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交立法會經濟事務委員會文件
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中華電力有限公司───收費結構檢討
簡介
1.本文件旨在闡釋中華電力就其公佈的收費結構進行如下兩項修訂,修訂擬於一九
九九年五月一日起生效:
甲. 擴闊住宅用電價目級別的用電度數;以及
乙. 推廣大量用電價目和高需求用電價目的非高峰用電時間至所有公眾假期。
在這些修訂下,沒有客戶會因此而多付電費,相反,大部分中華電力客戶的電費支
出會因此減輕,。
住宅用電價目
背景
2.中華電力自一九九六年起為住宅用電價目引入漸進式收費結構。基本原因是:
甲. 提供彈性予低及中用電量客戶,使他們的電費加幅可以較輕微;以及
乙. 支持用電需求管理(善用能源)原則。
其他現代城市如東京及三藩市等的住宅用電價目亦是採用漸進式收費結構,設計概
念相似。
3.中華電力過去數年因應客戶的意見,曾經修訂收費結構。一九九八年三月,中華
電力將三級收費結構改為四級,以期可以更有彈性地控制低用電量客戶的電費水平。
4.一九九八年,香港經歷了百年一遇的炎夏(自一八八四年以來錄得的最炎熱夏季)
。用電量因此有所增加,部分人士對中電的收費結構提出了意見,主要歸納為下列
幾點:
甲. 炎夏使更多客戶用電量納入第三及第四級收費類別;
乙. 因為自一九九八年一月起由每月發單改為隔月發單,以致引起錯覺,以為電費
增加;以及
丙. 中華電力需要就修訂收費結構和市民加強溝通。
5.有見及此,中華電力同意在九九年三月,在四級收費機制實行一整年後(即一九
九八年三月至一九九九年二月)利用全面的數據作為評估的基礎,檢討收費結構。
檢討
現行四級收費結構的預期效果
6.在諮詢政府後,中華電力在一九九八年三月檢討電費,提高收費4.9%。在住宅客
戶方面,本可以沿用一九九八年三月前的三級收費結構,將所有級別的收費一律提
高4.9%;但如果引入四級收費結構的話,對減輕低用電量客戶的電費增幅可以提供
更大彈性。因此選擇後者。在四級收費結構下,低用電量及中用電量住宅客戶電費
的加幅相對較輕,全年計算,84%的電費單增幅預料在4.9%以下。
實際情況
7.由於一九九八年百年一遇的炎夏,用電量達三、四級的客戶比預期多。雖然如此
,全年計算,81%的住宅客戶電費單增幅仍不足4.9%,與預期中的84%相距不遠。
炎夏導致用電量增加,電費收入在四級結構下增加了1,700萬元,除稅後為$1,500
萬元,這筆款項收益已全數撥入發展基金。股東的回報絲毫沒有增加。
考慮改變現行收費結構原則
8.雖然四級收費結構的全年效果跟預期比較大致相符,但為回應公眾的意見,中華
電力仍就收費結構進行了檢討。檢討的目的是在回應客戶意見的同時,仍恪守以下
的原則:
甲. 不可以有客戶因此需要多付電費;
乙. 回應市民關注炎夏使較多客戶進入較高收費級別;以及
丙. 維持用電需求管理原則不變。
新修訂的住宅用電收費結構
9.一九九九年五月一日起,住宅用電價目第二及第三級的用電度數各擴闊200度,每
度電的收費則維持不變,詳情請見下表:
新住宅用電收費結構
(一九九九年五月一日起生效)
| 現行收費結構
| 新收費結構
| 淨電價
|
---|
| 級別用電量
| 級別用電量 範圍
| 級別用電量
| 級別用電量 範圍
|
|
---|
| (雙月度數)
| (雙月度數)
| (雙月度數)
| (雙月度數)
| (分/度)
|
---|
第一級
| 400
| 1 - 400
| 400
| 1 - 400
| 85.6
|
第二級
| 次400
| 401 - 800
| 次600
| 401 - 1000
| 92.6
|
第三級
| 次600
| 801 - 1400
| 次800
| 1001 - 1800
| 99.0
|
第四級
| -
| 1400 以上
| -
| 1800 以上
| 107.6
|
對住宅客戶的影響
10.如圖1所示,在溫度正常的夏季,新收費結構下,61%住宅客戶的電費(現行收費
結構下為49%)會在第一及第二級。即使在特別炎熱的夏季(如1998年),新收費結構
下依然有51%住宅客戶的電費(現行收費結構下為40%)在第一及第二級。
11.由於每度電收費維持不變,因此沒有客戶會因而多付電費。相反,擴闊第二及第
三級用電度數後,雙月用電量超過800度的住宅客戶將會少付電費。圖1顯示在溫度
正常的夏季,新收費結構下有51%的客戶將少付電費,在炎熱的夏季(如1998年)則有
60%。
12.與現行四級收費結構比較,在溫度正常的夏季,新四級收費結構可令住宅客戶每
年節省約港幣5,100萬元,在炎熱夏季則可節省港幣 5,800 萬元。與三級收費結構(劃
一加幅4.9%)比較,在溫度正常的夏季,新四級收費結構可令住宅客戶每年節省港幣
5,200萬元,在炎熱夏季則可節省港幣4,000萬元。
13.附件一總結新四級收費結構下,住宅客戶不同用電水平的圖表。雙月用電量少於
800度的客戶,即一九九八年三月電費調整中,享有較低電費增幅(1.8%至2.7%增幅
相對平均4.9%的增幅)這些客戶毋須多付電費。雙月用電量超過800度的客戶節省可
達2.7%。
大量用電價目和高需求用電價目
14.中華電力約有4,000名大量用電價目客戶和74名高需求用電價目客戶。他們都是
大型的非住宅客戶。大量用電價目和高需求用電價目的結構較為精細,採納了分時
段特惠收費。非高峰用電時間的收費較高峰用電時間的收費廉宜得多。如工業客戶
的用電模式都較佳,在分時段特惠收費下,可以享用更廉宜的電力。
15.中華電力不斷測試特別的電錶設備,藉以識別公眾假期並將其納入非高峰用電時
間內。我們正採購新設備,預期於二零零零年初可為所有大量用電價目和高需求用
電價目的客戶安裝妥當。
16.在這些設備安妥前,中華電力決定推廣大量用電價目和高需求用電價目的非高峰
用電時間至涵蓋所有公眾假期,並於一九九九年五月一日起生效。對還未更新電錶
的客戶,我們會將帳單期間的公眾假期計算在內,然後相應調整其電費。
17.預期擴展非高峰用電時間可為大量用電價目和高需求用電價目客戶每年節省約共
港幣1,400萬元。
與客戶溝通
18.我們關注到客戶要求加強有關電費方面的溝通,所以將透過下列渠道通知客戶上
述收費結構修訂:
- 向傳媒發放新聞稿
- 直接發信通知個別客戶
- 在本地中文及英文報章刊登廣告
- 印備單張及資料供客戶往客戶服務中心索閱
- 透過例如中電的客戶諮詢小組和地區客戶諮詢委員會等地區組織,向區內市
民講解
- 在互聯網的中電網頁發佈最新資料
總結
19.中華電力已就客戶意見檢討收費結構。由一九九九年五月一日起,我們將擴闊住
宅用電價目第二及第三收費級別的用電量(見第9段),並將大量用電價目和高需求用
電價目的非高峰用電時間推廣至所有公眾假期(見第16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