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WSC(98-99)4

財務委員會
工務小組委員會討論文件
1998年7月22日

總目707-新市鎮及市區發展
港島及離島發展
土木工程-土地發展
437CL-愛秩序灣填海區道路工程


請各委員向財務委員會建議,把437CL號工程計劃提升為甲級;按付款當日價格計
算,估計費用為2億8,310萬元,用以在愛秩序灣填海區提供道路、排水渠和必需的
基礎設施。

問題

愛秩序灣填海區(下稱「填海區」)現時沒有道路、排水渠和必需的基礎設施,未能
配合填海區內各項擬議發展項目。

建議

2. 拓展署署長建議把437CL號工程計劃提升為甲級;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估計費
用為2億8,310萬元,用以在填海區提供道路、排水渠和必需的基礎設施。這項建議
獲規劃環境地政局局長支持。

工程計劃的範圍和性質

3.437CL號工程計劃的範圍包括-
  1. 建造9/1、9/2、9/2A、9/3和9/4號道路(共長約1 900米);

  2. 興建行人天橋A和行人天橋B;

  3. 建造行人隧道C;

  4. 延長行人隧道A和行人隧道B;

  5. 興建一個設於市政大廈地面一層的公共交通總站;以及

  6. 進行相關的排水渠、污水渠和環境美化工程。
理由

4.填海區內的擬議發展項目包括公共和私人房屋、市鎮公園、市政大廈、學校和社區
設施。這些發展項目於2001年年底或以前全部完成後,填海區將會容納人口約31 800
。房屋署署長已於1997年11月展開填海區內一項公共房屋計劃的建造工程,以期於
2000年12月竣工。房屋署署長亦計劃於1998年8月在填海區展開屬於私人機構參建居
屋計劃的房屋發展計劃,工程預期於2001年1月完成。為配合填海區內各項擬議發展
項目,我們需要提供所需的基礎設施。這些基礎建設工程須與各項房屋計劃同時進
行。

5.我們計劃按照填海區的發展藍圖興建道路、行人天橋、行人隧道和公共交通總站,
以應付區內發展所帶來的交通和行人流量。我們的目標是於2001年年初或以前,讓首
批為數約13 500的居民遷入填海區。為達致這個目標,我們打算待撥款申請一獲批准
,便盡快展開擬議工程,並最遲於2001年1月完成大部分的道路工程、行人天橋和行
人隧道建造工程,以及相關的排水渠/污水渠工程。

財政影響

6.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估計工程計劃的建設費用為2億8,310萬元(見下文第7段),分
項數字如下-

百萬元
(a)道路工程28.0
(b)行人天橋34.0
(c)行人隧道76.0
(d)公共交通總站57.0
(e)排水渠和污水渠工程12.0
(f)環境美化工程3.0
(g)應急費用21.0
_______
小計231.0
(按1997年12月
價格計算)
(h)通脹準備金52.1
_______
總計283.1
_______
(按付款當日
價格計算)


7.如獲批准,我們會作出分期開支安排如下-

年度百萬元
(按1997年12月
價格計算)
價格調整
因數
百萬元
(按付款當日
價格計算)
1998-199911.01.0600011.7
1999-200086.01.1487898.8
2000-200188.01.24642109.7
2001-200240.01.3523754.1
2002-20036.0 1.467328.8
____________
231.0283.1
____________


8.我們按政府對1998至2003年期間工資和建造價格趨勢所作的預測,制定按付款當
日價格計算的預算。由於地基工程的數量可能會因實際的岩土情况而變動,所以我
們會以重新計算工程數量的標準合約形式,為建議的道路和相關的渠務工程招標。
另外,由於合約期會超過21個月,合約會定有可因應通脹調整價格的條文。至於建
議的公共交通總站,由於我們可以事先清楚界定工程範圍,故會以固定總價的形式
,把工程納入市政大廈的建造工程合約內。建築署署長會負責管理市政大廈的建造
工程合約。

9.估計上述建議的工程會令每年有356萬元的經常開支。

公眾諮詢

10.我們在1997年4月4日,就建議的工程徵詢東區區議會的意見。該區議會原則上支
持上述建議。

11.我們於1997年5月30日,根據《道路(工程、使用及補償)條例》的規定,在憲報公
布建議的工程。其後,我們接獲欣景花園居民提交的反對書。居民認為擬用以設置
地鐵製冷設備的地方太接近他們的物業,會造成環境滋擾。由於居民提出反對,我
們決定把擬議的新製冷設備改設於距離欣景花園較遠的地方。居民其後同意撤回反
對書。運輸局局長於1998年2月13日批准進行擬議的道路工程。

環境影響

12. 1997年2月,我們完成環境影響評估研究。根據研究所得的結論,除一所計劃於填
海區西面興建、面向9/1和9/3號道路的學校外,擬建道路周圍的建築物所受到的交通噪
音影響,不會超過既定標準的規限。由於沿該兩條道路實施直接消減噪音措施不能有
效減低交通噪音,研究建議計劃興建的學校在受噪音影響的地方裝置有良好隔音效果
的窗戶和空氣調節設備。環境問題諮詢委員會在1997 年3月通過上述環境影響評估研
究結果。1997年6月20日,建築署署長把216ES號建校工程計劃「筲箕灣愛秩序灣填海
區的1所中學」提升為甲級,這項計劃包括安裝適當的隔音窗戶和空氣調節設備。

13.至於施工期間的短期影響,我們會實施工程合約所定的適當紓減環境影響措施,
控制噪音、塵埃和工地流出的水。

土地徵用

14.我們會收回現時位於西灣河地鐵站附近約600平方米的地鐵製冷設備用地。徵用和
清理土地的費用估計為4,500萬元,會在總目701「土地徵用」項下撥款支付。

背景資料

15.我們於1995年3月把437CL號工程計劃提升為乙級。1996年5月,我們委聘顧問就填
海區內的基礎設施,進行環境影響評估研究和交通影響評估研究。所需的300萬元費
用已在整體撥款分目7100CX「為工務計劃丁級工程項目進行新市鎮及市區工程、研究
及勘測工作」項下撥款支付。兩項研究已於1997年2月完成。

16.路政署署長和建築署署長以內部資源為擬議工程進行的詳細設計和製備圖則工作
,已大致完成。

17.我們計劃待撥款申請一獲批准,便盡快展開擬議的工程,無論如何,工程最遲會
於1998年12月動工。工程由動工至完工,大概需時36個月。我們會分期施工,並打
算於2001年11月或以前完成整項工程計劃。

規劃環境地政局
1998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