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WSC(98-99)62


財務委員會
工務小組委員會討論文件

1999年1月20日


總目709-水務
供水-食水供應
227WF-凹頭濾水廠至元朗市鎮水管敷設工程-餘下工程


    請各委員向財務委員會建議-

  1. 把227WF號工程計劃的一部分提升為甲級,稱為「凹頭濾水廠至元朗市
    鎮水管敷設工程─錦田公路前期水管敷設工程」;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
    ,估計費用為1,768萬元;以及

  2. 把227WF號工程計劃的餘下部分保留為乙級。

問題

到2003年,凹頭濾水廠至元朗市鎮的現有幹管,將不能應付計劃在屯門 - 元朗走
廊和屯門西北部進行的各項發展項目預期引致增加的用水需求。

建議

2.水務署署長建議把227WF號工程計劃的一部分提升為甲級;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
,估計費用為1,768萬元,用以進行食水管敷設工程,有關工程會配合錦田公路的道
路擴闊工程同時進行。工務局局長支持這項建議。

工程計劃的範圍和性質

3.整項227WF號工程計劃的範圍,包括在凹頭濾水廠與元朗市鎮之間,沿錦田公路
、青山公路、鳳攸東街、鳳攸南街、馬棠路、馬田路和山下路敷設長約4 500米、直
徑1 400毫米的食水管。

4.現建議提升為甲級的227WF號工程計劃部分項目,包括在上文第3段所述工程中,
沿錦田公路進行的食水管敷設工程,擬敷設的食水管長約730米、直徑1 400毫米。

理由

5.由於屯門區內地方發展迅速,水務署署長預計,現時由屯門濾水廠供應食水的地
方,人口會不斷增加,由1998年的430 000增至2003年的498 000,到2006年再增至
595 000。同時,現計劃進行的其他工業和商業發展項目也會引致用水需求增加。綜
合這兩方面的增長,每天的用水需求量預期會由1998年的180 000立方米增至2003年
的233 000立方米,到2006年再增至314 000立方米。

6.在有關234WF號工程計劃的文件[PWSC(97-98)65](見下文第7段和註4),我們已提及
現有的屯門濾水廠不能應付到2003年的增加用水需求。我們需提供長約11公里的幹
管和相關設施,以便把用水由元朗的凹頭濾水廠輸送至丹桂村,然後再分配至屯門
區。我們正分數期進行這項工程計劃。

7.1997年1月,我們把工程計劃的一部分提升為甲級,編定為229WF號工程計劃1
以便進行丹桂村食水配水庫第II階段建造工程,以及在屯門第52區敷設長約 600 米
的食水幹管。我們並在丁級工程項目67AWF號工程計劃2 下,以前期工程形式建造
一小段橫越順達街的幹管。我們計劃在1999年較後時間,在丹桂村興建一座抽水站
,並在屯門至丹桂村進行餘下的幹管敷設工程。至於凹頭至丹桂村的一段幹管,我
們已在1997年年底把這項工程計劃的兩期工程提升為甲級,編定為233WF 號工程計
3 和234WF號工程計劃4 ,以便分別沿鳳攸街和在山下路至丹桂村敷設兩段幹管。
我們現建議沿錦田公路敷設長約 730 米的幹管,另計劃在2000年年底展開凹頭至丹
桂村餘下幹管的建造工程。

8.為凹頭至元朗市鎮一帶供水的現有食水供應系統,可以應付直至2003年的用水需
求。我們正評估和檢討計劃在有關地方進行的新發展項目引致的用水需求。我們會
把新幹管與現有的食水供應系統接駁起來,以應付元朗市鎮和屯門 - 元朗走廊進
一步增加的用水需求。

9.路政署署長會在560TH號工程計劃5「錦田公路改善工程第1階段」項下批出一份道
路工程合約,以便擴闊和重建錦田公路。上文第4段所述的水管敷設工程會在560TH
號工程計劃的界線內進行。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重複掘路工程,以及因兩個承建商在
同一工地施工而出現配合上的問題,我們會把這段水管的敷設工程納入560TH號工
程計劃項下的道路工程合約內。

對財政的影響

10.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估計這期工程計劃的建設費用為1,768萬元(見下文第11段)
,分項數字如下-


百萬元
(a) 水管物料 3.80
(b) 水管敷設工程 9.70
(c) 應急費用 1.30
_____
小計 14.80 (按1997年12月
價格計算)
(d) 價格調整準備金 2.88
總計 17.68 (按付款當日
價格計算)


11. 如獲批准,我們會作出分期開支安排如下-

年度 百萬元
(按1997年12月
價格計算)
價格調整
因數
百萬元
(按付款當日
價格計算)
1999-2000 5.12 1.12890 5.78
2000-01 6.17 1.19663 7.38
2001-02 2.58 1.26843 3.27
2002-03 0.93 1.34454 1.25

_____
_____

14.80
17.68

_____
_____


12.我們按政府對1999至2003年期間工資和建造價格趨勢所作的最新預測,制定按付
款當日價格計算的預算。我們會以重新計算工程數量的形式制定擬議水管敷設工程
的合約,然後把這份合約納入路政署的道路工程合約內。由於施工期超過21個月,
合約會定有可調整價格的條文。

13. 估計每年的經常開支會增加54,200元。

14.這期工程計劃本身會引致水費增加。到2003年,水費的實質增幅最高為0.01%6

公眾諮詢

15.我們在1998年 5 月28日徵詢元朗臨時區議會環境改善委員會的意見。該委員會支
持進行這項工程計劃。

對環境的影響

16.水務署署長已完成初步環境檢討,環境保護署署長在1996年 2 月審核檢討結果。
檢討所得的結論是,這項工程計劃不會對環境造成長遠影響,故無須進行環境影響
評估。我們會實施有關合約訂定的紓減環境影響措施,控制施工期間的噪音、塵埃
和工地流出的水所造成的滋擾,以符合既定的標準和準則。我們已把實施適當紓減
環境影響措施所需的費用,計算在227WF號工程計劃的預算費內,以便實施措施,
控制有關工程對環境造成的短期影響。

土地徵用

17. 擬議的水管敷設工程無須徵用土地。

背景資料

18.我們在1996年9月把227WF號工程計劃提升為乙級。至於我們現擬提升為甲級的
工程,水務署署長已運用內部人手完成詳細設計工作。我們計劃在1999年4月展開
這期擬議的水管敷設工程,在2001年10月完成工程,以配合560TH號工程計劃下的
道路工程計劃。

19.水務署署長現仍在進行227WF號工程計劃餘下部分其餘各段幹管敷設工程的設
計工作,並預定在2000年年底展開建造工程,以期在2003年年初完成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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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務局
1999年1月



1. 我們在1997年3月展開229WF號工程計劃的工程,預期在1999年12月完成工程。


2. 我們在1998年10月完成丁級工程項目67AWF號工程計劃。


3. 我們在1998年6月展開233WF號工程計劃的工程,預期在1999年年初完成工程。


4. 我們在1998年5月展開234WF號工程計劃的工程,預期在2000年10月完成工程。


5. 1998年12月,路政署署長把560TH號工程計劃「錦田公路改善工程第1階段」提升為甲級。
路政署署長計劃最遲在1999年4月展開道路工程,預期在2001年10月或以前完成工程。


6. 計算水費的增幅時,是假設1998至2003年期間的用水需求保持穩定,而政府對水務設施運作的
補貼亦維持在現時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