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LS1/99-00號文件
《1999年法律援助(修訂)條例草案》
法律事務部報告
條例草案的目的
實施1997年法律援助政策檢討的部分最終建議。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2. 請參閱政務司司長辦公室轄下行政署在1999年9月發出的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檔號:CSO/ADM CR 5/3231/99)。
首讀日期
3. 1999年10月13日。
意見
4. 根據條例草案所建議,政府當局因應1997年法律援助政策檢討提出的其中3項最終建議將透過如下規定予以實施??
6. 除該等實質建議外,條例草案亦一併提出若干較輕微而不涉及政策改動的技術性修訂。
公眾諮詢
7. 政府當局曾進行公眾諮詢,而根據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所載,法律援助服務局支持政府當局提出的最終建議。
諮詢立法會事務委員會
8. 政府當局曾徵詢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的意見,而該事務委員會曾在1998年9月15日、1998年12月15日及1999年2月25日的會議上,就政府當局的原來建議進行討論。政府當局的最終建議及條例草案擬稿的預覽本其後隨立法會CB(2)2585/98-99號文件送交議員。
建議
9. 儘管政府當局先前已進行諮詢工作,議員仍可考慮應否詳細研究本條例草案。
10. 條例草案在草擬方面沒有問題。
立法會秘書處
助理法律顧問
張炳鑫
1999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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