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

於1999年6月25日(星期五)上午10時45分至下午12時45分
在立法會大樓會議廳舉行的特別會議

議 程


  1. 與政府當局舉行會議


    1.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關于實施《基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二款的意見(1996年8月10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通過)。

    2. "代表個案"對該等情況與"代表個案"中所涉申請人相若的人士的影響。

    3. 政府當局對議員在1999年5月8日、10日及15日內務委員會特別會議上所提要點/疑問的回應。

    4. 政府統計處就享有香港居留權的內地人士數目進行特別調查的最終結果。

    5. 政府當局對署名"Bing Song"者於1999年6月15日在南華早報所刊登文章的意見。

    6. 行政長官根據《基本法》第四十三條及第四十八條第二款提請解釋的權力對《基本法》第二條、第八十五條及第一百五十八條已作規定的司法獨立的影響。

    7. 政府當局對團體/人士在1999年6月12日及15日特別會議上就是否有必要設立正式機制讓行政長官提請國務院要求人大常委會解釋《基本法》所發表意見的回應。

  2. 其他事項



立法會秘書處
1999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