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

立法會CB(2)780/98-99號文件

檔號:CB2/SS/6/98

1998年12月4日內務委員會會議文件

《1998年專業會計師(修訂)附例》
小組委員會報告


目的

本文件旨在匯報《1998年專業會計師(修訂)附例》(修訂附例)小組委員會的商議工作。

修訂附例的目的

2.修訂附例旨在提高加入香港會計師公會(會計師公會)成為註冊學生的人士所需具
備的最低教育水平;即自1999年1月1日起,由現時的英國普通教育文憑高級程度,
提高至會計學學位水平,以及為擬報名參加會計師公會新辦的考試的學生訂定新規
定。

把學位資格定為加入會計師公會必備條件的政策

3.由1999年起,會計師公會將會開始自行舉辦專業資格考試。這項新辦的考試會在
2001年12月31日後,即在會計師公會與英國特許公認會計師公會就聯合考試所簽訂
的合約期滿後,取代現由兩者合辦的聯合考試。訂立這個新的會計專業資格評審制
度的目的有二:第一是確保專業會計師具備所需的才能,以應付未來的挑戰;第二
是讓會計師公會全權負責確保公會的專業資格考試,能夠與世界各主要專業會計師
組織所舉辦的專業考試的水平看齊。

4.根據會計師公會擬於1999年實施的新專業資格評審制度,由1999年1月1日起,加
入會計師公會成為註冊學生的人士所必須達到的教育水平將被提高至會計學學位水
平,而有關學位必須由會計師公會認可的教育機構頒授。對於未符合新標準的人士
,會計師公會會要求他們先修讀"基礎課程"(供並非持有大學學位的人士報讀)或"轉
制課程"(供所持學位並非會計學學位的人士報讀),以便希望成為公會註冊學生的人
士,能夠在上述課程中接受大專程度的培訓。會計師公會將會因應需求,在本港各
專上院校預留足夠的基礎課程和轉制課程學額,給希望成為公會註冊學生的人士修
讀。

小組委員會

5.在1998年11月13日的內務委員會會議席上,議員同意成立小組委員會,研究修訂
附例。

6.陳鑑林議員獲推選為小組委員會的主席。小組委員會於1998年11月24日與會計師
公會、香港理工大學、香港專業會計員協會及香港會計人員總會的代表舉行會議。
小組委員會的委員名單載於附錄

小組委員會的商議過程

7.小組委員會的委員在會議席上詢問,有關把學位資格定為加入會計師公會必備條
件的政策,以及有關參加會計師公會新辦考試的新規定,會計師公會有否全面徵詢
受影響機構和人士的意見。會計師公會的代表在回答議員的詢問時闡釋,會計師公
會於1995年至1998年間擬定有關新專業資格評審制度的各項建議。在擬定建議的過
程中,會計師公會曾經徵詢公會的註冊學生、會員、會員公司、政府及各規管機構
、本地及海外的專業團體、各教育機構,以及其他對此事有興趣的機構和人士的意
見。會計師公會在這段期間所進行的諮詢及宣傳工作包括:在會計師公會的刊物內
發表有關建議、舉辦講座、研討會及展覽會、舉行記者招待會及接受記者訪問,以
及出席由電台舉辦的清談節目。在整個諮詢過程當中,各界對會計師公會所提出的
建議均給予正面的回應。所有有關的團體和人士亦已表明,他們贊成把學位資格定
為加入公會的必備條件,並支持新訂的會計師資格體制所包含的各項要點。

8.香港理工大學的代表表示,本地的專上院校支持這個新制度。本地專上院校一直
積極參與擬定這個新制度的工作,這個新的評審制度將會令香港在訂定會計師的教
育水平和會員資格方面的標準,可媲美美國和加拿大等已發展國家的一流會計專業
水平。此外,根據這個新的評審制度,在培訓學生的工作上,各專上院校和會計師
公會的分工將會更為清晰;即由各專上院校提供基本的學術訓練,而會計師公會則
提供專業培訓。

9.香港專業會計員協會的代表解釋,該會共有超過7 000名學生,約有半數為工業學
院或科技學院的畢業生。該會就新制度向其學生進行調查的結果顯示,沒有學生反
對這個新制度。該會部分學生在考獲香港專業會計員協會所頒授的資格後,會進一
步考取會計師公會會員的資格。根據新推行的制度,業已通過專業會計員第一及第
二階段考試的人士,須先修讀一項"基礎課程",才可報名成為會計師公會的註冊學
生,但依照現行制度,在由會計師公會與英國特許公認會計師公會合辦的聯合考試
的14份試卷中,這些人士可獲豁免報考其中 6 份。鑑於會計員目前必須透過自修或
參加遙距課程才能夠應付考試,他們能夠成功通過考試的比率並非十分高。即使最
終能夠成功考獲會計師公會資格的會計員,往往也需要經過一段長時間才能夠完成
整個考試過程。舉例說,即使是最優秀的學生,平均也需要 5 年時間才能成功考獲
會計師公會的資格,而一般學生平均需要最長達8年的時間。然而,由於"基礎課程"
是一個為期4年而有系統的兼讀培訓課程,而會計師公會新辦的考試只包括4項專業
考試和1項期終專業考試,據此推算,會計員應有較大機會在約6年內取得會計師公
會的資格。

10.香港會計人員總會的代表表示,該會的會員贊成這個新制度,並歡迎會計師公會
作出承諾,表示會因應需求,在本港各專上院校預留足夠的基礎課程和轉制課程學
額。

11.有議員詢問,現正修讀海外課程或現正在香港修讀函授課程的學生會否受新制度
所影響。會計師公會的代表答稱,根據會計師公會的現行政策,如果有關的教育機
構獲得公會認可的一間全國性專業機構認可,公會便會承認有關教育機構所頒授的
資格。

12.一位議員察悉,在會計師公會新訂的專業資格評審制度下,未符合新訂教育水平
規定的人士,須先修讀"基礎課程"或"轉制課程"。該位議員因而問及,此舉會否令人
更難以取得專業資格。會計師公會的代表表示,對於一般所持學位並非會計學學位
的人士而言,循新訂制度考取會計專業資格,應該是較理想的途徑;但以並非持有
大學學位的人士而言,卻難以給予確定的答覆,因為在新的制度下,將有一個有系
統的培訓課程供學生修讀,而根據現行制度,學生卻必須透過自修來應付考試。他
們又指出,不一定要報考香港會計師公會的專業考試才可在香港獲得專業會計資格
。以1998年的數字而言,在會計師公會的新註冊會員當中,約8%的會員是以美國執
業會計師公會所頒授的資格而取得香港會計師公會資格;約18%則是以澳洲會計師
公會所頒授的資格而取得香港會計師公會資格。會計師公會的代表又闡釋,在現行
制度和新制度下,可循哪些不同途徑獲得會計師公會資格。

13.至於對那些現時已註冊為學生的人士所造成的影響,會計師公會的代表表示,在
符合附例規定的情況下,這些人士於1999年1月1日後可繼續擁有學生會員的身份,
並可在2001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聯合考試。倘學生未能在限期前通過聯合考試,他
們可選擇繼續參加英國特許公認會計師公會舉辦的專業資格考試,或轉為報考會計
師公會所新辦、名為"香港會計師公會專業課程及考試"的專業資格考試。如選擇後
者,學生必須持有會計學學位或已修畢"基礎課程"或"轉制課程",才能夠參加"香港
會計師公會專業課程及考試"。會計師公會的代表進一步闡釋謂,只要學生能夠在
2004年12月31日或該日前完成其中一項考試,會計師公會便會承認其資格。因此,
現時已註冊為學生的人士將會有6年時間(由1999年至2004年)考取其專業資格。

14.經商議後,小組委員會認為會計師公會及各代表團體業已澄清了委員就修訂附例
表示關注的各事項。

建議

15. 小組委員會建議議員支持修訂附例。


立法會秘書處
1998年12月2日



附錄


《1998年專業會計師(修訂)附例》
小組委員會

委員名單


陳鑑林議員(主席)
何承天議員
李家祥議員
單仲偕議員
梁智鴻議員



總數:5名議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