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參考文件

證券及期貨市場改革


引言

財政司司長在上次財政預算案演詞中,宣布全面改革香港的證券及期貨市場。
本文件概述這項改革的方向,以及建議的市場架構改革迄今的進展。

詳情

改革的背景


2.香港證券及期貨市場在過去十年間雖有大幅的增長,但國際金融市場的全球
化,電訊科技日新月異的發展,加上投資者日趨成熟,投資產品日趨複雜,均
為本地證券及期貨市場帶來新的挑戰。香港必須加強本身的競爭力,才能繼續
躋身世界金融中心的前列。

3.全球金融市場最近的發展已逐漸削弱本港的競爭力,本港作為國際和區內主
要金融中心的地位亦受到挑戰 -

  • 資訊科技的進步及其在證券及期貨市場上的應用,令跨境交易越來
    越方便及普遍,削弱了本地市場規管制度的成效和令交易所的專營
    權受損;

  • 隨著科技日新月異,其他交易系統先後面世,直接挑戰傳統的交易
    所的地位;

  • 在全球競爭日趨激烈的情況下,市場監管機構益發了解到有需要放
    寬規管,以促進創新和提高效率。

4.投資活動全球化已成為現今的趨勢。提供流動資金的發行人和投資者在選擇
投資市場時,已越來越不受地域的限制。唯有那些以具競爭力的價格提供快捷
妥善的產品和服務的市場,才能夠繼續生存。

香港的市場改革

5.為了迎接上述挑戰,本港市場必須保持並進一步加強競爭力。財政司司長在
一九九九至二零零零財政年度財政預算案演詞中建議三管齊下,改革證券及期
貨市場 -

    a.改善金融市場基礎設施;

    b.改革規管制度;以及

    c.把交易所和結算公司股份化和合併。

6.財政司長已就首項改革措施,委任證券及期貨監察委員會("證監會")主席領導
新設立的金融基礎設施督導委員會,研究有關問題,並在一九九九年九月中之
前提出建議和實施時間表。督導委員會研究的主要問題包括-

    a.統一的結算安排;

    b.在整個金融體系內發展直通式交易的可行性和技術要求;以及

    c.引進無紙化證券市場。

督導委員會在這方面的工作已取得令人滿意的進展,預料可按財政預算案演詞
中的指令,如期在一九九九年九月中之前,向財政司司長遞交建議及實施時間
表。

7.第二項措施針對規管制度,目的是使香港的投資市場規管體制符合最新國際
標準。未來的規管體制,必須為市場提供具成效和效率的規管制度,但同時亦
不應妨礙市場進行交易和因應世界市場趨勢發展。我們現正以證監會較早時提
出的《證券及期貨綜合條例》草案擬稿為基礎,擬訂《證券及期貨條例草案》
,希望於一九九九年年底前提交立法會審議。當局預計可於七月在立法會財經
事務委員會會議向議員講解條例草案的詳情。

市場架構改革

8.財經事務局曾在一九九九年三月發出政策文件,說明進行股份化和合併計劃
的理由,並且載列有關方面須採取的步驟,以達到市場改革的目標。

9.我們在政策文件中建議把兩家交易所及其相關的結算公司股份化,並合併為
一家新的控股公司(新公司),以期最終把該公司的股票在股票交易所上市買賣
,讓更多市民持有該公司的股票。

10.這家新公司的所有權會與交易權分開。只要符合規管規定和交付所需的費用
,任何人士均可以在交易所內進行買賣。

11.現時交易所的會員均不能從交易所收取股息。為了加強這家公司的商業導向
,新公司將獲准以牟利方式經營,並可以向股東派發股息。新公司的管治架構
,會充分反映公眾及香港整體經濟的利益。

12.我們為新設的合一交易所和結算公司制定組織架構時,雖然會考慮公共政策
方面的因素,但股份化和合併工作始終屬於一項商業交易,因此兩家交易所有
需要透過商業的手法和適當的程序來處理。

改革進度

13.自改革措施公布後,主要的市場參與者和經營者,包括兩家交易所的理事會
/董事局、結算公司和業內人士以及大多數市民,均普遍支持進行市場架構改
革。兩家交易所已於三月初聘請專業顧問,協助擬訂股份化和合併計劃。在立
法會五月五日的動議辯論中,議員對於將交易所和結算公司股份化和合併的計
劃表示熱烈的支持。而我們會在制定有關合併計劃與及由現在的市場個體合併
而成的新公司的細節時,考慮議員在動議辯論中提出的不同意見。

14.此外,財經事務局局長已召集成立市場架構改革統籌委員會,負責監察改革
的進度,以及提供途徑,讓各方就與改革有關的主要公眾利益事項交換意見。
該委員會的成員包括證監會主席、兩家交易所主席、中央結算公司主席、證券
市場翹楚,以及證券和期貨業人士。

15.委員會於四、五月曾舉行兩次會議討論與公眾利益有關的事宜,包括新公司
的公共功能、管治架構、交易權、證監會與新公司之間監管功能的合理化處理
,以及合併建議涉及的結算公司的有關事宜。委員會於六月會繼續舉行會議,
期望在本月底前完成有關工作。

16.應注意的是,委員會所關注的並非估值工作。這項工作應循商業程序進行,
當中牽涉交易各方及其財務顧問,並須根據有關的法例和規則,包括《香港公
司收購及合併守則》行事。

17.政府與證監會將繼續與兩家交易所及中央結算公司緊密合作,以期按照財政
司司長在財政預算案演詞中所定的時間表,及早落實股份化和合併的建議,當
中包括兩家交易所的成員在一九九九年九月底前就改革一事作出決定。


財經事務局
一九九九年六月三日

[penel-6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