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
“自力更生支援計劃”的積極就業援助服務
進度報告

引言

“自力更生支援計劃”的積極就業援助服務,將於一九九九年六月一日起與綜合社
會保障援助(綜援)計劃檢討報告書內的其他建議一併推行(見附件I所載該報告書的第
35和36段)。

背景

2.為了推行積極就業援助服務,一個由社會福利署助理署長( 社會保障 )召集,並由
社會福利署( 社署 )、勞工處和僱員再培訓局代表所組成的跨部門統籌小組,已由一
九九八年十月起多次舉行會議( 教育署的代表亦在一九九九年一月開始出席會議 ),
專注為綜援受助人制訂一套與就業有關的綜合計劃,其中包括輔導、再培訓以及就
業服務,藉此協助他們脫離依靠福利援助。

工作進度

3.統籌小組正全力進行有關工作,確保積極就業援助服務可順利在一九九九年六月
一日推行。各有關部門所實行的其他措施,現分述如下:

社署

  1. 社署總辦事處在一九九八年十一月十八日成立一支專責隊伍,專責擬訂積極
    就業援助服務的推行詳情。

  2. 社署打算初步在每個社會保障辦事處調派一至兩名職員擔任積極就業協調主
    任,而這個人手調派安排日後會根據實際情況作出更改。

  3. 積極就業協調主任會通過受助人與職員以一對一的方式,擔當提供資料和襄
    助者的角色,積極鼓勵及協助每個健全的失業綜援受助人:

    • 認同就業的價值;
    • 找出防礙他們就業的原因;
    • 了解勞工處本港就業輔導組及僱員再培訓局提供的就業/再培訓機會;
    • 在工作/再培訓方面作出正確的決定;
    • 擬訂和落實個人求職計劃,邁向自力更生的目標。

  4. 在一九九九年五月中左右,社署會為積極就業協調主任舉辦一套全面的在職
    訓練課程,讓他們充分明白“自力更生支援計劃”的意念,獲得所需的工作
    知識,學習如何關心受助人並掌握與人溝通的技巧,以便指導失業的受助人
    重投工作行列。

  5. 為了進一步協助失業的綜援受助人找尋工作,社署將於一九九九年四月底之
    前推出“積極就業網上資訊服務”計劃,在每個社會保障辦事處設置電腦,
    讓這些受助人即時上網,瀏覽勞工處本港就業輔導組、僱員再培訓局、香港
    社會服務聯會(社聯)及建造業訓練局的網頁。

  6. 制定了一些在地區層面推行的試驗計劃,以培養積極就業的風氣(詳情載於下
    文第6至7段)。

  7. 在有需要時,社署會陸續把難以適應社會的失業成年人(釋囚、戒毒康復者、
    接受感化者、邊緣青少年及性格有問題人士),以及新來港人士和單親人士轉
    介往社聯的職業輔導社。

  8. 社署正與社聯密切聯絡,以監察及評核獲獎券基金資助的下列兩項有關就業
    的計劃︰

    “地區網絡就業支援計劃”— (i)在全港41個就業資料/支援中心提供網上職
    位空缺或再培訓資料(這項計劃的網頁在一九九九年一月中推出後,已有約
    15 600名人士瀏覽);以及(ii)舉辦講座、展覽等,讓失業人士得悉各項求職活
    動。

    “替假職位計劃”— 目的是協助 240 名因失業而領取綜援的人士在福利機構
    找尋替假工作。社聯已決定首先在新界東推行這項計劃。社署已和社聯議定
    ,在一九九九年三月三十一日之前,社聯職員會通過新界東的綜援顧客聯絡
    小組推廣這項計劃。期後由社署職員從該區七個社會保障辦事處的個案中,
    選配合適的綜援受助人。

  9. 社署制定了蒐集資料的方針,以便評估“自力更生支援計劃”的成效。評估
    工作的主要環節,是從質和量方面評核積極就業援助服務是否有效。社署會
    比較受助人接受服務前後的分別,藉以衡量這項服務在下列各方面的效果:

    • 能夠重新就業;
    • 更努力找尋工作;
    • 求職技巧有改善;
    • 得到所需的額外訓練/技巧;
    • 對工作/自力更生採取積極態度。

    (社署會由一九九九年四月一日起蒐集基本資料,以便在積極就業援助服務推行
    後,根據這些資料衡量其成效)。

  10. 鑑於世界各地的經驗都顯示,這類計劃對新的受助人比較有效,社署現正考慮
    向新的綜援申請人首先提供積極就業援助服務,然後才分階段為現有的綜援受
    助人提供這項服務。

勞工處本港就業輔導組

  1. 勞工處已加強為求職人士(包括綜援受助人)提供就業輔導服務,有關的新措施
    包括自一九九八年年中開始,把就業輔導中心的開放時間延長,並在一九九九
    年二月開設新的電話就業服務中心。

  2. 派發資料給綜援受助人,邀請他們參加求職活動,例如出席求職展覽、求職廣
    場等。這些活動能讓綜援受助人得知最新的勞工市場資料,以幫助他們迅速覓
    得工作。

  3. 截至一九九九年二月止的六個月,勞工處本港就業輔導組為24 677名綜援受助
    人登記,進行7 997次求職轉介,以及覓得413個職位,與截至一九九八年二月
    止的六個月比較,分別增加了103.2%、327.4%和153.4%。

  4. 為了幫助就業年齡的失業綜援受助人重投勞工市場,勞工處會讓社署按照"積
    極就業網上資訊服務"計劃(請參閱有關社署部分的(e)項),通過互聯網直接取
    得本港就業輔導組的職位空缺資料。綜援受助人通過社署取得職位空缺資料
    後,便可直接與僱主安排工作面試。在有需要時,本港就業輔導組會像協助
    其他求職人士一般,為綜援受助人提供更進一步的就業援助,例如安排他們
    參與勞工處的就業選配計劃等。

僱員再培訓局

  1. 開辦“一站式服務”,以加強再培訓服務,包括在一九九八年年中開始設立兩
    條電話熱線,號碼是2311 6696 (供僱員使用)及2311 8381 (供僱主使用)。

  2. 由一九九八年四月一日起,把全日制再培訓課程的入讀年齡由30歲放寬至30歲
    以下就業有困難的人士。自放寬入讀年齡後,申請修讀再培訓課程的總人數增
    加了大約8%。

  3. 目前,僱員再培訓局通過52家積極的培訓機構,共提供超過 150 項以市場導向
    為主的全日制或部分時間制再培訓課程。失業人士修畢為他們開辦的全日制再
    培訓課程後,會獲培訓機構提供就業輔助。有關例子包括:

    • 培訓機構加強了家庭傭工的培訓,以配合市場(尤其是港島區)的龐大需求
      。家庭傭工課程的再培訓學員總人數,已由一九九七年的1 613人增至一
      九九八年的3 738人,增幅達132%。培訓機構正致力加強家庭傭工再培訓
      暨就業選配服務。

    • 僱員再培訓局現正與職業訓練局合辦為期九個月的服務行業證書訓練課
      程。這項課程是由一九九八年九月至一九九九年六月舉辦,為服務行業
      內1 000名失業人士提供密集的基本技能訓練。

    • 僱員再培訓局打算在所有再培訓課程中加入一個“軟技巧”訓練單元,
      範圍包括工作態度、合作精神、顧客服務、禮貌等。

教育署

  1. 教育署撥款資助非政府機構舉辦超過1 600項成人教育課程,學員人數約有
    28 000人。這些課程在日間不同時段舉辦,以照顧不同服務對象的需要,其
    中有些課程,例如“綜援單親人士基本就業課程”,更是特別為綜援受助人
    而設。

  2. 教育署會鼓勵非政府機構多舉辦適合單親人士的日間課程。

  3. 教育署會通過各區的學校聯絡委員會,鼓勵學校騰出地方給學生暫時逗留,包
    括來自綜援受助家庭而下課後須留在學校的學生。不過,這項安排需視乎學校
    的個別情況而定。

  4. 每年四月至六月,教育署會舉辦臨時自修室計劃,讓學生使用學校提供的自修
    室溫習。在一九九九年,全港共有28間臨時自修室。

  5. 除了臨時自修室之外,教育署亦資助非牟利機構在多個公共屋邨開辦共68間自
    修室。

積極推廣措施
與提供再培訓課程的機構保持聯繫

4.一九九九年二月九日,社署與僱員再培訓局轄下提供再培訓課程的機構舉行交流
會,互相交換意見、分享經驗,並討論失業綜援受助人的特別需要。

綜援顧客聯絡小組重訂主要策略

5.在21個現有的綜援顧客聯絡小組當中,有11個已重訂主要策略,著重促使健全的
失業綜援受助人有作出改變的心理準備,以及鼓勵他們更積極找尋工作。日後的活
動包括︰成立互助小組,讓成員分享感受和交流經驗,或邀請成功就業的前綜援受
助人講說經歷,藉此協助綜援受助人維持求職的熱誠和信心。

試驗計劃

6.在一九九九年年初開始,社署推行了三項小規模的試驗計劃,目的是︰

  1. 鼓勵失業的綜援受助人接受再培訓;

  2. 協助他們掌握求職技巧;

  3. 加強有關的轉介機制;以及

  4. 促使失業的受助人和社會保障辦事處職員有作出改變的心理準備。

7. 這些計劃截至一九九九年三月中的進展情況,概述如下︰

非政府機構與九龍城區各個社會保障辦事處合辦的計劃
(由一九九九年一月十八日起推行)

  1. 目的是積極把新的失業綜援個案轉介往適當的非政府機構,以便接受再培訓
    和就業方面的服務。

  2. 至今為止,在84名新申請人當中,有八人表示對這項服務有興趣並已接受轉
    介。

僱員再培訓局、香港基督教女青年會、香港明愛、循道衞理中心、中西區及離島區
各個社會保障辦事處合辦的計劃
(由一九九九年二月十二日起推行)

  1. 積極推介和鼓勵合適的健全失業綜援受助人到半山區、薄扶林一帶擔任時薪
    兼職家庭傭工,又或在這個工作範疇接受再培訓。

  2. 至今為止,社會保障辦事處已聯絡過43名失業的受助人,並把其中兩人成功
    地轉介往香港明愛接受再培訓。

  3. 社會保障辦事處職員會作出更大努力,並與地區內的培訓機構保持更緊密的
    聯繫。

勞工處本港就業輔導組及屯門區各個社會保障辦事處合辦的計劃
(由一九九九年三月八日起推行)

  1. 積極鼓勵健全的失業綜援受助人就業,特別是人手需求大而又有招聘困難的
    職業,例如照顧長者、飼養禽畜等。

  2. 至今為止,社會保障辦事處已聯絡過九名失業的受助人,並把其中三人轉介
    往本港就業輔導組接受適當協助。


衞生福利局
一九九九年四月

itemiv-c/sn/cv4


附件I


'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檢討報告書'節錄


積極就業援助

35.社會保障辦事處會推行積極就業援助服務,鼓勵和協助失業的受助人尋找工作,
並且擔當提供資料和襄助者的角色。失業的綜援申請人必須參與這項就業援助服務
,取代現時向勞工處本港就業輔導組登記的做法。勞工處與僱員再培訓局會繼續為
希望獲得他們協助,重投工作行列的失業綜援受助人,提供就業選配和再培訓服務。

36. 積極就業援助服務的主要特點如下:

  1. 社署會和勞工處、僱員再培訓局緊密合作,互相配合,提供輔導、就業和再
    培訓服務,鼓勵和幫助失業的綜援受助人。

  2. 所有參加者首先須到社會保障辦事處參加講解會,由有關人員詳盡介紹服務
    的目標、綜援計劃的鼓勵工作措施、求職的各種方法和途徑,以及勞工處和
    僱員再培訓局提供的就業和再培訓服務。各辦事處亦會通過電腦系統,為求
    職者提供職位空缺資料,進一步協助他們尋找工作。一九九八年十月,津貼
    及政府獎券基金諮詢委員會批准從政府獎券基金撥款,資助非政府機構在其
    辦事處裝設41台電腦終端機,為求職者提供職位空缺資料。我們打算向政府
    獎券基金申請資助,在社署各社會保障辦事處安裝同類的電腦終端機。

  3. 除了勞工處和僱員再培訓局提供的服務外,社會保障辦事處也會向參加者介
    紹其他一般支援服務,或專為該辦事處所屬地區的居民而設的服務。一些非
    政府機構亦有推行計劃,特別為綜援受助人提供與就業有關的服務。(舉例來
    說,香港賽馬會慈善信託基金為一間非政府機構提供財政支援,供該機構在
    一九九八年十月起,為領取綜援的單親人士推行培訓及就業計劃;當局在一
    九九八年十月批准從政府獎券基金撥款,供一間非政府機構為綜援受助人推
    行就業選配計劃,安排他們在多間非政府機構當替工)。

  4. 在社會保障辦事處職員協助下,參加者會訂立個人的求職計劃,並需要遵照
    所訂計劃尋找工作。辦事處職員會定期與參加者面談,了解他們尋找工作的
    進展,並在有需要時給予適當協助(例如轉介他們往家庭服務中心接受輔導和
    其他支援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