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參考文件

財政司司長就二零零零至零一年度財政預算案
徵詢立法會議員的意見


目的

庫務局局長於一九九九年七月十四日致函全體立法會議員,邀請議員出席財政司司長就二零零零至零一年度財政預算案徵詢立法會議員意見的會議。本文件應財經事務委員會的要求解釋有關安排。

背景

2. 財政司司長編製財政預算案時徵詢立法會議員的意見,是行之已久的做法。這項諮詢工作是預算案編製程序的重要環節,目的是要確保財政預算案所提建議切合公眾的需要和優先處理次序。

3. 以往,財政司司長分兩個階段徵詢議員意見 - 即先徵詢開支的建議,後徵詢收入的意見。這大致反映政府的預算案編製過程,特別是政府內部每年為調撥新增資源予主要措施而進行的"資源分配工作"。以往當局在五至六月展開第一輪諮詢,收集議員對開支優先項目的意見,用以進行資源分配工作。到十至十一月,再徵詢議員對收入措施的意見,以制訂收入措施。雖然諮詢程序大致如此,但確實時間和形式會因應每年實際所需而有所改動。舉例來說,以往有好幾年,財政司司長先向全體議員作出簡介,之後再與議員分組討論。去年,財政司司長則在分組諮詢會上向議員作出簡介。至於議員對安排的意見及他們提交建議的方式,以往也各有不同。有些議員在諮詢會上向財政司司長提交詳細建議,有些則先參巧當局簡介的資料和與財政司司長初步交換意見後,才提交書面建議。

有關就二零零零至零一年度財政預算案進行諮詢的安排

4. 我們在決定如何以最有效的方法,去徵詢議員對二零零零至零一年度財政預算案的意見時,曾考慮多項因素。在闡釋這些因素前,我們想重申,我們一向以來都十分重視就編製財政預算案時徵詢議員的意見,今年亦絕不例外。這些諮詢工作是嚴肅和認真的,並一如下文所述,希望以更完整的方式,就財政預算案的各個範疇與議員進行討論。

5. 相信各位議員都知道,《基本法》規定,我們擬備財政預算案時,必須以量入為出為原則,力求收支平衡,避免赤字,並確保開支與本地生產總值的增長率相適應。財政司司長在一九九九年財政預算案演詞中已詳細說明,經充分考慮到香港所面對當前經濟情況的各項需要,我們在一九九九至二零零零年度及中期所應採取的財政預算策略。他曾強調,一九九八至一九九九年度及一九九九至二零零零年度政府開支累積增長與經濟收縮之間所形成的鴻溝必須消除,以及必須在中期內回復收支平衡。基於這些需要,我們認為開支與收入建議的相互影響更形重要,把開支和收入視作兩個互不相干的範疇,而分別向議員徵詢意見,未必是最恰當的做法。

6. 財政司司長在一九九九年財政預算案中清楚表示,要把上述鴻溝消除,我們必須於二零零零至零一年度及其後數年,限制政府開支增長。目前我們仍採用3.5%的趨勢增長率作為中期預測;並以3%的開支增長作為基礎,計劃二零零零至零一年度的開支。各位議員應記得,以往即使採用較高的5%的開支增長率,未定分配而可供推行新服務措施的款項也十分有限。因為當中約有3%至4%的開支增長須用以支付擬定增長,以推行在改善和擴展服務方面曾作出的承諾,以及應付法定或半法定開支(如社會保障等)的預期增長。雖然在二零零零至零一年度將可藉"資源增值計劃"節省若干款項,但該年度的3%的開支增長,必先支付擬定增長,可供分配的款項更形緊絀。為此,我們今年並沒有就經常開支進行慣常的內部"資源分配工作"。所以有些議員擔心政府未經諮詢議員而對新措施作出大額開支決定的情況,並不存在。

7. 與此同時,我們正着手檢討擬定增長的水平,並全力推展"資源增值計劃",以期望騰出資源開展新措施。正因如此,我們已邀請議員就可節省資源的範疇提供意見。議員就回應本局一九九九年七月十四日的信件而提出的開支建議,以及其後與財政司司長會面時發表的意見,我們都會因應上述情況予以考慮。

8. 今年的安排,其實也是我們聽取了議員對過往徵詢工作的意見而有所改善。這些意見包括︰

  1. 與財政司司長會面時,當局的簡介部分佔去太多時間,餘下作討論和交換意見的時間不足;

  2. 簡介資料應於會議前派發給議員,而非在財政司司長會見全體議員後才提供;以及

  3. 諮詢程序應預留時間供議員諮詢所屬組別或選民。

我們編定今年的諮詢程序時,目的是讓議員有充裕時間和足夠的背景資料,諮詢其所屬組別或選民。舉例來說,我們首次在財政司司長與議員舉行會議前,備妥一套簡介資料。而這套簡介,資料亦較為齊備,涵蓋經濟概況、財政背景和對以往開支作出較詳盡的分析,並以圖表和註解的方式表達,以便議員可容易地與其選民分享有關資料。我們並已在議員與財政司司長舉行會議前約三個月,分發有關資料,以配合議員諮詢選民的安排。

結論

9. 我們已透過立法會秘書處,確定財政司司長與議員舉行會議的日期。有關會議將由一九九九年十月十一日起至二十九日止,共分九次進行。

10. 我們歡迎各位議員就日後諮詢工作的安排,提供意見。我們並會聽取議員在這次事務委員會會議席上就此發表的意見,以便持續改善諮詢的程序。


庫務局
一九九九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