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6月11日
討論文件

立法會
環境事務委員會諮詢文件


52DS-汀九發展計劃:污水收集系統及污水處理廠(包括海底排放管道)
126DS-深井污水收集系統和污水處理及排放設施


引言

本文件旨在向各委員匯報當局準備向財務委員會申請將部分52DS號工程計劃及
部分126DS號工程計劃提升為甲級,以進行汀九污水收集系統第1階段工程及深
井污水收集系統第2階段第2期工程。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估計費用為4億2千
200萬元 (52DS號工程計劃項目佔3千870萬元;126DS號工程計劃項目佔3億8
千330萬元)。

背景

2.汀九、深井及青龍頭一帶現時尚未敷設污水渠系統。52DS號工程計劃及126DS
號工程計劃旨在為這些地區提供一套綜合污水收集系統。

3.52DS號工程計劃的原本範圍是在汀九地區提供永久的污水收集及排放設施(
包括海底排放管道、泵站及污水處理廠),以配合汀九灣腹地的發展。環境保
護署於1989年2月委聘顧問檢討荃灣、葵涌、青衣、深井及汀九地區對污水設
施的需求。該研究作出多項建議,其中包括在深井興建中央污水處理廠及海底
排放管道以處理來自深井及汀九地區所產生的污水,以及敷設東至近水灣、西
至青龍頭的全面污水收集系統。

4.根據研究的建議,126DS號工程計劃於1990年8月被納入為丙級。該項目範
圍是為汀九、深井及青龍頭地區興建位於深井的污水處理廠和海底排放管道,
及敷設污水收集系統以收集深井和青龍頭的污水。與此同時,52DS號工程計
劃的範圍亦作出了修訂,將來自汀九的污水經污水收集系統輸送至擬建於深井
的污水處理設施。

5.126DS號工程計劃於1991年11月提升為乙級。與此同時,我們就以填海來
提供土地以興建深井污水處理廠諮詢城市規劃委員會(城規會)。城規會的部份
委員建議利用合適的洞穴興建污水處理廠,以避免填海。我們就有關建議進行
了一項地質評估研究,以比較填海和挖洞兩個方案。該研究於1993年年初完成
,結果確立了填海較為合適。城規會遂於1993年年中採納填海方案。我們繼而
為整項污水收集系統工程計劃進行一項環境影響評估研究。該研究於1995年完
成。我們於1995年5月從整體撥款分目4006DS撥款委聘顧問進行汀九及深井污
水收集系統的設計和勘測工作。

6.財務委員會已於1996年2月2日批准把部分126DS號工程計劃提升為甲級,編
定為279DS號工程計劃,並命名為「深井污水收集系統第1階段-深井填海」。
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工程計劃的核准預算費為1億7千600萬元。該填海工程於
1996年2月展開,並於1997年6月完成。填海土地將會用以興建126DS號工程計
劃下擬建的污水處理廠。

7.財務委員會亦於1998年10月30日批准把部分126DS號工程計劃提升為甲級,
編定為218DS號工程計劃,並命名為「深井污水收集系統第2階段第1期工程」
,以進行深井污水收集系統前期工程。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工程計劃的核准
預算費為1億5千820萬元。工程將於1999年7月展開,預計於2001年8月完成。

工程計劃的範圍及性質

深井污水收集系統第2階段第2期


8.建議提升為甲級的126DS號工程計劃的部分(參看附件地圖),包括下列工程


  1. 在嘉頓有限公司南面的填海土地上建造污水處理廠及160米長的海
    底排放管道;

  2. 在深井舊村附近建造污水泵站;及

  3. 沿青龍頭至擬建的深井污水處理廠的一段青山公路(青龍頭段)敷設
    約1.8公里長、直徑由225至400毫米不等的污水渠及泵喉。

9.被保留為乙級的126DS號工程計劃的餘下部分包括在深井及青龍頭地區建造
泵站、泵喉和污水渠。

汀九污水收集系統第1階段

10.被建議提升為甲級的52DS工程計劃的部分(參看附件地圖),包括沿麗都灣
至擬建的深井污水處理廠的一段青山公路(汀九段)敷設約4公里長、直徑由150
至400毫米不等的污水渠和泵喉。

11.被保留為乙級的52DS號工程計劃的餘下部分包括在汀九建造泵站、泵喉和
污水渠。

理由

12.由於近年在汀九、深井及青龍頭一帶的房屋發展,現時這些地區約有28 000
人居住。到2011年時當地人口預計將會增至約55 000。由於現時缺乏適當的污
水收集設施,這些地區每天約有5 700立方米未經適當處理的污水排入鄰近沿岸
海域,造成污染。

13.要糾正這情況,我們建議建造一個綜合的污水收集系統,包括在深井興建污
水處理廠和海底排放管道,以及為汀九、深井和青龍頭地區敷設污水渠和污水
泵站以組成一綜合污水收集網絡。整項計劃包括在52DS號工程計劃及126DS
號工程計劃下。

14.工程計劃將會分階段進行。我們建議將污水處理廠、海底排放管道、污水泵
站及沿青山公路(青龍頭段)敷設的污水渠工程提升為甲級,稱為「深井污水收集
系統第2階段第2期工程」。此外,我們建議將沿青山公路(汀九段)敷設的污水渠
提升為甲級,稱為「汀九污水收集系統第1階段工程」。

15.我們計劃於2000年4月展開擬建的污水處理廠、海底排放管道和泵站的設計
與建造工程合約,預計於2003年4月竣工。我們打算將沿青山公路敷設的污水渠
,納入青山公路改善工程計劃(即「荃灣第2區與深井之間的青山公路改善工程」
(365TH號工程計劃)和「深井與嘉龍村之間的青山公路改善工程」(553TH號工程
計劃))項目下的道路工程合約內一併進行。這安排可減低污水收集系統工程對青
山公路使用者的影響。路政署署長計劃於2000年5月展開上述的道路工程,約於
2004年2月竣工。

16.汀九、深井及青龍頭地區的污水收集系統工程的餘下部分,將會在「汀九污
水收集系統第2階段工程」及「深井污水收集系統第3階段工程」項目下進行。
待整項污水收集系統計劃在2004年完成後,汀九、深井及青龍頭的污水收集系
統的污水處理量,將足以應付這些地區直至2011年的需求。

對財政的影響

17.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估計擬建工程的建設費用為4億2千200萬元,分項
數字如下-

百萬元
52DS126DS
(a)污水渠 27.8 8.7
(b)污水處理廠 -220.0
(i)土木工程 -130.0
(ii)機電工程 -90.0
(c)海底排放管道 - 22.0
(d)污水泵站 - 10.6
(i)土木工程 - 6.2
(ii)機電工程 - 4.4
(e)顧問費 2.238.7
(i)施工階段 0.12.0
(ii)駐工地員工開支 2.1 36.7
(f)應急費用 3.0 30.0
小計33.0330.0(按1998年12 月
價格計算)
(g)通脹準備金 5.753.3
總計38.7383.3(按付款當日
價格計算)


按人工作月數估計的顧問費分項數字載於附件

18.如獲批准,分期開支安排將會如下-

年度百萬元
(按1998年12月
價格計算)
價格調整
因數
百萬元
(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
52DS126DS52DS126DS
2000-01 0.520.0 1.062170.521.2
2001-023.0 58.01.09934 3.363.8
2002-039.5 90.01.13782 10.8102.4
2003-049.5 70.01.17765 11.282.4
2004-057.5 60.01.218869.1 73.1
2005-06 3.032.0 1.261523.840.4
33.0 330.0 38.7383.3

19.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的預算,是根據政府對2000至2006年期間工資和建造
價格趨勢所作的預測而制定的。擬建的深井污水處理廠、海底排放管道及污水
泵站已有清楚界定的工程範圍,有關工程將會以固定總價及設計與建造的合約
形式招標。至於污水幹渠的敷設工程則已委託路政署在進行青山公路改善工程
計劃的建議道路工程時,同時進行。由於合約期超過21個月,投標價格將准許
因應通脹調整。

20.估計每年用於維修保養工作方面的經常開支為1千220萬元。

21.根據目前污水收集設施在運作和維修保養的開支計算,建議的工程會令污水
處理服務的經常費用增加約1.7%。這會作為在釐定排污費時的考慮。

公眾諮詢

22.我們於1993年5月就污水處理廠的建議選址諮詢荃灣區議會。區議會並不反
對在深井填海得來的土地興建污水處理廠。1995年9月,我們向荃灣區議會環
境事務委員會簡介工程計劃的環境影響評估結果。該委員會支持實施有關工程
計劃。我們於1998年5月就有關工程計劃再次諮詢荃灣臨時區議會環境事務委
員會,並獲得該委員會對實施工程計劃的支持。

對環境的影響

23.環境影響評估條例第9(2)(c)條訂明,倘若任何工程計劃在該條例於1998
年4月生效前,已根據前濱及海床(填海)條例刊登憲報,將可獲豁免遵守該
條例的條文。為了在1996至1997年期間進行填海工程以興建深井污水處理廠,汀
九及深井污水收集系統計劃已在該填海工程進行前根據前濱及海床(填海)條例
刊登憲報,所以此建議工程是一項獲環境影響評估條例豁免的工程項目
。然而,在進行環境影響評估研究時,顧問已就該污水收集系統工程在施工及運
作階段可能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評估工作。該環境影響評估研究已於1995年8月完
成。有關的環境影響評估報告已存放在環境影響評估條例的登記冊內。

24.環境影響評估研究指出,該工程對環境的影響,包括污水排放、污泥處理和
處置、以及噪音和臭味的影響,均可紓減至符合既定的標準和指引。工程計劃
完成後,現時因未經處理的污水排放入汀九、深井和青龍頭沿岸海域而引致的
海水污染問題將會得以解決。

25.至於施工期間的短期影響,工程合約將訂明標準污染管制措施,以控制施工
期間造成的影響,以符合既定的標準和指引。估計實施紓減環境影響措施的費用
約為930萬元。此項費用已計算在工程計劃的整體預算內。

土地徵用

26.建議的汀九污水收集系統第1階段工程及深井污水收集系統第2階段第2期工
程無須徵用任何私人土地。


規劃環境地政局
1999年6月


附件

52DS-汀九發展計劃:污水收集系統及污水處理廠
(包括海底排放管道)


估計顧問費分項數字

顧問的員工開支預計的人
工作月數
總薪級
平均薪點
倍數估計費用
(百萬元)
(a) 施工階段顧問費 專業人員 0.5 40 2.4 0.08
技術人員 116 2.40.05
(b) 由顧問委聘的駐
工地人員進行工
地監督工作
專業人員
技術人員
12
23
40
16
1.7
1.7
1.28
0.82
2.23


126DS-深井污水收集系統和污水處理及排放設施


估計顧問費分項數字

顧問的員工開支預計的人
工作月數
總薪級
平均薪點
倍數估計費用
(百萬元)
(a)施工階段的顧問費 專業人員9 402.4 1.36
技術人員 1216 2.40.61
(b) 由顧問委聘的駐工
地人員進行工地監
督工作
專業人員
技術人員
120
670
40
16
1.7
1.7
12.81
23.93
38.71




1.採用倍數2.4乘以總薪級平均薪點,以計算員工開支總額(包括顧問間接費用
和利潤),是因為有關人員會受聘在顧問的辦事處工作。如工地人員由顧問提
供,則採用倍數1.7。(在1998年4月1日,總薪級第40點的月薪為62,780元,
總薪級第16點的月薪為21,010元。)

2.施工階段的顧問費是根據渠務署署長與負責該工程計劃的設計和建造的顧問
所簽訂的顧問合約計算所得的整筆費用而釐定。駐工地人員方面的員工開支則
是根據渠務署署長擬定的預算計算得出。我們須待建造工程完成後,才能知道
實際的人工作月數和實際所需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