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
Legislative Council

立法會LS15/98-99號文件

1998年7月17日立法會內務委員會會議文件
《1998年追加撥款(1997-98年度)條例草案》
法律事務部報告

條例草案目的

旨在訂定條文,就截至1998年3月31日為止的財政年度,撥款$10,731,948,456.57作
政府服務開支,以增補已經由《1997年撥款條例》(1997年第24號)撥支的款項。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2.當局並無發出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首讀日期

3.1998年7月15日。

意見

4.《公共財政條例》(第2章)第9條規定,在結算某一財政年度的帳目時,記在任何
總目上的開支如超逾該財政年度的《撥款條例》撥予該總目的款額,超額之數須
包括在一條追加撥款條例草案內,而該條例草案須在該財政年度終結後,於切實
可行範圍內盡快提交立法會。

5.政府當局藉此條例草案請立法會批准就截至1998年3月31日為止的財政年度的指
明開支總目追加撥款。出現超額開支的總目及超額之數已在此條例草案的附表內
訂明。

6.此條例草案在法律上並無問題。

立法會秘書處
高級助理法律顧問
李裕生
1998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