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

立法會CB(2) 111/98-99號文件

檔 號:CB2/PL/HS

立法會衞生事務委員會
特別會議紀要

日 期 :1998年7月14日(星期二)
時 間 :上午9時
地 點 :立法會大樓會議廳


出席委員 :

何敏嘉議員(主 席)
梁智鴻議員(副主席)
何世柱議員
何秀蘭議員
陳婉嫻議員
梁劉柔芬議員
楊森議員
楊耀忠議員
鄧兆棠議員
羅致光議員

其他出席議員 :

夏佳理議員

列席秘書 :

總主任(2)4
陳曼玲女士


列席職員 :
助理秘書長2
林鄭寶玲女士

高級主任(2)4
麥麗嫻女士


I.推選主持會議的議員

秘書根據於1998年7月11日隨立法會CB(2)31/98-99號文件送交各議員的選擧程序
,請議員推選其中一位議員,負責主持會議。

2.楊森議員提名梁智鴻議員,何敏嘉議員和鄧兆棠議員附議。梁智鴻議員接受提
名。由於沒有其他提名,秘書宣布梁智鴻議員獲選負責主持會議。

II.選擧主席

3.梁智鴻議員隨即接手主持會議,並請議員提名事務委員會主席的人選。

4.楊森議員提名何敏嘉議員出任事務委員會主席,羅致光議員附議。何敏嘉議員接
受提名。由於沒有其他提名,負責主持會議的議員宣布何敏嘉議員當選事務委員會
主席。

III.選擧副主席

5.何敏嘉議員請委員提名事務委員會副主席的人選。

6.羅致光議員提名梁智鴻議員出任事務委員會副主席,鄧兆棠議員附議。梁智鴻議
員接受提名。由於並無其他提名,主席宣布梁智鴻議員當選事務委員會副主席。

IV.1998至99年度會期的會議時間表

7.議員同意在每月第二個星期一上午8時30分擧行定期會議,他們亦同意在1998年
7月17日上午8時30分擧行特別會議,討論EV-71腸病毒的問題。

8月份將不會擧行會議。

V.下次會議的討論事項
(事務委員會待議事項一覽表載於附錄)

8.主席建議,政府當局就特別會議而提供的EV-71腸病毒文件應包括下述資料:

  1. 衞生署與醫院管理局的協調安排以及衞生福利局的角色;

  2. 採用快速測試及培養病毒事宜;

  3. 感染該疾病的途徑及預防措施;及

  4. 赴台灣實地考察返港後的跟進行動。


9.主席建議,政府當局應和專家(例如微生物學家)出席特別會議。

10.梁智鴻議員認為,政府當局應提供詳盡資料,闡述當局如何向私人執業醫生收
集腸病毒感染個案的有關資料。梁智鴻議員亦希望與當局討論遏止傳染病蔓延的
長遠策略。此外,梁劉柔芬議員詢問,當局在獲悉台灣及鄰近國家發生腸疾病後
,是否第一時間派遣醫生前往當地汲取經驗。議員要求政府當局在擧行會議前提
供上述事項的資料文件。

11.議員察悉於會上提交的事務委員會待議事項一覽表(附錄)。羅志光議員建議加
入"老人外展醫療隊"議題,以備日後討論。議員表示同意。

12.議員同意在1998年9月14日上午8時30分擧行的下次定期會議席上,討論下列議
題:

  1. 傳統中醫藥的發展;及

  2. 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


13.主席建議政府當局在擧行下次定期會議前,向事務委員會提供醫療融資制度檢
討的最新工作時間表。梁智鴻議員補充說,立法會資料研究及圖書館服務部曾擬
備數份有關醫療融資制度的一般性資料文件。

VI.其他事項

14.楊耀忠議員解釋,由於一時疏忽,他簽署出席事務委員會首次會議,但沒有簽
署示明加入事務委員會。秘書證實楊耀忠議員在立法會CB(1)2/98-99號文件指定限
期前,已告知秘書處他會出席首次會議。秘書亦請主席注意內務守則第23條有關逾
期申請為委員會委員的規定。主席建議接納楊耀忠議員逾期提出加入事務委員會的
申請。議員表示同意。

15.會議在上午9時25分結束。




立法會秘書處
1998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