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譯文)

(單仲偕議員辦事處用箋)

立法會
內務委員會主席


主席先生:


本人現撤回成立法案委員會研究《1999年銀行業(修訂)條例草案》的要求。有
關詳情,請與財經事務局副局長(財經事務)黎高穎怡女士聯絡。





立法會議員(資訊科技界) 單仲偕



1999年5月29日


M903/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