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年報 2016-2017
172 立法會年報 2016-2017 附錄2 議案 根據《基本法》第七十三條第(七)項及《香港終審法院條例》(第484章) 第7A條動議同意法官的任命的擬議決議案 根據《基本法》第七十三條第(九)項動議指控行政長官有嚴重違法 或瀆職行為的議案 主題 結果 立法會 會議日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第七十三條第(七)項及《香港終審法院條例》(第484章) 第7A條動議的擬議決議案 議決同意下述委任—— (a) 依據《香港終審法院條例》(第484章)("該條例") 第9條,委任范禮全先生為香港終審法院的其他 普通法適用地區法官;及 (b) 依據該條例第9條,委任韋彥德勳爵為香港終審 法院的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法官。 動議人: 政務司司長 議案獲通過 2017年 3月29日 主題 結果 立法會 會議日期 鑒於立法會全體議員有不少於四分之一聯合動議, 指控行政長官梁振英先生有嚴重違法及/或瀆職行為 (有關詳情一如本議案附表及附錄所述),並拒絕在一個 合理的時間內辭職,本會根據《基本法》第七十三條 第(九)項委托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組成獨立的調查委員 會,並擔任該委員會的主席,以調查有關嚴重違法 及/或瀆職行為及向本會提出報告。 由28名議員聯合動議,並由楊岳橋議員作為動議人 議案遭否決 2017年 6月7日 》
Made with FlippingBook
RkJQdWJsaXNoZXIy MTk2Njk=