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八年十月十三日會議
討論事項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

重建警察總部 目的

本文件旨在告知議員有關重建灣仔軍器廠街警察總部的建議。這項建議的目的,是
要善用該幅土地,並提供新設施,促進效率。

背景

2.現時位於軍器廠街的警察總部主要由堅偉大樓、梅理大樓和警政大樓及警政大樓西
翼四座建築物組成(草圖載於附件A)。該幅土地在五十年代撥給警務處。堅偉大樓和梅
理大樓先後於一九五二年和一九七三至七四年建成,警政大樓則於一九九零年落成,
而警政大樓西翼亦於一九九六年建成。

3.梅理大樓樓高20層,一九七四年建成,大部分消防設備和屋宇裝備,包括電器、空
氣調節和升降機系統均日漸老化,需要更換。警務處在一九九七年四月二十三日向工
務小組委員會提交有關耗資2.308億元翻新梅理大樓的建議時,小組委員會認為該建議
未必最符合經濟效益,故要求當局考慮就警察總部制訂長遠的重建計劃。

4.我們曾經深入考慮多個方案,包括翻新梅理大樓並在其對出的停車場位置興建另一
座新大樓,重建警政大樓及警政大樓西翼,及拆卸梅理大樓,並連同其對出的停車場
一併重建成一座新大樓。保留梅理大樓不但需要龐大的翻新費用,而且會令可供重建
的土地面積大幅減少,以致減低重建計劃的經濟效益。重建警政大樓及警政大樓西翼
的方案亦不可取,因為它們落成不久,而且足以應付實際需要。經過詳細研究後,我
們相信一個可行和符合經濟效益的方案,便是拆卸梅理大樓,連同對出的停車場一併
重新建成一座新大樓。

5.除了警察總部單位外,新設施亦將灣仔警區總部及分區警署納入其內,這將大幅提
高此項工程的經濟效益。現時位於告士打道的灣仔警區總部及分區警署,建於一九三
二年,設施和裝備已經落伍及不能符合現時的運作需要。由於樓齡的關係﹐該警署的
維修費用也十分高昂。此外,樓宇過時的設計亦限制了可擴充的空間,以應付日漸增
加的需求。把該警署遷往軍器廠街警察總部範圍,既可騰出土地進行發展,又可省卻
在灣仔區另覓重建的地點。

重建計劃

6.重建地點位於梅理大樓和對出的停車場的現址,佔地約7400平方米,位置圖載於
件B
。建議興建的設施的建築樓面面積約為110 925平方米,可以容納所有首長級人員
、在梅理大樓和堅偉大樓工作的人員,以及目前在租用樓宇辦公的警察總部單位。此
外,大樓亦包括灣仔警區總部及分區警署、平台和地下停車場,以及多項輔助設施,
例如室內練靶場、警隊槍械庫、多用途禮堂和舉行典禮的場地。建議的重建計劃,可
達到規劃署建議的最高核准上蓋比率15。

7.此項計劃是一個合符經濟效益的建議。這項工程將帶來以下的效益︰
  1. 新大樓會取代三座現有建築物,即梅理大樓、堅偉大樓,以及灣仔警區
    總部及分區警署。三者的保養費用既高,土地亦未盡其用;

  2. 新大樓會容納現時租用出租樓宇的警察總部單位,估計每年可為警隊節
    省租金約32,932,000港元;

  3. 工程完成後,堅偉大樓部分現址,以及灣仔警區總部及分區警署及宿舍
    的整幅用地,均可騰出作重新發展。這些土地的總面積超過 7 800平方
    米;以及

  4. 新大樓為警隊提供的設施,有助改善效率和符合經濟效益。由於大樓內
    設施和輔助服務均可共用,經常開支也可減少。大樓的裝修會符合現代
    化警署和辦公室的標準,及配合實際運作需要﹐其中包括應用現代資訊
    科技的裝置﹐並顧及節約能源和盡量減低經常維修費用兩方面的需要。
成本預算和施工計劃

8.建議工程所需的成本,估計約為27.55億元,詳細數目見附件C。工程分兩期進行,
第一期主要是進行預備工程,包括拆卸梅理大樓、進行地基打樁和興建四層的地庫。
這期工程訂於一九九九年四月動工,二零零一年九月完成。主要的建築工程則會在第
二期進行,預期於二零零一年九月動工,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完成。我們計劃在一九九
八年十一月向工務小組委員會申請撥款進行第一期工程。

保安局
一九九八年十月

附件C

百萬元
(截至一九九七年十二月)
(a)地基工程1.10
(b)拆卸工程15.20
(c)打樁132.84
(d)建築工程1,295.50
(e)屋宇裝備810.27
(f)排水及外牆工程28.23
(g)家具及設備129.61
(h)應急費用34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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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計 :2,75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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