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

立法會CB(1)462/98-99號文件

檔 號: CB1/R/1/1

1998年11月13日內務委員會會議文件

議事規則委員會
關於立法會會期開始時間的諮詢工作報告


目的

本文件向內務委員會各委員匯報立法會議員在近期一次關於現屆及其後各屆立法會
的會期開始時間的諮詢中所表達的意見。

背景

2.在1998年10月,議事規則委員會(下稱"委員會")就立法會任期內各個會期的開始時
間諮詢各位議員,以便政府當局在訂定立法會會期的開始時間,以及擧行換屆選擧
的時間之前,可得悉議員的意見。委員會在1998年10月 9 日向全體議員發出一份諮
詢文件(立法會CB(1)294/98-99號文件),並邀請議員就該文件所建議的各個方案表明
屬意何者。

諮詢結果

3.作覆的議員共有58名。議員對各個建議方案的意見綜述如下:

  1. 每個會期的首次會議與行政長官發表施政報告的時間配合

    (i) 支持32名議員
    (ii) 不支持2名議員
    (iii) 無特別意見6名議員
    (iv) 無表示屬意何者18名議員

  2. 現屆立法會的會期

    (i) 支持方案1A:
    1998至99年度會期在1999年6月結束,1999至2000年
    度會期在1999年7月開始 ( 而現屆立法會將在2000年
    6月30日完結)。

    3名議員
    (ii) 支持方案1B:
    1998至99年度會期在1999年7月結束,1999至2000年
    度會期在1999年10月開始(而現屆立法會將在2000年
    6月30日完結)。

    53名議員
    (iii) 無表示屬意何者 2名議員

  3. 第二屆及其後各屆立法會的會期

    (i) 支持方案2A:
    所有會期均在7月開始,並在翌年6月30日結束,而
    立法會在8月/9月會有6星期夏季休假。

    1名議員
    (ii) 支持方案2B:
    首個會期在7月開始,並在翌年7月結束,而其後各
    個會期均在10月開始,並在翌年 7 月結束;惟最後
    一個會期則例外,在6月30日結束。

    17名議員
    (iii) 支持方案2C:
    所有會期均在10月開始,並在翌年 7 月結束;惟最
    後一個會期則例外,在翌年9月結束。

    38名議員
    (iv) 無表示屬意何者 2名議員

5.諮詢工作的結果顯示,大部分議員贊成在10月開始新會期,以便與發表施政報告
的時間配合,而每個會期應在翌年7月結束,讓兩個會期之間有為期不超過3個月的
休假。按此安排,首屆立法會將在2000年 6 月30日完結,換屆選擧則隨後擧行。第
二屆立法會將在2000年10月開始,並在2004年9月完結,而立法會在2004年 7 月/8
月須中止會期,以便擧行換屆選擧。現將該安排以圖表顯示如下,以供參考:



跟進工作

6.由於立法會會期開始及結束的時間須由行政長官決定 ( 請參閱《立法會條例》
(第542章)第9條),委員會會將議員的意向告知政府當局。諮詢工作的結果亦有助
政府當局決定擧行換屆選擧的時間。

7.視乎政府當局對此事的意見,委員會會研究應如何修訂《議事規則》,並會在適
當時候向立法會作出報告。

致謝

8.各位立法會議員對諮詢文件迅速作出回應,委員會謹此致謝。


立法會秘書處
1998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