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WSC(1999-2000)48
財務委員會
工務小組委員會討論文件
1999年6月16日
總目703-建築物
教育-小學
233EP-黃埔花園的第四所小學
請各委員向財務委員會建議,把233EP號工程計劃提升為甲級;按付款當
日價格計算,估計費用為9,110萬元,用以在黃埔花園興建一所設有24間
課室的小學。
問題
我們需要在九龍城區增建小學以推行小學全日學制。
建議
2.建築署署長建議把233EP號工程計劃提升為甲級;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估計費用為
9,110萬元,用以在九龍城區黃埔花園興建一所設有24間課室的小學。教育統籌局局長
支持這項建議。
工程計劃的範圍和性質
3. 擬建小學設有24間課室,校舍採用標準設計,校內會設置-
- 24間課室;
- 六間特別室,包括一間電腦輔助學習室和一間語言室;
- 四間輔導教學室;
- 一間輔導活動/面談室;
- 兩間面談室;
- 兩間教員室和一間教員休息室;
- 一個學生活動中心;
- 一個會議室;
- 一個圖書館;
- 一個禮堂(可供進行多項體育活動,如羽毛球、體操和乒乓球);
- 一個多用途場地;
- 兩個籃球場(一個設於學校地面一層,另一個則設於禮堂大樓的天台);以及
- 附屬設施,包括一部升降機和供殘疾人士使用的設施。
理由
4.為了在2002/03學年開始時,提供的小學學額足以應付增加的需求,以及達到官立及
資助類別學校60%的學生可接受全日制教育的政策目標,教育署署長計劃增建73所小學
,這些學校預定在2002年8月或以前落成。至現時為止,五所小學業已落成,另有41項
建校計劃已提升為甲級1,並已進入不同的施工階段。此外,有兩項建校計劃正待提升
為甲級。另外有兩份關於263EP和264EP號工程計劃的文件,亦會在這次會議提交委員
審議[見工務小組委員會 PWSC(1999-2000)49和PWSC(1999-2000)50號文件]。
5.目前,九龍城區有31所官立及資助類別小學,合共提供525間課室。該區無須增設課
室,以應付在2002/03學年開始前增加的學額需求。233EP號工程計劃完成後,區內現
有的半日制小學將可轉為全日制。
對財政的影響
6.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估計這項工程計劃的建設費用為9,110萬元(見下文第7段),分
項數字如下-
| 百萬元
|
---|
(a) 打樁工程 | 5.3
|
(b) 建築工程 | 48.5
|
(c) 屋宇裝備 | 11.5
|
(d) 渠務和外部工程 | 7.5
|
(e) 家具和設備 | 4.0
|
(f) 應急費用 | 7.3
_____
|
小計 | 84.1 | (按1998年12月
價格計算)
|
(g) 價格調整準備金 | 7.0
_____
|
總計 | 91.1 | (按付款當日
價格計算)
|
233EP號工程計劃的建築面積為9 129平方米。按1998年12月價格計算,建築費用單位
價格(以建築工程和屋宇裝備兩項費用計算)為每平方米6,572元。建築署署長認為上述
建築費用單位價格合理。一所設有24間課室的小學的標準建校費用與擬建學校的工程
計劃預算費的比較載於附件。
7. 如獲批准,我們會作出分期開支安排如下-
年度 | 百萬元
(按1998年12月
價格計算) | 價格調整
因數 | 百萬元
(按付款當日
價格計算)
|
---|
1999-2000 | 0.5 | 1.02625 | 0.5
|
2000-2001 | 40.8 | 1.06217 | 43.3
|
2001-2002 | 37.3 | 1.09934 | 41.0
|
2002-2003 | 5.5 | 1.13782 | 6.3
|
| ______ | | ______
|
| 84.1 | | 91.1
|
| ______ | | ______
|
8.我們按政府對1999至2003年期間工資和建造價格趨勢所作的最新預測,制定按付款當
日價格計算的預算。由於我們可以預先清楚界定工程範圍,出現不明確情況的機會甚微
,故會以固定總價合約形式,為工程招標。
9.估計擬建學校每年的經常開支為1,600萬元。
公眾諮詢
10. 我們在1999年3月徵詢九龍城臨時區議會的意見,議員均支持進行這項工程計劃。
對環境的影響
11.建築署署長已在1998年4月完成上述工程計劃的初步環境檢討。環境保護署署長根據
檢討結果,同意擬建學校的環境不會受到影響。
12.我們會實施有關合約訂定的適當紓減環境影響措施,以控制施工期間的噪音、塵埃
和地盤流出的水所造成的滋擾。
土地徵用
13. 這項工程計劃無須徵用土地。
背景資料
14.我們在1998年7月把233EP號工程計劃提升為乙級。建築署署長已完成這項工程計劃
的地盤勘測工作,現正利用內部人手完成製備詳細施工圖則和擬備招標文件的工作。
我們計劃在1999年12月展開建造工程,在2001年5月完成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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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統籌局
1999年6月
PWSC(1999-2000)48附件
小學(設有24間課室)建校計劃的標準費用與
233EP號工程計劃的預算費的比較
| 標準費用* | 233EP
|
---|
| 百萬元
(按1998年12月價格計算)
|
---|
(a) 打樁工程 | 8.6 | 5.3 (見註A)
|
(b) 建築工程 | 48.5 | 48.5
|
(c) 屋宇裝備 | 11.5 | 11.5
|
(d) 渠務和外部工程 | 7.5 | 7.5
|
(e) 家具和設備 | - | 4.0 (見註B)
|
(f) 應急費用 | 7.6 | 7.3
|
總計 | 83.7 | 84.1
|
(g) 建築面積 | 9 129
平方米 | 9 129
平方米
|
(h) 建築費用的單位價格
{[(b)+(c)]÷(g)} | 每平方米
6,572元 | 每平方米
6,572元
|
* 計算標準費用時所假設的事項
(1)預計費用時,是假設建校地點的土地狀況並不複雜,而且沒有異常的環境限制。
實施特定的紓減環境影響措施,如安裝隔音窗、裝置空氣調節設備和建造實心圍牆
,以消減學校所受的噪音影響所需的費用,並不包括在內。
(2)無須進行地盤平整工程/土力工程,因為在一般情況下,這些工程會在地盤交付
有關方面進行建校工程前,由其他政府部門以另一項工程撥款進行。
(3)打樁費用是根據把101枝鋼製工字樁打至平均30米的深度所需的費用計算得出。這
項費用還包括樁帽、連接樑和測試的費用,但處理填海土地填土所引致的負表面摩擦
力問題所需的費用,則不包括在內。
(4)渠務和外部工程費用是按地盤面積為4 700平方米、設有24間課室的標準小學所需
的費用計算,而用作興建學校的地盤大致平坦,沒有複雜的土力問題,亦無須改移
公用設施等(即一個新發展區地盤)。
(5) 無須聘用顧問服務。
(6) 家具和設備費用不計算在內,因為這筆費用通常是由辦學團體承擔。
(7)作比較用途的標準費用須定期檢討。我們會檢討標準費用,有需要時並會予以修訂
,供日後的工程計劃作為依據。
註
A.由於建校地盤的巖牀平均離地面18米,較計算標準費用時所假設的30米為淺,打樁
費用因而較低。
B.由於擬建學校會編配給現有的半日制學校轉辦全日學制,家具和設備費用因而會由
政府承擔,估計在這方面需費400萬元。
1.工務小組委員會委員先後在1999年5月26日和6月2日會議上,通過把247EP和262EP兩項
工程計劃的
級別提升;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估計費用分別為2億710萬元和1億730萬元,用以興建三所設有24
間課室的小學,兩所位於九龍塘,一所位於愛秩序灣。財務委員會會分別在1999年6月11日和6月25
日考慮上述兩項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