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文件
課本價格

目的

本文件旨在簡介政府如何盡量避免課本價格加重家長不必要的經濟負擔。

背景資料

2.出版商現時可以自由出版課本。但教育署透過向學校發出《適用書目表》(《書目
表》),監察教科書的質素,並協助學校選用合適課本。出版商如希望把教科書列入
《書目表》,必須把教科書樣本呈交教育署評審,如教科書內容及編排均符合課程綱
要要求,會列入《書目表》內。根據自由經濟的原則,出版商可因應市場情況及編印
成本,自行釐定教科書價格,但政府亦採取一些措施,盡量避免課本價格加重家長不
必要的經濟負擔。

現況

3.教育署在這方面採取的措施,包括-
  1. 減少非必要的教科書改版

    除一些因應社會改變需要及時更新資料的科目例如社會教育科、經
    濟與公共事務科、經濟科及政府與公共事務科外,教育署不會評審
    列入《書目表》不足三年的教科書的新版本。未經評審的新版本不
    會列入《書目表》。此舉有助避免教科書價格因頻密改版而上升。

    出版商如要把《書目表》內的教科書作有限度的修訂,例如更新資
    料或更正錯誤,教育署會作"重印兼訂正"處理,只評審修改部分,
    規定出版商不得更改版次以免誤導家長;又鼓勵出版商以"附頁"或
    "勘誤表"補充修訂資料,由學校派發給學生參考。

  2. 透過定期與教科書出版商會面,呼籲及提醒出版商以合理手法銷書

    教育署不時在課本出版商的聯席會議上:

    • 提醒出版商不應以"搭賣"形式,強迫學生購買連同作業一起
      出售的課本,並鼓勵出版商編印附頁,使學生仍可使用舊
      版課本和只需購買作業。

    • 呼籲書商之間不應訂立劃一的折扣優惠率,並提醒出版商不
      可杯葛一些為顧客提供較高折扣率的書店。

    • 要求出版商到學校推銷教科書時,應把售價印在宣傳單張上
      、供學校在選用課本時參考。

    • 提示出版商用輕磅紙印製課本,以便減輕教科書的成本和學
      生書包的重量。

    • 向學校發出選用課本的指引

    教育署就如何選擇合適的課本和學習材料,定期向學校發出指引,內容包括
    規定學校設立科目課本委員會,負責評選課本;建議選用課本的準則,包括
    切合學生的學習需要和能力,並顧及家長的經濟負擔、消費權益及課本重量
    。如舊版課本在教師的協助下仍可在課堂使用,教育署建議學校不應強制學
    生購買和使用新版課本(有關詳情,請參閱「附件一」)。

    教育署亦就選用課本的程序及學校接受出版商捐贈發出指引,清楚訂明學校
    不應容許出版商的捐贈影響課本的選擇(見附件二)。另外,在廉政公署協
    助下,教育署亦為學校教職人員制定有關接受利益及捐贈的指引(見附件三)。

  3. 與消費者委員會(消委會)合作監察課本價格消費者委員會每年都會調
    查教科書的價格;教育署協助提供資料,建議學校在選用課本時參考有關調
    查結果,並在有需要時跟進消委會的建議。
4.學生資助辦事處亦提供書簿津貼給經濟有困難的學生。津貼分全額及半額津貼兩種
,每年都會考慮當年的書價而作適度調整。由一九九八至九九學年開始,除一貫受惠
的小一至中三學生外,中四至中七的學生亦可申請書簿津貼。

加強措施

5.最近消委會公布課本價格調查結果,發現今年教科書的平均加幅高於本年度的消費
物價指數,更有報導指部分出版商為爭取學校用書而向學校捐贈教學器材或其他物品
,引起廣泛關注。教育署已採取下列跟進行動:
  1. 聯絡廉政公署,深入研究如何防止學校(或個別人士)在選書過
    程中收受利益。

  2. 去信教育人員專業操守議會,籲請議會就傳媒報導指出版商捐贈
    禮物給學校,導致課本價格上升,研究如果報導屬實,有關人士
    是否牴觸教育專業操守。

  3. 聯絡消委會,籲請該會從消費者的立場,就市場運作、推銷手法
    及消費者權益等問題與出版商舉行聯席會議,深入檢討及研究改
    善方案。
6.教育署會根據上述研究結果,採取適當的跟進行動,包括更新和加強有關選用課本
的指引。此外,教育署會繼續密切關注出版商是否遵守教科書改版的規定,以及與消
委會緊密聯繫,監察教科書的售價是否合理。

教育署
一九九八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