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WSC(1999-2000)18

財務委員會
工務小組委員會討論文件
1999年5月26日

總目702-港口及機場發展
土地拓展
土木工程-土地發展
359CL-將軍澳港口發展計劃第137區(佛堂澳)餘下工程
    請各委員向財務委員會建議-

  1. 把359CL號工程計劃的一部分提升為甲級,稱為「將軍澳港口發展計劃第
    137區(佛堂澳)第2階段填海工程」;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估計費用為5
    億700萬元;以及

  2. 把359CL號工程計劃的餘下部分保留為乙級。
問題

我們須在將軍澳第137區(佛堂澳)提供土地,以配合深水海旁工業1 未來的發展需要。
另外,將軍澳第137區的第1階段公眾填土區大概會在1999年10月左右填滿,屆時,我
們須繼續在新界東南部提供地方,供傾卸惰性建築和拆卸物料2 (亦稱公眾填料)。

建議

2.拓展署署長建議把 359CL號工程計劃的一部分提升為甲級;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
估計費用為5億700萬元,用以在將軍澳第137區進行第2階段填海工程。規劃環境地政
局局長支持這項建議。

工程計劃的範圍和性質

3.將軍澳第137區的填海工程分兩個階段進行。現建議提升為甲級的部分是第2階段填
海工程,工程項目包括-

  1. 在面積約47公頃的海床上進行填海工程;

  2. 築建長約500米的垂直海堤和長約315米的斜坡海堤;以及

  3. 進行環境監測工作和實施所需的紓減環境影響措施。
4.359CL號工程計劃的餘下部分包括在第137區的填海區提供基礎設施,以供發展深水
海旁工業和設置具有潛在危險的設施3

理由

5.建議在將軍澳第137區進行的第2階段填海工程會填取32公頃土地,供日後發展深水
海旁工業之用;該處是本港目前唯一一幅預留作深水海旁工業用途的用地。香港工業
邨公司已表示有興趣購置第137區約20公頃深水海旁工業用地,以擴建將軍澳工業邨,
但這項計劃仍須待進一步研究。

6.政府的政策是盡量再用公眾填料進行土地開拓和填海工程,務求減少把建築和拆卸
物料運往堆填區處置。目前,本港有兩個公眾填土區4,分別位於將軍澳第137區和沙
田白石角(第II期)。截至1999年5月,將軍澳第137區第1階段填土區已有85%填滿。我
們估計該填土區到1999年10月便會完全填滿。

7.由於其他已規劃的填海計劃尚未有定案,本港的公眾填土區在短期內會嚴重短缺。
我們建議利用將軍澳第137區第2階段的填海範圍作為公眾填土區,以容納約300萬立
方米的公眾填料。這樣便可提供一個適當地方,供傾卸已規劃的基礎建設工程(例如
在1999年展開的地下鐵路將軍澳支線計劃)所產生的大量公眾填料。

8. 假如將軍澳第137區第2階段填海工程不按照建議進行,第1階段填海工程完成後,
本港東南部便沒有公眾填土區。屆時公眾填料便須運往其餘較偏遠的公眾填土區。這
樣不但會對道路網構成額外負擔,還會造成空氣污染問題。到1999年11月,即使把現
有填土區(即白石角(第II期))的填土容量再加上即將啟用的新填土區(即東涌發展計劃第
3A期、佐敦道填海區和白石角(第III期))的填土容量,也不能應付全港的總需求5

9.要成功推行1998年公布的「減少廢物綱要計劃」,實很大程度上有賴廣泛使用公眾
填料填海。如果公眾填土區的容量不足,我們便須把更多公眾填料運往堆填區。這樣
會迅速用盡專供處置城市廢物,並相當難得的堆填用地。正如「減少廢物綱要計劃」
所載,如果不能延長堆填區的使用期,我們便須在未來10年另覓860公頃土地處置城
市廢物。因此,如果我們現時找不到足夠的公眾填土區,堆填區很快便會填滿,甚至
較「減少廢物綱要計劃」所提出的時間更早填滿。屆時,我們便需另覓更多土地,以
提供新的堆填區。

10.根據1997年發表的《審計署署長第28號報告書》(下稱「審計報告」),審計署署長
估計6,把公眾填料運往填海區處理,所需費用約為每立方米 27 元,而把建築廢物運
往堆填區處理,所需費用則為每立方米 158 元。因此,無論從環境、土地需求或財政
角度來看,都極之需要避免把惰性建築和拆卸物料運往堆填區處置。在該份審計報告
內,審計署署長也指出,由於缺乏分類設施揀出建築和拆卸物料,故已不必要地縮短
堆填區的使用期。政府帳目委員會已討論這份報告,並對這個問題表示關注。我們在
回應時,建議在將軍澳第137區第1階段填海區設置建築和拆卸物料分類設施,以便盡
量減少把公眾填料運往堆填區處置。

對財政的影響

11.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估計這項工程計劃的建設費用為5億700萬元(見下文第12段)
,分項數字如下-

百萬元
(a) 填海工程108.0
(b) 海堤228.0
(c) 渠務工程22.0
(d) 建築和拆卸物料分類設施25.0
(e) 環境監測和審核7.0
(f) 紓減環境影響措施5.0
(g) 工地員工開支30.0
(h) 應急費用43.0
________
小計468.0
________
(按1998年12月
價格計算)
(i) 價格調整準備金39.0
________
總計507.0
________
(按付款當日
價格計算)

在施工階段,土木工程署署長會提供專業人員監督工地工作。由於署內沒有足夠人手
,土木工程署署長建議委聘顧問,以便在這段期間提供技術工地人員。按人工作月數
估計的顧問費分項數字載於附件1。

12. 如獲批准,我們會作出分期開支安排如下-

年度百萬元
(按1998年12月
價格計算)
價格調整
因數
百萬元
(按付款當日
價格計算)
1999-200078.01.0262580.0
2000-2001175.01.06217185.9
2001-2002122.01.09934134.1
2002-200365.01.1378274.0
2003-200428.01.1776533.0
________________
468.0507.0
________________

13. 我們按政府對1999至2004年期間工資和建造價格趨勢所作的預測,制定按付款當日
價格計算的預算。由於泥料和填料的數量或會因實際的巖土情況而變動,故我們會以
重新計算工程數量的標準合約形式,為建議的工程招標。另外,由於合約期超過21個
月,合約會定有可調整價格的條文。

14. 我們估計每年所需的經常開支為1,779萬元。

公眾諮詢

15.我們分別在1994年7月29日和1998年5月29日,根據《前濱及海床(填海工程)條例》
和《城市規劃條例》的規定,在憲報公布建議的填海工程計劃。其後,我們沒有接獲
就建議的填海計劃提交的反對書。有關方面在1994年10月11日根據《前濱及海床(填海
工程)條例》批准填海工程。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在1999年2月9日根據《城市規劃條
例》批准有關的分區計劃大綱圖。

16.我們在1998年4月14日就將軍澳第137區的發展藍圖徵詢西貢臨時區議會的意見。各
議員並不反對在第2階段填海區發展深水海旁工業。

17.我們在1999年3月23日徵詢立法會規劃地政及工程事務委員會的意見。各委員主要
關注將軍澳的整體填海和發展計劃。政府已發出參考文件予該委員會的委員,解釋他
們所關注的問題。

18.我們並在1999年4月23日徵詢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的意見。各委員主要關注沿環
保大道進行的道路擴闊工程、地下鐵路將軍澳支線建造工程和建議的填海工程可能會
對區內的運輸網構成重大壓力。環保大道和地下鐵路將軍澳支線的位置見附件 2。我
們已向各委員解釋,交通影響評估研究已充分考慮有關的交通情況,所得的結論是有
關的工程計劃不會造成不可接受的交通問題。此外,拓展署會負責統籌各項工程計劃
,並會與地下鐵路公司聯絡,以確保各項工程在施工期間不會出現配合上的問題。

對環境的影響

19.在將軍澳第137區發展工程可行性研究下進行的環境影響評估已經完成。評估所得
的結論是,建議的工程不會造成長遠影響,而實施建議的紓減環境影響措施,可控制
工程在施工期間對環境造成的影響,使影響程度不會超出既定標準和準則的規限。當
時的環境污染問題諮詢委員會在1993年6月7日通過這份環境影響評估。

20.鑑於建議由原擬採用的填海方法改為以公眾填料填海,環境保護署署長曾進行一項
環境檢討。有關檢討已在1995年12月完成,所得的結論是,實施上述獲通過的環境影
響評估報告建議的紓減環境影響措施,以及適當的塵埃抑制措施,可以控制在建議的
填海區以公眾填料填海對環境造成的影響。因此,無需再進行環境影響評估。

21.我們會實施環境影響評估和環境檢討報告所建議的所有紓減環境影響措施,以及遵
行環境監測和審核規定;所需的費用已計算在工程計劃預算內。

土地徵用

22. 建議的工程無須徵用土地。

背景資料

23.根據1989年10月完成的「港口及機場發展策略研究」,我們確定由於佛堂澳東南面
的將軍澳第137區擁有深水海灣,而且遠離住宅,故可能適合設置具有潛在危險的設施
和發展深水海旁工業。另外,在1993年3月完成的「將軍澳第137區發展工程可行性研
究」(下稱「該項研究」)證實,在第137區設置具有潛在危險的設施和發展深水海旁工
業,無論在土地用途規劃、工程或海上運作方面均屬可行。該項研究並指出,擬議填
海工程對區內水流和水質的影響不大,並建議採用無須移去海床海泥的設計填海,以
減低挖泥工程所造成的影響。

24.我們在1993年12月把359CL號工程計劃提升為乙級。1995年7月,我們把359CL號工
程計劃的一部分提升為甲級,編定為501CL號工程計劃,稱為「將軍澳港口發展計劃
第137區(佛堂澳)第I階段填海工程」,估計費用為13億820萬元。我們在1996年1月展
開第1階段填海工程,預定在1999年10月完成工程。

25.土木工程署署長已利用內部人手,完成建議工程的詳細設計,並製備圖則。我們計
劃在1999年9月展開工程,在2002年8月完成工程。

建議工程的詳情載於附件3。

26. 我們會在2001年8月展開359CL號工程計劃下的餘下工程,在2003年12月完成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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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劃環境地政局
1999年5月

PWSC(1999-2000)18 附件1

359CL-將軍澳港口發展計劃第137區(佛堂澳)餘下工程

估計顧問費的分項數字

顧問的員工開支預計的人
工作月數
總薪級
平均薪點
倍數估計費用
(百萬元)
由顧問委聘的駐工地人員進行
工地監督工作
技術人員840161.730.0
_______
顧問的員工開支總額30.0
_______

  1. 採用倍數1.7乘以總薪級平均薪點,以計算員工開支總額(包括顧問間接費用和
    利潤),是因為有關人員會由顧問提供。(在1998年4月1日,總薪級第16點的月
    薪為21,010元。)

  2. 上述數字是根據土木工程署署長擬定的預算計算得出。我們須在委聘駐工地人
    員後,才能知道實際的人工作月數和實際所需的費用。

1 深水海旁工業是指須使用深水碼頭的工業,例如大量重油貯存及包裝業、化學品分裝工業、混凝
土配量和預製構件工業、鋼製建築物料製造業,以及供製造聚苯乙烯用的策略性貯存設施。

2 建築和拆卸物料的惰性部分,包括泥土、碎石、混凝土和建築碎料(如磚塊和批盪),既不會分解
,亦不會發出任何臭味。使用公眾填料填海不單有助保存天然資源,還不會佔用專供處置城市固
體廢物,並相當難得的堆填用地。

3 具有潛在危險的設施是指貯存超過指定數量的危險物料的設施。按照《1982年英國處理危險物料
設施規例公告》,指定的貯存數量因不同物料而異。這些物料包括石油氣、氯、氨、石油、石腦
油、液化氧和一些化學品。具有潛在危險的設施計有馬頭角煤氣廠、北港濾水廠、上述危險物料
的貯存倉庫、爆炸品工廠和政府爆炸品倉庫等。

4 公眾填土區是一項發展計劃的指定部分,專供傾卸公眾填料作填海用途。如要在公眾填土區傾卸
公眾填料,必須領取由土木工程署署長免費簽發的牌照。

5 根據土木工程署的公眾填土計劃,已獲撥款進行的填海計劃在1999和2000年所提供的公眾填土容
量,分別約為400萬立方米和200萬立方米。預測建造工程在1999和2000年產生的公眾填料量,分 別
為500萬立方米和520萬立方米。

6審計署預算的費用是按1995年的價格水平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