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9月10日
立法會規劃地政及工程事務委員會會議
資料文件

西九龍填海工程
- 南部第4期及道路工程第2階段餘下部分


背景

1.隨着當局於1989年決定在赤鱲角興建新機場後,西九龍填海工程便成為10個機
場核心計劃工程項目之一。有關西九龍填海計劃的各項工程已在多份大型的合約
下展開。自1993年起,在已完成的填海土地上進行的工程,已分階段移交有關的
工程處,包括興建西區海底隧道、西九龍快速公路、機場鐵路及進行其他發展工
程。機場核心計劃的西九龍填海工程於1997年6月大部分完工,而餘下的工程則會
逐步進行至2006年方可完成。

2.這些餘下的工程屬於工程項目第332CL號-「西九龍填海工程 - 主要工程(餘下
部分)」於1989年4月獲列入工務計劃丙級類別。332CL號工程的範圍包括:在西
九龍填海區重置海旁設施和進行填海工程,以及興建道路、排水渠及進行路旁的
環境美化工作。

3.我們已於1989年11月將工程項目第332CL號提升至乙級類別,並在過去數年間,
將有關工程項目的不同部分提升至甲級類別。我們計劃在最近完成工程項目第332CL
號的餘下部分。

建議

4.我們現建議將工程項目第332CL號提升為甲級工程,以便包括︰ -
  1. 興建海堤和進行約12.7公頃的海床填海工程;

  2. 興建約兩公里的道路和3條行人天橋;

  3. 進行附連的排水和污水收集工程;以及

  4. 進行環境美化工程。
5.建議工程的費用估計約為7.5億元(以1997年12月的價格計算)。我們將會在1998
年9月23日提交一份文件給工務小組委員會考慮。

6.為及時令西九龍填海工程未來的發展提供足夠的土地和運輸聯繫,我們須在1998
年12月展開建造工程,以求能在2001年12月前把工程分期完成。

進行工程計劃的需要

7.西九龍填海工程計劃會在油麻地至荔枝角段的西九龍海旁區提供340公頃土地。雖
然我們已經完成大部分填海工程,但仍須進行最後的工程為西九龍南部提供 12.7公
頃的土地,來興建西鐵九龍西站、進行商住發展、提供休憩用地和道路網絡。

8.除填海工程外,我們亦須興建互補的道路網絡(即P1路以西的D13路、D12路與
D13路之間的P1北行綫、SR6路、SR8路、R路與S路,以及3條橫跨D13路、SR6路及
SR7路的行人天橋) - 附連的排水系統和污水收集網絡,以配合西九龍南部的發展
計劃。我們計劃在2000/2001年度批出D13路毗鄰的商業用地和填海區的房屋用地
。此外,為應付交通增長情況,尤其是新機場啟用後的交通流量,我們更需要利用
S路和R路直接通往公眾貨物裝卸區,以補充現時的道路需求。

9.另外,我們亦須興建L5路以連接長沙灣西部的出租公屋、私人機構參建居屋計劃
的房屋用地和通州街的市政局大樓。長沙灣西部的出租公屋已計劃於2001年2月開
始入伙。

公眾諮詢

10.我們曾就此填海工程建議,諮詢油尖旺臨時區議會,並就道路工程建議,諮詢
過油尖旺和深水埗兩個臨時區議會。議員均贊同這些工程建議。

11.我們分別根據《前濱及海床(填海)條例》和《道路(工程、使用及補償)條
例》將填海工程、道路工程建議刋登於憲報,並獲授權開展建議中的工程。

環境影響

12.我們已在「西九龍填海工程建築環境影響評估」和「西九龍填海工程全面運輸
分析檢討及環境影響評估」中,研究過建議的填海和道路工程。這兩項研究的結
論是︰建議的工程不會造成長期的環境影響,而在建築期間所造成的短期影響,
我們會透過落實工程合約的污染控制措施,控制噪音、塵埃、水質和地盤徑流的
滋擾,使符合既定的環境標準和指引。

附件
地盤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