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資訊科技及廣播局局長現提交下述文件,供各位議員參考:

    文件名稱行政會議的會議日期
    一九九八年固定電訊服務檢討

    暫停簽發本地固定電訊網絡服
    務牌照措施及增發牌照予對外
    電訊設施營辦商
    一九九九年五月四日

一九九九年五月五日

資訊科技及廣播局


檔號:ITBB CR 7/4/6 (99) XV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一九九八年固定電訊服務檢討
暫停簽發本地固定電訊網絡服務牌照措施及
增發牌照予對外電訊設施營辦商



引言

在一九九九年五月四日的會議上,行政會議建議及行政長官指令我們為促進有
效競爭及鼓勵建設電訊設施,當局將採取下述措施:-

  1. 暫停就建設新本地固定有線電訊網絡 1 簽發新的本地固定電訊網絡
    服務(簡稱「固網服務」)牌照,該項暫停發牌措施將延長至二零零
    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為止,惟三家新固網服務持牌機構 2 必須作出
    政府認為滿意的承諾,在暫停發牌期內進一步擴建網絡(請參閱第
    12、22和23段);及

  2. 按下述措施逐步開放對外電訊設施市場(詳情請參閱第20至23段) -

    1. 由二零零零年一月一日起,三家新固網服務持牌機構可如
      其固網服務牌照所載,營辦各類對外電訊設施;

    2. 簽發有關由二零零零年一月一日起營辦利用電纜以外的科
      技提供對外電訊設施 3 的牌照;

    3. 就營辦海底或陸上電纜的對外電訊設施方面,只發牌予直
      接投資於鋪設香港與外地之間的電纜的機構,這些機構可
      由二零零零年一月一日起營辦有關設施;及

    4. 發牌予透過購買電纜的不可廢除使用權 4 而獲得對外通訊容
      量的機構,以便這些機構由二零零三年一月一日起營辦海
      底或陸上電纜的對外電訊設施。

背景和論據

背景


2.當局在一九九五年六月發出三個新固網服務牌照時(當時所簽發的牌照規定持
牌機構只可提供本地固網服務),答允暫停簽發本地固網服務牌照,為期三年。
這項暫停發牌措施的期限經已屆滿,須予檢討。當局在世界貿易組織基本電訊
協議下,亦承諾會對該項暫停發牌措施作出檢討。再者,當局於一九九八年一
月二十日與香港電訊就香港國際電訊有限公司(下文簡稱「香港國際電訊」)提
早交還經營若干對外線路和服務的牌照達成架構協議後所發表的政策聲明(下文
簡稱「一九九八年政策聲明」)內,亦承諾會就進一步開放對外電訊市場事宜諮
詢公眾意見。

3.繼於一九九八年進行兩輪公眾諮詢後,我們於一九九八年十月二十二日宣布
會按照市場需求,不限量地簽發對外電訊服務牌照,讓持牌機構由一九九九年
一月一日起提供服務。至於有關暫停簽發本地固網服務牌照的措施及增發牌照
予對外電訊設施營辦商兩項事宜,我們曾與現有三家新固網服務持牌機構商討
其投資建議,及它們認為本港電訊市場應如何發展才可與其他地區競爭。我們
亦曾與有意加入本地及對外電訊設施市場的新營辦商進行磋商。

制定電訊政策的主要考慮因素

4.我們的電訊政策旨在:

  1. 向社會大眾提供各式各樣高質素的電訊服務,而收取的價格要合理


  2. 所提供的電訊服務,要符合最高經濟效益;

  3. 現在以至下一世紀,香港應繼續成為亞太區卓越的通訊樞紐;及

  4. 增強本港電訊業的競爭力,從而提高我們的整體競爭能力。

5.此外,我們一直沿用的政策原則行之有效,有助香港電訊業蓬勃發展。這些
原則包括:

  1. 傾向採取以市場為主導的政策方針,只在明顯符合公眾利益的情況
    下,才會對市場的運作加以限制;

  2. 基於(a)項原則,除非存在某些實質限制,例如頻譜不足或缺乏空間
    ,否則不應限制牌照的數目;

  3. 應該採取科技中立的發牌制度,由市場決定以哪種科技提供傳送服
    務最為適當;及

  4. 我們已向世界貿易組織作出以下兩項具約束力的承諾:

    1. 不會對電訊公司實施外資擁有權限制;及

    2. 外國公司與「本地」公司獲同等對待。

6.我們就一九九八年固定電訊服務檢討內兩項尚未解決的事宜作出決定時,除考
慮上文第4及第5段所載的政策目標和原則外,亦顧及以下因素:

  1. 由於互聯網及其他各類多媒體資訊服務(包括電子貿易)的迅速發展
    ,透過對外線路傳送的數據量大幅增加。我們必須確保香港的對
    外線路的容量能夠應付迅速增加的需求,藉此維持香港作為區內
    的電訊、廣播和互聯網中心的地位。因此,任何可以令香港對外
    線路容量增加(而並非純綷透過購買不可廢除使用權來重新分配現
    有容量)的建議,都特別值得考慮;

  2. 現時有多項新電訊設施和創新電訊服務(如鋪設新海底光纖電纜及發
    射新的衞星系統)的發展計劃,將屆決定階段。這些計劃均為高風險
    的高科技投資項目,本地公司一般都不願意或無能力參與。新衞星
    系統的關口站如設於本港,必需有大量對外電訊的頻寬,始能為整
    個亞太地區提供服務。對於大部份營辦商而言,假如他們不能擁有
    有關設施,則他們都不會作出投資。香港要成為區內的電訊、廣播
    和互聯網中心,我們必須及早開放對外設施市場。

  3. 我們已決定開放電視市場。為了落實這項決定,我們必須開放電訊設
    施市場,以作配合。

I.暫停簽發本地固網服務牌照的措施

7.現有三家新固網服務持牌機構自一九九五年六月底獲發牌至今,在本地固網
市場的佔有率合計不足百分之三。出現這種情況,部分是由於這幾家機構與香
港電訊的地區性迴路作出互連安排上遇到困難,部分則是由於香港電訊的本地
服務收費因得到對外電訊市場收入補貼而得以定於低於成本的水平。我們的其
中一個重要考慮是如何能夠更快速地在本地固網服務市場引入有效競爭。

8.目前,現有三家新固網服務持牌機構已完成鋪設市區及伸展至赤鱲角的光纖
基干網絡,並正在新界區鋪設類似的基干網絡。繼香港電訊與新世界電話最近
就第II類互連 5 安排達成協議後,我們相信香港電訊短期內亦將與和記及新電訊
簽訂類似的協議。此外,在電訊管理局局長的調停下,四家本地固網服務持牌
機構已就落實第II類互連的實際安排議定一套業務守則。基於以上發展,現有三
家新固網服務持牌機構將可在香港多處地方更有效地與香港電訊競爭,加上本地
收費將由現在直至二零零二年逐步調整至收回成本,現有三家新固網服務持牌機
構將會因當局延長暫停發牌措施的期限而受惠,在此期間它們可從在本地提供的
基本及額外服務(以及提供對外服務)中得到足夠的收入,以繼續投資擴充本地網
絡(包括寬頻網絡),及彌償其過往在提供基礎設施方面所作出的投資。

9.基於上述各種發展,我們認為延長暫停簽發建造本地固定有線電訊網絡牌照的
措施,是促使本地固網服務市場出現能與香港電訊作有效競爭的電訊營辦商的最
快方法。不過,三家新固網服務持牌機構必須就擴展網絡作出具約束力的承諾,
我們才會延長暫停發牌措施的期限。我們若要在電訊方面在區內保持競爭優勢,
便不可將暫停發牌措施的期限延長過久,而該項措施亦不應扼殺創新服務的發展
。就後者而言,我們注意到現時無線傳送科技的嶄新發展可用以提供固定電訊服
務。現有的幾家固網服務持牌機構所持的牌照,容許這些機構採用這種科技提供
固定電訊服務,但直至目前為止,它們並無選擇採用這類科技。當局並無理由禁
止其他營辦商提供在固定地點使用的流動電話或數據終端機的服務。由於採用無
線電技術的成本與透過有線網絡提供通訊服務的成本愈來愈接近,同時在短期內
更可採用無線電技術提供寬頻服務,因此我們認為須推廣採用這種通訊科技。此
外,透過以無線電技術提供固定電訊服務,目前三家新固網服務持牌機構尚未提
供服務的地區(例如新界某些地區),可更快出現除香港電訊所提供的網絡以外的
網絡。一間表示有興趣提供本地固網服務的公司所提交的建議乃採用上述的無線
電技術。

10.另外,我們收到由建造智慧型大廈及自備所有設施的發展項目的發展商所提
交的意見,他們認為這些發展項目不應受制於任何暫停簽發本地固網服務牌照的
措施。我們同意不應窒礙有關把寬頻網絡擴展至覆蓋個別樓宇或自備所有設施的
發展項目的建議。我們將會透過修訂電訊條例,確保這些樓宇及發展項目內的用
戶,可以繼續享有選用任何營辦商所提供的電訊服務的自由及權利。

11.在一九九八年電視政策檢討進行期間,很多回應者表示支持有關准許收費電
視網絡持牌機構提供電訊服務,以及准許電訊服務營辦商提供收費電視服務的建
議。為了能更有效地利用九龍倉通訊網絡有限公司的網絡,我們決定准許現時的
收費電視持牌機構(即香港有線電視有限公司(下文簡稱「有線電視」))透過混合光
纖同軸電纜網絡,利用導線調解器科技提供電訊服務。我們會要求有線電視簽訂
一項具約束力的協議,訂明該公司至少須將其電纜網絡擴充至目前獲得微波多點
分配系統服務的地區,並按議定的時間表交還微波多點分配系統頻率(該公司早應
向電訊管理局局長交還微波多點分配系統頻率,而這些頻率亦是發展第三代流動
通訊服務及其他無線電通訊服務所必需的)。

12.我們就暫停簽發本地固網服務牌照的措施作出以下決定:

  1. 暫停就建設及營辦新的固定有線電訊網絡簽發新的本地固網服務牌
    照,該措施將延長至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由二零零三年一
    月一日起新獲發牌的機構可建設固定有線電訊網絡,與現有網絡競
    爭,我們會在之前邀請業界申請有關牌照;

  2. 即時容許有線電視透過混合光纖同軸電纜網絡,利用導線調解器科
    技提供電訊服務,但有線電視必須作出具約束力的承諾,擴展其電
    纜網絡及按照議定的時間表交還微波多點分配系統頻率;

  3. 因應申請簽發牌照,以便在個別樓宇內或單一物業發展項目下的一
    組樓宇鋪設線路;及

  4. 簽發採用無線電技術提供固定電訊服務的牌照。當局將分期邀請業
    界申請這類牌照,首期的牌照申請邀請書會於本年內發出(請參閱
    下文第24段)。

現有三家新固網服務持牌機構必須就投資擴建網絡作出具約束力的承諾,上述
決定始予執行。

II.簽發牌照予對外電訊設施營辦商

13.在一九九八年政策聲明中,我們宣布現有三家新固網服務持牌機構可由二零
零零年一月一日起,提供各類對外設施(包括衞星、新建的海底和陸上電纜及現
有電纜的不可能廢除使用權)。這幾家固網服務持牌機構無須另繳費用,即獲擴
大其牌照的服務範圍。該項措施旨在確保對外電訊設施市場在二零零零年一月
一日開放後,香港國際電訊即時須面對競爭。

14.我們得悉,現有三家新固網服務持牌機構的投資計劃主要是購買現有的電纜
和衞星容量,及鋪設陸上電纜至中國內地,以應付自身提供的直通國際電話服務
的預期需求。不過,如香港要應付對外通訊容量的預期需求,特別是數據和多媒
體應用方面預期將會激增的需求,我們須吸引更多投資以增加對外通訊容量。區
內其他地方正建設新電纜設施,以應付對外通訊容量的預期需求增長。例如,日
本與美國之間的線路容量將會增加十倍。至於香港未來的對外電訊設施容量,按
已承諾的發展計劃來看,預期僅為現有容量的兩倍,而增長的容量,主要來自香
港電訊的投資。香港如要維持其作為區內電訊、廣播及互聯網中心的地位,我們
必須鼓勵商界作出投資,以增加香港對外電訊設施的容量。

15.海底/陸上光纖或無線科技(例如衞星)均可提供額外通訊容量。海底及陸上電
纜只可接駁至這些電䌫有登陸權的地方。電纜如要於香港登陸,必須由電纜營
辦商或電纜集團的成員向香港特區政府申領對外設施牌照。目前,本港的對外
電纜只尚餘少量可供使用的容量,而只有一個新電纜系統(香港國際電訊投資的
SEA-ME-WE3)有確實計劃於香港登陸。因此,短期而言,准許大量營辦商購買
這些電纜的不可能廢除使用權,而又同時不鼓勵於香港作直接投資以增設電纜設
施,將會導致這些不可能廢除的使用權價格上升。鑑於對外電訊設施容量的預期
需求增長,我們應制訂政策,積極鼓勵營辦商選擇香港作為新鋪設的電纜線路的
登陸點。假如我們能夠吸引這些電纜來港登陸,我們便可以合理價格獲得足夠容
量,應付對外電訊容量的預期需求。

16.至於衞星方面,衞星的覆蓋範圍廣闊,而衞星上的轉發器通常可供租賃,為
該衞星覆蓋範圍內的任何地方提供通訊容量。這與跨境電纜的情況不同,我們
無必要特別發射一枚覆蓋香港的衞星。由於我們開放衞星設施市場及讓衞星設
施同時提供廣播及電訊服務,我們將可更有效地利用那些覆蓋範圍包括香港的
衞星(尤其是七個在香港領有牌照的衞星)的通訊容量。此外,我們預計在未來
數年內,無線及衞星通訊科技會有更多新發展,所以我們必須確保不會窒礙這
些發展。

17.基於上述因素,我們決定由二零零零年一月一日起逐步開放對外電訊設施市
場。就利用無線技術的對外通訊服務(以衞星通訊服務為主,但亦包括地對空通
訊服務)而言,我們決定由二零零零年一月一日起開始全面開放市場。這將令香
港從新興科技及創新服務中得益,亦可為對外電訊服務持牌機構提供另一種設
施,讓其可以相宜價格為眾多目的地(尤其是低通訊量的地點)提供直接通訊服務


18.就電纜設施而言,為鼓勵在香港與其他地區之間鋪設更多海底電纜和陸上電
纜,直至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為止,我們只會向打算鋪設在香港登陸的
新電纜的公司發出對外設施牌照,而暫時不向那些只購買現有電纜不可廢除使
用權的公司發出該類牌照。

19.當香港的對外通訊容量增多後,我們便毋需限制營辦商購買海底或陸上電纜
的不可廢除使用權。因此,我們決定由二零零三年一月一日開始,全面開放對
外電訊市場。

20.總括來說,我們決定採取下列措施,由二零零零年一月一日起逐步開放對外
電訊設施市場:

  1. 由二零零零年一月一日起,三家新固網服務持牌機構可如其固網服
    務牌照所載,營辦各類對外電訊設施;

  2. 簽發有關由二零零零年一月一日起營辦利用電纜以外的科技提供對
    外電訊設施的牌照;

  3. 就營辦海底或陸上電纜的對外電訊設施方面,只發牌予直接投資於
    鋪設香港與外地之間的電纜的機構,這些機構可由二零零零年一月
    一日起營辦有關設施。當局將分期邀請業界申請這類牌照及上文第
    (ii)項的牌照,並會在本年內作出首次邀請。

  4. 發牌予透過購買電纜的不可廢除使用權而獲得對外通訊容量的機構,
    以便這些機構由二零零三年一月一日起營辦海底或陸上電纜的對外電
    訊設施。我們會在二零零三年一月一日前邀請各界申請有關的牌照,
    讓持牌機構由二零零三年一月一日開始提供這類服務;

  5. 准許投資於本身設施以衞星傳送或接收節目的香港持牌廣播機構,利
    用餘下的通訊容量傳送其他公司的廣播節目及各類電訊服務。

21.為配合有關在香港建造固定有線電訊設施方面的決定,我們將規定所有對外
設施持牌機構直至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為止,須以本地固網服務營辦商
的線路作為其電纜着陸點或衞星地球站與國際關口站連接的基干線路。現有三
家新固網服務持牌機構可由二零零零年一月一日開始為對外設施持牌機構提供
這些基干線路。

發牌事宜

22.於稍後簽發的本地固網服務牌照及對外設施牌照的格式,會以現有四家固網
服務營辦商所持有的現行固網服務牌照為藍本。上文第12和第20段所述將獲發
牌的不同服務範圍,將會在稍後簽發的固網服務牌照內的牌照服務說明附表內
註明,以具體說明持牌機構獲准提供服務的範圍。

23.對於採用無線電技術提供本地固網服務的牌照及對外設施牌照,我們並不會
預先設定牌照的數目。不過,這並不表示我們會不限量地發牌予申請者。電訊
管理局局長在決定是否發出牌照時,會按照其一貫的發牌慣例,考慮各有關因
素,例如現有天然資源的限制(例如頻譜、衞星軌道位置、適合設立衞星站和電
纜登陸站的地點、通行權等)、申請者所提出的建議在技術上是否可行、申請者
在技術上是否有能力實施有關建議、建議的財務安排是否穩妥、申請者對建議
提供的服務所作的投資承擔,及有關申請需避免對環境造成不適當的影響。一
般而言,電訊管理局局長會優先考慮可為本地電訊業、本地消費者及香港整體
經濟帶來顯著得益的申請,例如有關申請將會引進新科技、提供嶄新服務或改
善現有服務、擬為市民提供覆蓋範圍廣泛的服務,或提早引入服務等。電訊管
理局局長在邀請業界提交就利用無線電技術提供固網服務的牌照申請和各類對
外設施牌照的申請時,將會發出詳細的申請指南,列明對於申請的最低要求及
發牌準則。

下一步

24.三家新固網服務持牌機構會有約四星期時間考慮載於第12 及第20段的政策決
定。如它們接納有關決定,我們將會公布它們所作出的承諾。如它們不接納有關
決定,我們將即時終止暫停簽發本地固網服務牌照的措施,並在一九九九年六月
邀請業界申請新的本地固網服務牌照;同時,我們亦會在一九九九年六月邀請各
界申請利用各類傳送模式提供服務的對外設施牌照,讓持牌機構由二零零零年一
月一日起提供服務。

對財政和人手的影響

25.電訊管理局營運基金將會從牌照費中收回處理和監察增發電訊設施牌照的成
本。

對經濟的影響

26.上述決定將會令電訊用戶及有賴電訊服務的商業活動得益。有關決定已平衡
各方面的意見,可為本地及對外電訊市場引入更有效的競爭。國際社會將會歡
迎香港在對外設施市場鼓勵投資的政策。由於本地電訊市場尚未立刻全面開放
,這可能會令本地電訊服務營辦商在要求對等安排的海外市場中擴展投資的機
會減少。

對環境的影響

27.上述決定對環境的影響不大。這些決定將會令有線電視網絡得到更有效的運
用,但亦由於本地固網營辦商及有線電視須落實有關擴展其本地網絡的承諾而
導致掘路工程增加。另一方面,新加入的對外電訊設施持牌機構將不能夠在香
港街道敷設電纜。不過,為增加固定電訊網絡的容量以連接對外設施這方面則
可能會令掘路工程稍有增加。電訊管理局局長將會繼續協調一切掘路工程,以
盡量減少對環境造成滋擾。

公眾諮詢

28.當局曾就有關事宜進行兩輪公眾諮詢。本參考資料摘要已反映我們所收到的
意見,並納入可取的意見。

查詢

29.如對本參考資料摘要有任何查詢,請與下述人員聯絡 -

    資訊科技及廣播局
    首席助理局長胡瀚德先生
    電話:2189 2210
    傳真:2511 1458



政府總部
資訊科技及廣播局
一九九九年五月五日

1.本地固定有線電訊網絡是指由光纖、銅線或相類的固定線路設施組成供營辦電訊服務的網
絡,但不包括運用無線電科技(例如流動無線電話技術或無線電地區性迴路)的網絡。

2.三家新固網服務持牌機構分別為和記電訊(香港)有限公司(簡稱「和記」)、香港新電訊有限
公司(簡稱「新電訊」)及新世界電話有限公司(簡稱「新世界電話」)。

3.利用電纜以外的科技提供的外電訊設施是指並非透過海底或陸上電纜以提供對外電訊服務
的設施,這些設施包括衞星及其他無線電設施。

4.「不可廢除使用權」是指由香港至某一中點的半迴路電纜的其中部分容量的「擁有權」,
須配合就遠端至某一中點的半迴路電纜所取得的不可廢除使用權,始能行使。要獲得不可廢
除使用權可透過兩種途徑:在二手市場向現有網絡商購買,或直接參與投資新的海底電纜計
劃。

5.第II類互連是指網絡商透過另一家網絡商的本地網絡,聯網接駁客戶一端的地區性迴路,以
便為該客戶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