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WSC(1999-2000)46

財務委員會
工務小組委員會討論文件
1999年6月16日

總目711-房屋
土木工程-土地發展
566CL-安達臣道發展計劃
    請各委員向財務委員會建議-

  1. 把566CL號工程計劃的一部分提升為甲級,稱為「安達臣道發展計劃
    -顧問費及工地勘測」;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估計費用為5,750萬
    元;以及

  2. 把566CL號工程計劃的餘下部分保留為乙級。
問題

我們需要進行詳細設計和工地勘測工作,以便開發東九龍安達臣道與秀茂坪道之間的土
地,供作住宅發展用途,以應付本港對公營和私人房屋單位的增加需求。

建議

2.土木工程署署長建議把566CL號工程計劃的一部分提升為甲級;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
,估計費用為5,750萬元,用以委聘顧問,就安達臣道的住宅發展計劃進行詳細設計和
工地勘測工作。房屋局局長和規劃環境地政局局長均支持這項建議。

工程計劃的範圍和性質

3. 566CL號工程計劃的範圍包括設計和進行工地平整工程、道路築建工程、渠道敷設工
程,以及現有基礎設施改善工程,以提供約20公頃可用土地,供建造房屋和相關的政府
、機構或社區設施。現擬提升為甲級的工程計劃部分項目包括進行詳細設計和工地勘測
工作,以及擬備招標文件和評審標書。

理由

4.根據1996年完成的《全港發展策略檢討》,本港已核准的圖則和計劃預期可供應的房
屋數量並不足以應付2000-01年度以後的預計房屋需求。為此,規劃署署長物色到一幅
具發展潛力的土地。這幅土地位於安達臣道與秀茂坪道之間(即前安達臣道石礦場第二
期用地),經發展後,可增加房屋供應量。

5.我們在556CL號工程計劃下進行安達臣道發展計劃的規劃及工程可行性研究。研究工
作已在 1998年10月完成,結果證實建議的房屋發展計劃是可行的。該項研究並就發展
計劃提出一個較可取的建議方案。城市規劃委員會在1999年3月12日的會議上通過建議
計劃。建議的房屋發展計劃包括發展公營和私人房屋,預計可容納約41 000人。有關的
分區計劃大綱圖已在1999年5月28日在憲報刊登,以諮詢公眾。上述研究並建議在1999
年7月展開詳細設計工作,俾能在2002年動工進行建造工程,以達到在2009年年底或以
前讓首批居民入伙的目標。

對財政的影響

6.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估計詳細設計和工地勘測工作所需的費用為5,750萬元(見下文
第7段),分項數字如下-

百萬元
(a) 顧問費21.2
    (i) 進行詳細設計工作、擬備招標文件和評審標書
20.4
    (ii) 監督工地勘測工作
0.8
(b) 工地勘測工作27.8
(c) 應急費用4.9
_______
小計53.9(按1998年12月
價格計算)
(d) 價格調整準備金3.6
_______
總計57.5(按付款當日
價格計算)

按人工作月數估計的顧問費分項數字載於附件1

7. 如獲批准,我們會作出分期開支安排如下-

年度百萬元
(按1998年12月
價格計算)
價格調整
因數
百萬元
(按付款當日
價格計算)
1999-200013.01.0262513.3
2000-200127.01.0621728.7
2001-20027.91.099348.7
2002-20036.01.137826.8
____________
53.957.5
____________

8.我們按政府對1999至2003年期間工資和建造價格趨勢所作的最新預測,制定按付款當
日價格計算的預算。我們會以總價合約形式,為建議的顧問工作招標;由於顧問協議為
期超過12個月,協議會定有可調整價格的條文。至於工地勘測工作,由於工作量或會因
應實際的巖土情況而變動,我們會以重新計算工作數量的標準合約形式,為這項工作招
標;由於合約期不超過21個月,合約不會定有可因應通脹調整價格的條文。

9. 建議的顧問工作和工地勘測工作不會引致任何經常開支。

公眾諮詢

10.我們在1998年10月向觀塘臨時區議會和西貢臨時區議會屬下地區發展委員會講解規
劃及工程可行性研究的結果和建議。議員和委員並不反對這項工程計劃。其後,我們
在1999年5月3日向觀塘臨時區議會屬下環境改善委員會講解環境影響評估報告的結果
。委員對於施工期間的噪音和塵埃滋擾,以及發展計劃對交通造成的影響表示關注。
我們解釋謂當局會在施工期間監察和控制噪音和塵埃所造成的影響;另外,當局亦已
評估有關發展計劃對交通造成的影響,並會進行道路改善工程,以確保交通情況可以
接受。我們會在詳細設計階段再行諮詢觀塘臨時區議會和西貢臨時區議會。

11.我們在1999年5月3日徵詢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的意見。由於預期這項發展計劃連
同包括彩雲道與佐敦谷毗鄰土地發展計劃在內的其他規劃發展會引致區內人口增加,
委員擔心會導致觀塘區出現交通問題。我們向委員解釋,當局已進行交通影響評估。
我們根據評估結果,建議在新清水灣道與龍翔道之間興建一條連接路;改善一段寶琳
路,把這段道路與發展用地的南面通道連接起來,以及在區內多個道路交界處進行改
善工程。進行這些工程,可確保該區的交通不會受到影響。繪示擬議道路改善工程施
工地點的位置圖載於附件2。

12.此外,由於安達臣道石礦場的採石工程會持續至2012年(即首批居民在2009年入伙後
三年),委員擔心採石工程會造成塵埃和噪音滋擾。我們解釋謂,當局已進行環境影響
評估,在進行評估時已考慮風向和工地地形等因素。評估結果證實,在石礦場與住宅
大廈之間設置125米的緩衝區,採石工程引致的塵埃滋擾便可以受到控制,不會超出可
接受的水平。該項評估並證實,石礦場採石工程引致的噪音影響程度可以接受。我們
會進行一項環境監測計劃,以確保各方面均符合有關標準。

對環境的影響

13.這項發展計劃屬《環境影響評估條例》附表3的指定工程項目,須擬備環境影響評估
報告。工程範圍包括局部擴闊一段寶琳路,這項工程屬《環境影響評估條例》附表2的
指定工程,在施工前須領取環境許可證。

14.當局在1999年3月2日根據《環境影響評估條例》通過工程計劃的環境影響評估報告
,惟其中一項附帶條件是,我們須在軟土削坡種植本地品種的樹木,以闢設一幅佔地
不少於13.4公頃的林地,補償損失的林地。《環境影響評估報告》的結論指出,這項
工程計劃對環境造成的影響不會超出《環境影響評估條例》和《環境影響評估程序的
技術備忘錄》所定準則的規限。我們會實施《環境影響評估報告》內建議的措施。我
們估計實施紓減環境影響措施所需的費用為2,000萬元,並會把這筆費用計算在整體工
程計劃預算費內。

15.我們會在展開該段寶琳路的擴闊工程前,申領環境許可證。

土地徵用

16. 建議的顧問工作和工地勘測工作均無須徵用土地。

背景資料

17.我們在1997年6月把556CL號工程計劃提升為甲級,以便進行規劃及工程可行性研究
。我們計劃在1999年7月展開建議的詳細設計和工地勘測工作,到2003年完成有關工作
。繪示擬議工地範圍的圖則載於附件3。按1998年12月價格計算,建造工程的估計費用
為18億9,240萬元。我們預期建造工程會在三份合約下進行,首份合約的工程會在2002
年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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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局
1999年6月

PWSC(1999-2000)46附件1

566CL-安達臣道發展計劃

估計顧問費的分項數字

顧問的員工開支預計的人
工作月數
總薪級
平均薪點
倍數估計費用
(百萬元)
(a) 檢討可行性研究結果專業人員24402.43.62
技術人員4162.40.20
(b) 進行詳細設計工作專業人員72402.410.85
技術人員54162.42.72
(c) 擬備招標文件專業人員12402.41.81
技術人員24162.41.21
(d) 監督工地勘測工作專業人員3402.40.45
技術人員6162.4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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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問的員工開支總額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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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採用倍數2.4乘以總薪級平均薪點,以預計員工開支總額(包括顧問間接費用和利潤),
是因為有關人員會受聘在顧問的辦事處工作。(在1998年4月1日,總薪級第40點的月薪
為62,780元, 總薪級第16點的月薪為21,010元。)

2.上述數字是根據土木工程署署長擬定的預算計算得出。我們須待透過一貫的費用總
價競投方式選定顧問後,才能知道實際的人工作月數和實際所需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