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WSC(98-99)56

財務委員會
工務小組委員會討論文件
1999年1月20日

總目711-房屋
教育-小學
196EP-天水圍第105區的1所小學
    請各委員向財務委員會建議,把196EP號工程計劃的核准預算費提高
    3,220萬元,即由8,130萬元增至1億1,350萬元(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
    ,俾能增設設施,以符合小學的最新設計。
問題

擬建小學並不符合最新的設計標準。我們制定新的設計標準,目的是為教師和學
生提供更理想的教學與學習環境。

建議

2. 建築署署長在房屋局局長和教育統籌局局長的支持下,建議-
  1. 擴大196EP號工程計劃的範圍,以增設一間輔導教學室和一個多
    用途場地,並擴大原有課室的樓面面積;以及

  2. 把工程計劃預算費提高3,220萬元,即由8,130萬元增至1億1,350
    萬元(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以支付按最新設計興建小學的建校
    費用。
工程計劃的範圍和性質

3.財務委員會在1998年1月批准把196EP號工程計劃提升為甲級。工程計劃原來的
範圍是按照在1997年8月採用的標準小學設計而制定,擬建學校原本會提供的設
施包括-
  1. 30間課室;

  2. 六間特別室,包括一間電腦輔助學習室和一間語言室;

  3. 三間輔導教學室;

  4. 一間輔導活動/面談室;

  5. 兩間面談室;

  6. 教員室和一間教員休息室;

  7. 一個學生活動中心;

  8. 一個會議室;

  9. 一個圖書館;

  10. 一個禮堂;以及

  11. 附屬設施,包括一部升降機和供殘疾人士使用的設施。
我們建議擴大196EP號工程計劃的範圍,按照2000年和其後落成的標準小學的最新
設計和設備規格(下稱「2000年設計」)建造學校。這樣,擬建學校便可增設/擴大
下列設施-
  1. 一間輔導教學室;

  2. 一個多用途場地;以及

  3. 30間面積較大的課室(每間課室的樓面面積會由56平方米擴大至67平方米)。
理由

4.我們原定在1998年4月同時展開196EP號工程計劃和天水圍第105區有關房屋的建
造工程,並預期在2001年3月完成工程。196EP號工程計劃的級別提升後,我們檢
討標準小學的設計和設備規格,以期為學校增設設施和提供更理想的教學與學習
環境。我們因而擱置196EP號工程計劃的建造工程,以待檢討的結果。我們自1998
年10月起採用新的設計(2000年設計)興建學校,因此,現建議擴大196EP號工程計
劃的範圍,按2000年設計興建小學。這樣,學生和教師便可在更佳的環境下學習
和教學。

5.我們檢討這項工程計劃的財政狀況後,所得的結論是,要按照2000年設計興建
這項工程計劃下的學校,便須增撥款項。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196EP號工程計
劃原來的核准預算費為8,130萬元(這是根據5,930萬元的固定價格釐定,而這個固
定價格是按1996年12月價格計算得出的)。我們原定在1998年4月展開建造工程,
在2001年3月完成工程。不過,由於196EP號工程計劃的建造計劃須推遲,以待標
準小學的設計和設備規格的檢討結果,故8,130萬元的核准預算費或不敷應用。假
如我們根據財務委員會批准的原來範圍,並按照延遲進行的計劃興建這項工程計
劃下的學校,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工程計劃預算費會達8,860萬元。因此,或
須增撥730萬元以支付因價格隨着時間變動而增加的費用。根據原來計劃與延遲
進行的計劃建造學校所需的工程計劃預算費的比較載於附件1

6.除上文所述外,採用2000年設計而更改工程計劃的範圍會導致費用增加,原因
是會增設設施,以及有關校舍的建築面積會增加2 434平方米,即由8 092平方米
增至10 526平方米。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因增設和擴大設施而須增加的費用估
計為2,490萬元。因此,我們需要把196EP號工程計劃的核准預算費提高3,220萬元
,即由8,130萬元增至1億1,350萬元(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以便在2001年2月或
以前,按2000年設計興
建一所標準小學。這項工程計劃的修訂預算費與核准預算
費的比較載於附件2

7.為配合天水圍第105區的整體公營房屋發展計劃,我們會委託房屋委員會(下稱
「房委會」)興建這所學校。

對財政的影響

8.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估計196EP號工程計劃的修訂預算費為1億1,350萬元,分
項數字如下-

百萬元
(a) 打樁工程13.6
(b) 建築工程62.2
(c) 屋宇裝備15.1
(d) 渠務和外部工程10.0
(e) 應急費用10.3
(f) 房屋委員會2%間接費用2.3
總計113.5(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


196EP號工程計劃的範圍擴大後,擬建學校的建築面積為10 526平方米。按付款當
日價格計算,建築費用的單位價格(以建築工程和屋宇裝備兩項費用計算)為每平方
米7,344元。建築署署長把這項工程計劃與類似的小學建校計劃比較後,認為上述
建築費用的單位價格合理。修訂的工程計劃預算費與採用2000年設計的標準小學
的核准工程計劃預算費相若。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採用新設計的小學的建校費
用由1億500萬元至1億3,700萬元不等。

9. 如獲批准,我們計劃為這項工程計劃作出分期開支安排如下-

年度百萬元
(按付款當日
價格計算)
1999-200021.8
2000-0167.0
2001-0220.7
2002-034.0
_______
113.5
_______


10.我們按政府對1999至2003年期間工資和建造價格趨勢所作的預測,制定按付款
當日價格計算的預算。我們會委託房委會興建這所小學。房委會會把地基和建築
工程納入有關的屋邨發展計劃合約內。由於可以預先清楚界定工程範圍,出現不
明確情況的機會甚微,故有關合約會以固定總價合約形式批出。

11.估計擬建學校每年的經常開支為1,790萬元。由於新建學校屬資助學校,故有
關辦學團體會承擔學校的家具和設備費用,估計在這方面需費420萬元。

公眾諮詢

12.我們在1997年11月徵詢元朗臨時區議會社會服務及宣傳委員會的意見。該委員
會的委員支持進行這項工程計劃。由於擴大原來的工程計劃範圍不會引致建校地
盤佔地範圍擴大,故我們認為無須進一步諮詢公眾。我們並預期公眾會歡迎為擬
建學校增設設施的現行建議。

對環境的影響

13.房屋署署長在1997年9月完成196EP號工程計劃的初步環境檢討,環境保護署署
長已審核檢討結果。檢討所得的結論是,擬建學校不會受到任何環境影響。我們
會實施有關工程合約訂定的適當紓減環境影響措施,以控制施工期間的噪音、塵
埃和地盤流出的水所造成的滋擾。

土地徵用

14. 建議修訂工程計劃範圍無須進一步徵用土地。

背景資料

15.房屋署署長已完成這項工程計劃的巖土勘探工作,現正利用內部人手進行有關
製備施工圖則和擬備招標文件的最後階段的工作。房屋署署長計劃在1999年5月展
開建造工程,在2001年1月完成工程,以配合天水圍第105區的整體房屋發展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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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局
1999年1月

PWSC(98-99)56 附件1

根據原來計劃與延遲進行的計劃建造學校
所需的工程計劃預算費的比較

按1996年12月價格計算,196EP號工程計劃原來的預算費為5,930萬元,分項數
字如下-

百萬元
(a) 打樁工程8.5
(b) 建築工程30.6
(c) 屋宇裝備6.8
(d) 渠務和外部工程7.0
(e) 應急費用5.2
(f) 房屋委員會2%間接費用1.2
________
總計59.3
________


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根據原來計劃建造學校所需的工程計劃預算費如下-

年度百萬元
(按1996年12月
價格計算)
價格
調整因數
百萬元
(按付款當日
價格計算)
1998-992.71.163583.1
1999-200017.01.2683021.6
2000-0128.41.3824439.3
2001-028.21.5068612.4
2002-033.01.642484.9
________________
59.381.3
________________


按照延遲進行的計劃興建這所學校所需的工程計劃預算費(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
如下-

年度百萬元
(按1996年12月
價格計算)
價格
調整因數
百萬元
(按付款當日
價格計算)
1999-20002.71.268303.4
2000-0117.01.3824423.5
2001-0228.41.5068642.8
2002-038.21.6424813.5
2003-043.01.79030 5.4
______________
59.3 88.6


PWSC(98-99)56 附件2

196EP-天水圍第105區的1所小學

196EP號工程計劃原來的核准預算費和修訂預算費,以及兩者的差額表列如下-

核准工程
計劃預算費
(按付款當日
價格計算)
百萬元
修訂工程
計劃預算費
(按付款當日
價格計算)
百萬元
差額
百萬元
(a) 打樁工程11.613.62.0
(b) 建築工程42.062.220.2
(c) 屋宇裝備9.415.15.7
(d) 渠務和外部工程9.610.00.4
(e) 應急費用7.110.33.2
(f) 房屋委員會2%間接費用1.62.30.7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計81.3113.532.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關於(a)項(打樁工程),在增加的200萬元費用中,110萬元是由於擬建學校的建築
面積和校舍高度增加,以致須進行額外的打樁工程所致;90萬元是由於建造計劃延
期,以致價格調整所致。

3.關於(b)項(建築工程),在增加的2,020萬元費用中,1,540萬元是由於擬建學校的
建築面積和校舍高度增加,以致須進行額外的建築工程所致;480萬元是由於建造
計劃延期,以致價格調整所致。

4.關於(c)項(屋宇裝備),在增加的570萬元費用中,450萬元是由於擬建學校的建築
面積和獲提供的資訊科技設施增加,以致須進行額外的屋宇裝備工程所致;其餘增
加的120萬元是由於建造計劃延期,以致價格調整所致。

5.關於(d)項(渠務和外部工程),增加的40萬元費用是由於建造計劃延期,以致價格
調整所致。

6.關於(e)項(應急費用),增加的320萬元費用為按比例增加的應急費用。

7.關於(f)項(房屋委員會2%間接費用),增加的70萬元費用為按比例增加的房屋委員
會間接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