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

立法會CB(1)642/98-99號文件

檔 號: CB1/BC/3/98

1998年12月18日內務委員會會議文件

《1998年證券(內幕交易)(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報告


目的

本文件旨在匯報《1998年證券(內幕交易)(修訂)條例草案》(下稱"該條例草案")委員會
的審議工作。

條例草案

2.由於香港證券及期貨市場不斷擴展,產品亦趨向多元化,預料內幕交易個案數目
亦會隨之增加,而且性質也越趨複雜,以致內幕交易審裁處 (下稱"審裁處") 的工作
日益繁重。該條例草案旨在修訂"法官"的定義,將原訟法庭暫委法官亦包括在內,
以擴大合資格出任審裁處主席的人選範圍。

法案委員會

3.在1998年10月23日的內務委員會會議席上,議員決定成立法案委員會,研究該條
例草案。在黃宏發議員獲推選為法案委員會主席後,法案委員會隨即與政府當局舉
行會議。法案委員會的委員名單載於附錄I

法案委員會的審議過程

4.法案委員會的委員主要關注的事項,是原訟法庭前任暫委法官應否亦符合資格出
任審裁處主席。該條例草案旨在規定除原訟法庭法官和前任原訟法庭法官外,原訟
法庭暫委法官亦可獲委任為審裁處主席。然而,出任審裁處主席的人選並不包括前
任暫委法官,因為若過分擴大審裁處主席的委任資格的範圍,會使人關注獲委任人
士的質素及公信力,故政府當局對此有所保留。

5.政府當局表示,原訟法庭暫委法官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委任,屬臨時委任性質。
這些暫委安排通常是按照原訟法庭的運作所需及/或為測試候任人是否適合獲正式
委任而作出的。因此,部分前任暫委法官可能被認為並非適合的人選。至於那些適
合的前任暫委法官,終審法院首席法官仍可重新委任他們,使其符合資格出任審裁
處主席。委員普遍對於重新委任前任暫委法官,以便其符合資格出任審裁處主席的
安排有所保留。

6.委員認為,應將前任暫委法官列為可獲委任為審裁處主席的合資格人員,因為在
委任審裁處主席時,最少有以下兩項保障機制:

  1. 在委任原訟法庭暫委法官的過程中,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需要按照司法機構現
    有的指引,審慎及充分考慮有關人選是否適合;及

  2. 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會根據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意見,就審裁處主席的職位
    作出任命。

委員察悉,行政長官就委任審裁處主席而諮詢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意見的做法,並沒
有在主體條例內列明。委員建議修訂該條例,以消除有關此方面的疑慮。具體而言
,該條例第15(2)條應予以修訂,以明文述明審裁處主席須由行政長官按終審法院首
席法官所作建議而委任。

7.經考慮委員的意見及建議後,政府當局同意提出委員會審議階段修正案,使前任
暫委法官符合獲委任為審裁處主席的資格,並在法例中述明,行政長官將會按終審
法院首席法官所作建議而委任審裁處主席。此外,政府當局亦提議作出另一項修訂
,清楚訂明在回歸前運作的高等司法院的前任大法官或前任暫委大法官,均符合資
格出任審裁處主席。雖然曾鈺成議員曾表示支持原來的條例草案,但於政府當局提
出擬議的委員會審議階段修正案後,法案委員會的委員對該條例草案並沒有提出其
他疑問。

委員會審議階段修正案

8.上文第7段提及的委員會審議階段修正案的草擬本載於附錄II。

建議

9.法案委員會支持該條例草案及政府當局建議的委員會審議階段修正案,並建議於
1999年1月6日恢復二讀辯論該條例草案。

諮詢意見

10.請議員察悉法案委員會的審議過程,並支持上文第9段所述的建議。


立法會秘書處
1998年12月15日



立法會
《1998年證券(內幕交易)(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
Legislative Council
Bills Committee on
Securities (Insider Dealing) (Amendment) Bill 1998


委員名單
Membership List


黃宏發議員(主席)Hon Andrew WONG Wang-fat, JP (Chairman)
何俊仁議員Hon Albert HO Chun-yan
李柱銘議員Hon Martin LEE Chu-ming, SC, JP
李家祥議員Hon Eric LI Ka-cheung, JP
吳靄儀議員Hon Margaret NG
夏佳理議員Hon Ronald ARCULLI, JP
陳婉嫻議員Hon CHAN Yuen-han
單仲偕議員Hon SIN Chung-kai
黃宜弘議員Dr Hon Philip WONG Yu-hong
曾鈺成議員Hon Jasper TSANG Wok-sing, JP
劉漢銓議員Hon Ambrose LAU Hon-chuen, JP
馮志堅議員Hon FUNG Chi-kin


合共: 12位議員
Total: 12 Members

日期: 1998年11月6日
Date: 6 November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