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屆立法會 (2008至2012年)

項目符號 職權範圍

(1)考慮須提交行政管理委員會處理的人事安排,包括秘書處的人力資源、職員的聘任、晉升、解僱、職級劃分、職責、薪酬及其他服務條款及條件;

(2)核准總議會秘書及以上職級人員的任命,包括署理職位以待晉升實任的安排;及

(3)監察已授權秘書長處理的聘任及人事安排的進展。


項目符號 委員會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