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 期: | 2000年4月20日(星期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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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 間: | 上午10時45分 |
| 地 點: | 立法會大樓會議室A |
背景資料文件
| (1) | 於2000年1月28日隨立法會CB(3)515/99-00號文件送交委員的條例草案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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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資訊科技及廣播局發出的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檔號:ITBB(CR)9/19/1/(00)Pt.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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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法律事務部就條例草案擬備的報告(立法會LS77/99-00號文件),已於2000年2月17日隨立法會CB(2)1118/99-00號文件送交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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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標明各有關條例的相應修訂的文本(條例草案附表9) [CB(2)1359/99-00(01)號文件];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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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助理法律顧問於2000年3月28日致政府當局的函件[CB(2)1743/99-00(01)號文件(隨文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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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會議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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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政府當局就"與藝人合約有關的保障競爭條文"提交的文件
[CB(2)1722/99-00(01)號文件(業已發出)];及 |
| - | 當局對就《廣播條例草案》內保障競爭條文所提出的意見作出的回應[CB(2)1743/99-00(02)號文件(容後奉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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