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會議

日 期:2000年2月15日(星期二)
時 間:下午4時30分
地 點:立法會大樓會議室A

修訂議程



I. 通過會議紀要

立法會CB(2)1077/99-00號文件 -- 1999年11月16日會議的紀要(已經發出)

II. 下次會議討論事項

立法會CB(2)1045/99-00(01)號文件 -- 有待研究的事項(已經發出)

III. 以調停作為另一個解決糾紛的機制
(下午4時40分至5時40分)

立法會CB(2)1045/99-00(02)號文件 -- 香港家事法訴訟調解試驗計劃推行工作小組1999年4月的報告(已經發出)

立法會CB(2)1045/99-00(03)號文件 -- 司法機構政務長於2000年1月17日就該項試驗計劃發出的函件(已經發出)

立法會CB(2)1088/99-00(01)號文件 -- 家事調解試驗計劃(隨附於後)

IV. 《物業轉易及財產條例》(第219章)第13(1)條下的法庭權力
(下午5時40分至6時30分)

立法會CB(2)819/99-00(02)號文件 -- 吳靄儀議員於2000年1月7日致政府當局的函件(已經發出)

立法會CB(2)819/99-00(03)號文件 -- 原訟法庭及上訴法庭的判詞(已經發出)

立法會CB(2)1088/99-00(02)號文件 -- 香港律師會於2000年2月2日發出內附毛勤善先生所擬一份文件的函件(隨附於後)


立法會秘書處
2000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