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文件
學校教授普通話

目的

本文件旨在介紹在本港中小學推行普通話的進展情況。

普通話定為選修科目

二、早於一九八六年九月,教育署已經將普通話科列為小學四至六年級的選修科目;
並於一九八八年九月列為中一至中三的選修科目。

《教育統籌委員會第六號告報書》有關建議
三、根據《教育統籌委員會第六號告報告書》,建議把普通話列為中小學核心課程,
並於二零零零年把本科列為中學會考科目之一。一九九八年九月,普通話科正式列入
中、小學核心課程。至於本學年在上課時間開設此科的學校數目,中學為411所(94%)
,小學為785所(97%)。

四、報告書建議研究普通話科與中文科的關係。語文基金於一九九八年七月批准撥款
予香港中文大學進行一項名為「用普通話教授中文科對中學生學習中國語文的影響」
的研究,計劃於二零零一年年底完成。

五、報告書又建議普通話教師須符合普通話基本水準。目前師訓與師資諮詢委員會已
初步制訂小學普通話教師的語文基準,教育署語文基準組在一九九九年二月底已完成
「語文基準試驗計劃」觀課工作,現正撰寫有關報告。教育署又計劃在一九九九/二零
零零年財政年度委托大專院校舉辦小學普通話教師證書課程,幫助普通話教師達致既
定的普通話基準。

六、報告書又鼓勵學校聘用以普通話為母語的合格教師教授普通話。目前,以普通話
為母語的教師若符合以下三項的其中一項條件,便有資格受聘成為政府或資助學校教
師教授普通話:

  • 曾受本港教師專業訓練

  • 非本地大學畢業生持有等同本港大學學士學位或持有本地大
    學教育學院教育文憑

  • 持有本港非學位教師學歷評審試及格證書
在職普通話教師數目

七、根據教育署《1997教師統計調查報告》,在職的普通話教師數目:中學有698位
,小學有2,142位,另有7位兼職教師。又據本署統計,截至九七/九八學年,共有5,729
名教師曾受普通話語音或教學法訓練。

教學的支援

八、教育署向開辦普通話科的中小學提供教學津貼。中學方面,每校每年可得1,625
元經常津貼;小學方面,每校每年可得1,250元經常津貼。未能在上課時間開設普通
話科的中學,可申請特別課程津貼,在課餘時間開設普通話特別課程,每班全年
6,200元,每校不能超過9班。又凡在一九九八年以前建校的小學,可一次性申請620
元購買錄音機津貼。

九、本署輔導視學處普通話科督學定期為普通話教師開辦短期教師培訓課程。如新任
普通話科教師研討會、科主任研討會及邀請嘉賓主講專題等。課程發展處於一九九八
年亦舉辦新課程講座,向中、小學校推介普通話新課程。此外,課程發展處由九七/九
八學年開始,連續三年,委托本港大專院校舉辦「中小學普通話教學證書課程」,預
算訓練2,800名中小學普通話教師。九七/九八學年有905位中小學教師修畢此課程,本
年度則有1,050位中小學教師修讀此課程。

十、輔導視學處和課程發展處編訂教學資料如小冊子、教材套、教學指引等供教師教
學參考之用。此外,語文基金至今已撥款予二十多個普通話計劃,包括小學生普通話
能力發展研究,普通話教師培訓,普通話多媒體教學軟件,參考資料,普通話電台及
電視節目及普通話活動。

十一、本署也向學校提供適用書目表。至一九九九年二月為止,經教育署課本委員會
審定配合新課程的課本數目為:小一至小三10套,中一至中三11套,中四至中五9套。

十二、輔導視學處普通話科督學經常到各中小學進行探訪及視導,了解學校在普通話
教與學的具體情況,並提供專業意見及支援。一般來說,教師多能根據課程的建議,
設計一些切合學生生活的情景以培養學生的聽說能力,教學情況使人滿意,但有部分
學校每周只能分配一教節,未能符合課程的要求。

總結

十三、未來本署將繼續在中小學推廣普通話教學,與有關學術團體加強合作,以進一
步提高本港普通話教學的水平。

教育署
一九九九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