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文件
為校長提供的訓練及發展計劃


目的

本文件旨在提交教育署為校長提供訓練及發展計劃的資料。

現時情況

2.自1982年開始,教育署已有系統地為本港公營中小學新任校長提供訓練課程
,加強他們的管理及行政技巧。此外,香港教育學院亦為幼稚園校長提供訓練
。現時教育署提供下列的訓練課程:

  1. 小學行政課程

    此課程為期10天,供小學已獲提名晉升或獲委任為校長的教師修讀,
    修畢此課程的校長需要進行為期6個月的課後研習。目前,教育署已共
    為1,618名新任小學校長提供78個此類課程。

  2. 中學行政課程

    此課程為期9天,供中學已獲提名晉升或獲委任為校長的教師修讀,
    修畢此課程的校長需要進行為期6個月的課後研習。目前,教育署已
    共為569名新任中學校長,提供28個此類課程。

3.除上述課程外,教育署亦經常為在職校長舉辦半天或一天的訓練課程,工作坊
或研討會,加深他們對學校管理、課程發展、特殊教育、學生輔導、資訊科技教
育等的認識。

4.為了協助學校推行學校管理新措施,教育署由1992年開始,委託本港大專院
校開辦一個30小時的訓練課程,供學校校監、校長和副校長修讀。訓練活動涉
及多方面,包括校本管理的理念、變革的管理、發展計劃與評估、資源與財政
管理、員工發展與評鑑、團隊與協作、卓越領導、學校合作及使學校成為不斷
學習的機構等。目前,已有318位校長,修畢此課程。此外,由1998年6月開
始,教育署亦舉辦區本或校本的工作坊和研討會,向仍未參與學校管理新措施
的學校校長,提供類似的培訓。

未來發展

5.為令校長能具備必需的知識、技能及態度,使其能勝任為二十一世紀的學校領
袖,並確保他們已獲得足夠的訓練以落實教統會第七號報告書內推行校本管理的
建議,以達致優質學校教育的目標,教育署已於一九九九年一月成立一專責小組
,負責在六個月內策劃校長培訓計劃。小組成員包括學校校長、專上院校教授、
專責培訓人員及其他專業人士。工作小組初步建議該計劃應包括以下部分:

  1. 需要的評估

    這個過程讓參加者識別其訓練需要,從而成為該校長日後在發展領導
    方面的重要資料。

  2. 領袖發展計劃

    此計劃讓參加者學習如何能成為二十一世紀的成功領袖。

  3. 單元課程

    這些單元課程包括校長應具備的有效領導知識,如管理政策及計劃、
    學習管理、資源管理、教育資訊科技、市場網絡及行動研究。

  4. 經驗專題研習

    在導師的協助下,參加者需運用學習所得,設計及完成一項經驗專題
    研習。

  5. 結業評估(e) 參加者需參與結業的最後評估過程。

6.計劃中的訓練課程將由教育署管理,並邀請大專院校,校長會及教育團體參
與。為擴闊參加者的視野,讓他們多了解領袖培訓在其他行業的最新發展情況
,教育署將會邀請一些從事於工商界、法律界、公共行政界等的資深專業人士
,以講者或導師身份協助推行上述的單元課程。

7.教育署將會諮詢有關的教育人士及團體,以便釐定培訓計劃的內容細則。教
育署已預留三千萬元,供未來三年內推行校長培訓之用。


教育署
一九九九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