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WSC(1999-2000)26

財務委員會
工務小組委員會討論文件
1999年5月26日

總目709- 水務
供水 - 食水供應
34WF - 在丹桂村與屯門之間增設輸水幹管設施
    請各委員向財務委員會建議,把34WF號工程計劃提升為甲級;按付款當日價
    格計算,估計費用為2億1,439萬元。
問題

到2003年年底,屯門濾水廠的濾水量將不能應付計劃在屯門區進行的各項發展項目引
致增加的食水需求。

建議

2.水務署署長建議把34WF號工程計劃提升為甲級;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估計費用為
2億1,439萬元,用以在丹桂村與屯門之間增設輸水幹管設施。工務局局長支持這項建
議。

工程計劃的範圍和性質

3. 34WF號工程計劃的範圍包括 -

  1. 在丹桂村興建一座每天可泵送242 400立方米食水的抽水站;以及

  2. 由擬建的丹桂村抽水站至屯門敷設長約2.9公里、直徑1 400毫米的
    食水幹管。
理由

4.由於屯門區發展迅速,我們預計現時由屯門濾水廠供應食水的地區,人口會不斷增加
,由目前的405 000增至2003年的497 000,到2008年再增至634 000。加上計劃進行的其
他工商業發展項目,我們預期每天的食水需求量會由目前的236 000立方米增至2003年的
294 000立方米,到2008年再增至434 000立方米。

5.到2003年年底,現有的屯門濾水廠將不能應付增加的食水需求。我們需設置長約11
公里的幹管和相關設施,以便把食水由現有的元朗凹頭濾水廠輸送至丹桂村,然後再
分配至屯門區。我們分別在227WF和34WF兩項工程計劃下進行凹頭至山下路的工程,
以及山下路至屯門公路的餘下工程。我們正分數期進行上述工程計劃,以配合各項道
路工程和水管敷設計劃。建議的工程為34WF號工程計劃的最後一期工程,而與這項工
程計劃相關的 227WF號工程計劃的最後一期工程,則會在2000年年底展開。我們的目
標是在2003年年初完成上述兩項工程計劃。有關其他各期工程的資料,詳載於下文第
6和第7段。

6.至於凹頭濾水廠至丹桂村的一段幹管,我們在1997年年底把其中兩期工程提升為甲
級,編定為233WF號工程計劃1和234WF號工程計劃2,前者稱為「凹頭濾水廠至元朗市
鎮水管敷設工程 - 近鳳攸東街的前期工程」,而後者則稱為「元朗至丹桂村的水管
敷設工程」,分別沿鳳攸街敷設長約500米的幹管,以及在山下路與丹桂村之間敷設
長約2.9公里的幹管。1999年2月,我們把這項工程計劃的另一部分提升為甲級,編定
為242WF號工程計劃3,稱為「凹頭濾水廠至元朗市鎮水管敷設工程 - 錦田公路前期
水管敷設工程」,以便沿錦田公路敷設長約730米的幹管。我們計劃在2000年年底展
開凹頭至丹桂村餘下各段幹管的敷設工程,預定在2003年年初完成工程。

7. 至於在丹桂村與屯門之間增設輸水幹管設施的工程,我們在1997年1月把工程計劃
的其中一部分提升為甲級,編定為229WF號工程計劃4,稱為「丹桂村食水配水庫第2
階段及屯門第52區水管敷設工程」,以便在屯門第52區敷設長約600米的幹管。此外
,我們在67AWF號丁級工程計劃5下,以前期工程形式建造一小段橫越順達街的幹管
。為應付上文第4段所載預期增加的食水需求,我們建議在丹桂村建造抽水站,並在
擬建的抽水站與屯門之間進行餘下的幹管敷設工程。

對財政的影響

8.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估計這項工程計劃的建設費用為2億1,439萬元(見下文第9段)
,分項數字如下 -

百萬元
(a) 丹桂村食水抽水站建造工程90.53
    (i) 土木工程
48.16
    (ii) 機電工程
42.37
(b) 管道建造工程(土木工程)84.63
    (i) 水管物料
23.97
    (ii) 水管敷設工程
60.66
(c) 應急費用17.51
小計192.67(按1998年12月
價格計算)
(d) 價格調整準備金21.72
總計214.39(按付款當日
價格計算)

9. 如獲批准,我們會作出分期開支安排如下 -

年度百萬元
(按1998年12月
價格計算)
價格
調整因數
百萬元
(按付款當日
價格計算)
1999-20008.501.026258.72
2000-0141.661.0621744.25
2001-0267.841.0993474.58
2002-0342.461.1378248.31
2003-0417.581.1776520.70
2004-0514.631.2188617.83
________________
192.67214.39
________________

10.我們按政府對1999至2005年期間工資和建造價格趨勢所作的最新預測,制定按付款
當日價格計算的預算。我們會以固定總價合約形式,招商供應機電設備。至於土木工
程,由於工程數量或會因實際的巖土情況而變動,故我們會以重新計算工程數量的合
約形式,為這項工程招標。另外,由於土木工程的施工期超過21個月,我們容許工程
合約可調整價格。

11. 估計這項工程計劃會引致每年的經常開支增加1,196萬5,000元。

12. 這項工程計劃本身會引致水費增加。到2005年,水費的實質增幅為0.35%6

公眾諮詢

13.我們在1996年7月12日徵詢屯門區議會環境改善及地區發展委員會的意見。該委員
會支持進行這項工程計劃,並要求我們密切監察工程和嚴格執行合約的條款,以確保
工程在施工期間不會影響附近一帶的交通。就委員憂慮的問題,我們會在工程合約加
訂有關條文,並密切監察承辦商施工的情況。我們另外在1996年7月24 日徵詢元朗區
議會環境改善委員會的意見,該委員會支持進行這項工程計劃。

對環境的影響

14. 環境保護署署長在1994年12月完成一項環境檢討,所得的結論是這項工程計劃不
會對環境造成長遠影響,故無須進行環境影響評估。我們會在工程合約加訂環境污染
管制條文,控制施工期間的噪音、塵埃和工地流出的水所造成的滋擾,以符合既定的
標準和準則。

土地徵用

15.我們會清理大約3500平方米的政府土地,以便建造丹桂村食水抽水站。土地清理
工作不會影響任何住戶。估計清理土地所需費用為100,000元,這筆費用會在總目701
「土地徵用」項下撥款支付。

背景資料

16.我們在1995年9月把34WF號工程計劃提升為乙級。至於我們現擬提升為甲級的工程
,水務署署長已運用內部資源完成詳細設計工作。我們計劃在1999年10月展開擬議工
程,預定在2003年年初完成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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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務局
1999年5月

1 我們在1998年6月展開233WF號工程計劃下的工程,預定在1999年5月完成工程。

2 我們在1998年5月展開234WF號工程計劃下的工程,預定在2000年10月完成工程。

3 我們計劃在1999年4月展開242WF號工程計劃下的工程,預定在2001年10月完成工程。

4 我們在1997年3月展開229WF號工程計劃下的工程,預定在1999年12月完成工程。229WF號工程計
劃下的工程項目不單止有幹管敷設工程,還包括丹桂村食水配水庫的第2階段建造工程。

5我們在1998年10月完成67AWF號工程計劃下的工程。

6 計算水費的增幅時,是假設1998至2005年期間的用水需求保持穩定,而政府對水務設施運作的
補貼額亦維持在現時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