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內務委員會
1999年4月30日舉行的第29次會議

議 程

  1. 通過1999年4月23日第28次會議的紀要

  2. (立法會CB(2)1795/98-99號文件)

  3. 續議事項
    1. 內務委員會主席匯報與政務司司長會面的情況

    2. 官員參與由議員提出的辯論

      (政務司司長1999年4月21日的來函及主席較早前於1999年4月7日致政
      務司
      司長的函件已隨立法會CB(2)1780/98-99號文件於1999年4月22日發出
      。政務司司長的來函的中文本隨附於後。)

    3. 交通事務委員會就釐定持牌渡輪服務最高收費的法律程序提交的
      報告所引起的事宜
      (立法會CB(1)1152/98-99號文件已隨立法會CB(2)1776/98-99號文件於
      1999年4月22日發出。)
      (立法會CB(2)1815/98-99號文件)

  4. 立法會先前會議的續議事項
    1. 法律事務部就根據《議事規則》第54(4)條交付內務委員
      會處理的法案所擬備的報告

      1. 《提供市政服務(重組)條例草案》
        (立法會LS170/98-99號文件)

      2. 《1999年保險公司(修訂)條例草案》
        (立法會LS154/98-99號文件)

    2. 1999年4月28日提交立法會會議席上省覽的附屬法例法律事務部報告
      (該等附屬法例已於1999年4月23日在憲報刊登)
      (立法會LS168/98-99號文件)

  5. 法律事務部就尚未處理的法案進一步擬備的報告
    1. 《1999年紀律部隊福利基金法例(修訂)條例草案》
      (立法會LS134/98-99號文件)

    2. 《1999年法律適應化修改(第5號)條例草案》
      (立法會LS151/98-99號文件)

    3. 《1999年法律適應化修改(第10號)條例草案》
      (立法會LS171/98-99號文件)

  6. 將於1999年5月5日立法會會議席上處理的其他事項
    質詢
    (立法會CB(3)1553/98-99號文件)

    將於1999年5月12日立法會會議席上處理的事項

  1. 質詢
    (立法會CB(3)1554/98-99號文件)

  2. 法案 -- 首讀及二讀

    1. 《1999年電訊(修訂)條例草案》

    2. 《1999年香港雅麗氏何妙齡那打素醫院法團(修訂)條例草案》

  3. 法案 -- 恢復二讀辯論、委員會審議階段及三讀

    《1999年商船(防止及控制污染)(修訂)條例草案》

  4. 政府議案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485章)第46條提出的決議案 -- 由財經
    事務局局長動議
    (立法會LS166/98-99號文件)

  5. 議員議案

    1. 有關"童黨問題"的議案

      上述議案將由何世柱議員動議。議案措辭擬本隨附於後。

    2. 有關"加裝月台幕門"的議案

      上述議案將由劉江華議員動議。議案措辭擬本隨附於後。


  • 預先就1999年5月19日立法會會議席上處理的事項給予通知
    1. 法案 -- 首讀及二讀

      1. 《1999年法律適應化修改(第12號)條例草案》

      2. 《1999年法律適應化修改(第13號)條例草案》

      3. 《1999年法律適應化修改(第14號)條例草案》

    2. 議員議案

      1. 有關"青少年失業問題"的議案

        上述議案將由陳婉嫻議員動議。

      2. 有關"六四事件"的議案

        上述議案將由司徒華議員動議。

  • 報告
    1. 法案委員會/小組委員會情況報告
      (立法會CB(2)1813/98-99號文件)

    2. 《1999年收入條例草案》委員會報告

      法案委員會主席吳靄儀議員口頭匯報。

    3. 《1999年證劵(交易商、投資顧間、合夥及代表)(修訂)規則》
      小組委員會報告

  • 其他事項
    1. 律政司司長於1999年4月27日有關建議廢除性罪行佐證規則的來函

    2. 香港居民在內地遭扣留的問題

      將由涂謹申議員提出。

    立法會秘書處
    199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