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10月16日在憲報刊登
根據《地產代理條例》(第511章)
訂立的附屬法例小組委員會會議

日 期:1998年11月5日(星期四)
時 間:下午4時30分
地 點:立法會大樓會議室B

議程

  1. 與政府當局舉行會議

  2. (下午4時30分至6時20分)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檔號:HB TC 31/98 Pt. 4)(已發出)

    立法會LS46/98-99號文件--有關附屬法例的法律事務部報告(已發出)

    立法會CB(1)389/98-99號文件
    (附錄II)
    -- 《地產代理(發牌)規例》、《地產代理(豁免領牌)令》及《〈地產代理條例〉(第511章)1998年(生效日期)公告》(已發出)

    立法會CB(1)389/98-99號文件
    (附錄III)
    -- 法律事務部與政府當局就《地產代理(發牌)規例》的通信(已發出)

    立法會CB(1)389/98-99號文件
    (附錄IV)
    --房屋事務委員會1998年9月7日會議紀要節錄(已發出)

    立法會CB(1)422/98-99(01)號文件 --議員在1998年11月2日上次會議上提出的關注事項

    立法會CB(1)422/98-99(02)號文件 --政府當局就立法會CB(1)422/98-99(01)號文件所作的回覆(中文本容後奉上)


  3. 其他事項

  4. (下午6時20分之後)
立法會秘書處
1998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