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會議議程

2000年5月10日(星期三)上午10時45分 在立法會會議廳舉行

文件編號事項
1 EC(2000-01)3建議由2000年7月1日起重組工商部門,以便設立一個體制架構,藉此推動創新和科技、吸引外來直接投資,以及改善向工商業提供的服務。

(出席人員:工商局局長/工商局副局長/工業署署長/貿易署署長/旅遊事務專員暨工商服務業推廣署署長)

2 EC(2000-01)1建議在郵政署開設一個總郵務監督常額職位(首長級薪級第1點),並刪除一個高級郵務監督常額職位(總薪級第45至49點),以作抵銷。出任人員負責監督香港與內地以及國際郵政機關之間的聯絡工作,並負責拓展與推廣國際信件及包裹服務。

(出席人員:經濟局首席助理局長/郵政署副署長)
3 EC(2000-01)2建議在機電工程署開設一個總屋宇裝備工程師常額職位(首長級薪級第1點),出任人員掌管能源效益事務處轄下一個新設的部別,負責推廣水冷式空調系統的廣泛使用。

(出席人員:環境食物局首席助理局長/機電工程署署長/機電工程署總工程師(能源效益))

4 EC(2000-01)4建議在運輸署渡輪及輔助客運科開設一個首席運輸主任編外職位(首長級薪級第1點),為期三年,藉此加強首長級人手支援,以應付該署,特別是的士和渡輪服務方面日益繁重的工作。

(出席人員:運輸局首席助理局長/運輸署副署長)

5EC(2000-01)5建議在律政司司長辦公室開設一個顧問職位(首長級(律政人員)薪級第4點),為期兩年,由2000年9月7日起,至2002年9月6日止,並把律政司司長辦公室一個首席政府律師常額職位(首長級(律政人員)薪級第3點)重行調配至法律政策科,以及重新編定法律政策科一個首席政府律師常額職位(首長級(律政人員)薪級第3點)的職責,以應付律政司的政制和立法事宜。

(出席人員:法律政策專員/律政司政務專員/律政司副政務專員(行政))

6 EC(2000-01)6建議在政府總部轄下庫務局開設一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編外職位(首長級薪級第2點),為期兩年,出任人員掌管一個專責秘書處,為檢討公共財政專責小組和稅基廣闊的新稅項引進事宜諮詢委員會提供服務。

(出席人員:庫務局副局長)

7 EC(2000-01)7建議在衞生署開設兩個常額職位,包括一個顧問醫生職位(首長級薪級第4/第3/第2點)和一個首席醫生職位(首長級薪級第1點),藉此提供所需的首長級人手支援,以加強推行疾病監察和控制計劃。

(出席人員:衞生福利局首席助理局長/衞生署副署長/衞生署顧問醫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