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WSC(1999-2000)28

財務委員會
工務小組委員會討論文件
1999年5月26日

總目703-建築物
社會福利及社區建設-社區中心及會堂
174SC-深水埗長沙灣船塢重建計劃下的社區會堂
    請各委員向財務委員會建議,把174SC號工程計劃提升為甲級;按付款當日價格
    計算,估計費用為3,060萬元,用以在九龍深水埗長沙灣船塢重建計劃下興建社
    區會堂。
問題

現時深水埗區的社區會堂設施並不足夠。

建議

2.建築署署長建議把174SC號工程計劃提升為甲級;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估計費用為
3,060萬元,用以在九龍深水埗荔枝角道長沙灣船塢重建計劃下興建社區會堂。民政事
務局局長支持這項建議。

工程計劃的範圍和性質

3.這項工程計劃的範圍包括興建一個社區會堂,內設一個多用途禮堂、一個會議室、
一個貯物室、一個辦公室和其他附屬地方,總樓面面積合共1 215平方米。擬設的社區
會堂設施會納入長沙灣船塢(下稱「該船塢」)的重建計劃內,為該船塢現址商業/住宅
發展計劃的部分項目。

4.城市規劃委員會在1996年年底批准建議在該船塢現址進行的綜合重建計劃。要進行
這項計劃,必須先修訂有關土地現時的批地條件。土地承批人須先交回土地,然後由
政府重批土地,另定新的批地條件。新訂定的批地條件會訂明提供社區會堂設施的規
定。我們打算委託該船塢現時的東主興建社區會堂,所需費用會由政府承擔。

理由

5.目前,深水埗區共有三個社區中心和三個社區會堂1 ,供區內約370 000的人口使用。
這些社區會堂設施大多設於該區東部,整體使用率達70%,個別會堂的使用率更高達
80%或以上。由於區內現有社區會堂設施分布不均,故未能充分滿足美孚、荔枝角和
荔灣等地區的居民對社區參與活動場地的需求。這些地區位於深水埗區西北部,人口
超過68 000,現時並沒有由政府興建的社區會堂設施或由志願機構開辦的同類設施。
由於這些地區遠離區內現有的社區會堂設施,居民每每要在荔枝角天橋下面的空地舉
辦社區活動。為配合社區需要和滿足居民的期望,我們建議在這些人口密集地區附近
的長沙灣船塢進行重建計劃時,興建一個社區會堂。擬建的社區會堂除供區內居民使
用外,還供日後西九龍填海區北部大概69 000名居民使用。

對財政的影響

6.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估計在重建計劃下興建社區會堂所需的費用為3,060萬元(見
下文第8段),分項數字如下?

百萬元
(a) 打樁工程0.6
(b) 建築工程11.3
(c) 屋宇裝備7.8
(d) 渠務和外部工程0.2
(e) 家具和設備0.9
(f) 顧問費2.0
    (i) 詳細設計
0.8
    (ii) 合約管理
0.9
    (iii) 地盤監督工作
0.3
(g) 應急費用2.3
______
小計25.1 (按1998年12月
價格計算)
(h) 價格調整準備金5.5
______
總計30.6 (按付款當日
價格計算)

按人工作月數估計的顧問費分項數字載於附件

7.174SC號工程計劃的建築面積為1215平方米。按1998年12月價格計算,上層結構工程
的單位價格(以建築工程和屋宇裝備兩項費用計算)為每平方米15,720元。我們把這項工
程計劃與政府進行的類似工程計劃比較後,認為上述單位價格合理。

8.如獲批准,我們會作出分期開支安排如下?

年度百萬元
(按1998年12月
價格計算)
價格調整
因數
百萬元
(按付款當日
價格計算)
2004-200523.91.7273629.1
2005-20061.21.874191.5
______________
25.130.6
______________

9.我們按政府對2004至2006年期間工資和建造價格趨勢所作的最新預測,制定按付款
當日價格計算的預算。我們會以固定總價合約形式,委託船塢東主委聘的承建商進行
這項工程計劃。我們會在工程實際完成後,即有關會堂可供使用時,支付95% 的款項
,餘下的5%款項則會在工程計劃完成後支付。就政府委託承建商進行的工程計劃,我
們大多採用這種付款方法,因為這些工程計劃的工程範圍可以預先清楚界定,出現不
明確情況的機會甚微。

10. 估計這項工程計劃會引致每年的經常開支增加62萬8,000元。

公眾諮詢

11. 我們在1998年12月10日諮詢深水埗臨時區議會,議員均支持進行這項工程計劃。

對環境的影響

12. 建築署署長在1998年2月完成174SC號工程計劃的初步環境檢討。環境保護署署長
已審核檢討報告,並同意無須進行環境影響評估。我們會實施有關工程合約訂定的適
當紓減環境影響措施,以控制施工期間的噪音、塵埃和地盤流出的水所造成的滋擾。

土地徵用

13. 這項工程計劃無須徵用土地。

背景資料

14.我們在1998年9月把174SC號工程計劃提升為乙級。預期土地業權人委聘的承建商會
在1999年10月展開重建計劃的建造工程,以便在2004年9月完成工程。工程計劃下的社
區會堂建造工程會為期18個月,預期到2004年9月便會完成。根據交回和重批土地的條
件,土地業權人須在簽訂協議之日起計五年內,完成有關的商業/ 住宅發展計劃,而
擬建的社區會堂則屬其中一個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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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事務局
1999年5月

PWSC(1999-2000)28附件

174SC-深水埗長沙灣船塢
重建計劃下的社區會堂
顧問費詳情

估計顧問費的分項數字

工程/項目類別預計的人
工作月數
總薪級
平均薪點
倍數估計費用
(百萬元)
(I) 詳細設計
(a) 建築專業人員
技術人員
2.0
2.0
40
16
2.4
2.4
0.30
0.10
(b) 結構和土力工程專業人員
技術人員
1.0
1.0
40
16
2.4
2.4
0.15
0.05
(c) 屋宇裝備專業人員
技術人員
1.0
1.0
40
16
2.4
2.4
0.15
0.05
______
小計0.80
(II) 合約管理
(a) 建築專業人員
技術人員
2.0
2.0
40
16
2.4
2.4
0.30 0.10
(b) 工料測量專業人員
技術人員
1.5
1.6
40
16
2.4
2.4
0.22
0.08
(c) 結構和土力工程專業人員
技術人員
0.5
0.6
40
16
2.4
2.4
0.07
0.03
(d) 屋宇裝備專業人員
技術人員
0.5
0.6
40
16
2.4
2.4
0.07
0.03
_______
小計0.90
(III) 地盤監督工作
(a) 建築技術人員8.4 161.70.30
_______
小計0.30
總計2.00

  1. 採用倍數2.4乘以總薪級平均薪點,以計算員工開支總額(包括顧問間接費用
    和利潤),是因為有關人員會受聘在顧問的辦事處工作。(在1998年4月1日,
    總薪級第40點的月薪為62,780元,總薪級第16點的月薪為21,010元。)如地盤
    人員由顧問提供,則採用倍數1.7。

  2. 上述數字是根據建築署署長擬定的預算計算得出。我們必須待現時的土地業
    權人選定顧問後,才能知道實際的人工作月數和實際所需的費用。

1這些設施分別是長沙灣社區中心、南昌社區中心、大坑東社區中心、麗閣社區會堂、白田社區會
堂和石硤尾社區會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