影響評估研究中,處理他們所關注的問題。我們會實施
多項紓減環境影響措施和交通改道計劃,盡量減低工程在施工期間所造成的影響。
22.我們在1997年10月3日根據《鐵路條例》的規定,在憲報公布37TR號工程計劃下的
主要基建工程和西鐵(第一期)工程計劃。其後,我們接獲五份反對書,反對進行37TR
號工程計劃下的擬議主要基建工程。其中三份反對書關於元朗站北面擬建的新通路,
其餘兩份則關於朗屏站北面擬建的公共運輸交匯處。我們曾會晤反對者,向他們解釋
為何需要築建擬議的新通路,以及在元朗站和朗屏站興建擬議公共運輸交匯處。可是
,反對者拒絕撤回反對書。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經考慮上述反對意見和就西鐵(第一
期)鐵路計劃所提出而未有撤回的其他反對書後,在1998年9月15日批准進行西鐵(第一
期)工程計劃和37TR號工程計劃下的主要基建工程。
對環境的影響
23.上文第3段(a)(ii)、(a)(iii)和(c)(ii)項所述的道路改善工程屬《環境影響評估條例》(第
499章)附表2的指定工程項目。有關道路設施的建造工程和啟用,均須申領環境許可
證。九鐵擬備環境影響評估報告,並在1999年5月19日把報告提交環境保護署署長。
我們會徵詢環境諮詢委員會和市民的意見。我們會實施獲通過的環境影響評估報告
訂定的各項紓減環境影響措施,或作為核准條件而強制實施的各項措施。建議在元
朗站實施的紓減環境影響措施包括在車站北面的新通路豎設隔音屏障,估計所需費
用為400萬元。建議在天水圍站實施的紓減環境影響措施包括在屏廈路/ 天福路豎
設隔音屏障和鋪築低噪音路面;在天耀路鋪築低噪音路面;以及在屏廈路/天福路
毗鄰的學校安裝隔音設備,估計所需費用為3,550萬元。我們已把這筆費用計算在工
程計劃預算費內。
24.至於元朗站、朗屏站和天水圍站建造工程所造成的短期影響,我們會實施建造合約
訂定的環境污染管制措施和環境監測與審核計劃,控制噪音、塵埃和工地流出的水所
造成的滋擾,以符合既定的標準。
土地徵用
25.上文第3段所述的擬議主要基建工程項目[第3段(a)(iii)項的工程和(d)項的相關紓減環
境影響措施除外]會佔用32個地段約14 750平方米的私人土地,有關土地已在西鐵(第
一期)工程計劃下收回。建議的工程項目亦會佔用約132 260平方米的政府土地。收回
土地工作不會對元朗和天水圍的家庭造成影響,但會影響朗屏區33個家庭共91名人士
。房屋署署長會按照現行政策安置受影響的合資格家庭。地政總署署長已在1999年5
月把工程計劃所需的大部分土地交予九鐵。
26.擬議工程項目所佔用土地的徵用和清理費用估計約為6,600萬元。九鐵會按照與政府
簽訂的《西鐵工程項目協議》承擔這筆費用。
背景資料
27.1998年2月27日,財務委員會批准從資本投資基金撥款290億元注資九鐵,用以進行
西鐵(第一期)的建造工程。我們並知會財務委員會,政府將需動用約31億3,500萬元(按
1997年12月價格計算 ),為西鐵進行主要基建工程,以方便市民使用西鐵。
28.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在1998年9月批准建造西鐵(第一期)鐵路後,九鐵便展開西鐵
(第一期)的建造工程。到2003年年底,西鐵第一期會為屯門、元朗、天水圍、錦田、荃
灣西、美孚和深水鶧炴ㄗ悀@條本地客運鐵路線。
29.西鐵(第一期)元朗段的工程項目包括建造元朗站、朗屏站和天水圍站,以及把各車站
至天水圍站的鐵路路軌。
30. 我們在1998年9月把37TR號工程計劃列為乙級。
31.財務委員會在1999年3月12日批准把42TR號工程計劃提升為甲級,以便進行西鐵(第
一期)荃灣段的主要基建工程。1999 年5月12日,工務小組委員會建議財務委員會批准
把39TR和40TR兩項工程計劃提升為甲級,以便分別進行西鐵(第一期)深水鶿q和錦田
段的主要基建工程。我們並會在這次會議呈請委員通過38TR號工程計劃的撥款申請,
以便進行屯門段的主要基建工程。
32.我們計劃以興建元朗站、朗屏站和天水圍站的工程合約,委託九鐵進行37TR號工程
計劃的工程。我們打算在1999年7月展開有關工程,在2003年10月或以前完成工程。至
於37TR號工程計劃的餘下部分,我們計劃在2000年年初展開建造工程,在2003 年完成
工程,以配合元朗站在2003年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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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局
1999年6月
1.1995年2月,拓展署署長把278CL號工程計劃「舊墟發展計劃-元朗第16區土木工程第1期」列為乙級
工務計劃;按1998年12月價格計算,估計費用為2億1,030萬元。有關工程會在2000年年初動工,預定
在2002年年初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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